解读单位 | 发布日期 | 2023-09-14 19:08:20 | |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近日,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导则》作出如下解读:
一、出台《导则》的背景和过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对实现住有所居充满期待,我们必须下更大决心、花更大气力解决好住房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近年来,为适用经济社会发展和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完善老旧小区住宅使用功能,提升既有住宅居住品质,改善城市居住环境,解决居民“上下楼”困难,我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等政策性文件,规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管理。
2023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颁布。同时为落实省委和市委市政府的重要部署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增补为我市2023年地方性立法计划项目,并要求编制出台统一技术规定和图集指南。
本次发布的《导则》是在此前《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的通知》《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黄石市城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更具体的技术支撑文件,并作为立法配套文件,为加强引导各方主体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过程中建立“全局意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导则》由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编制,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主编,广泛调研本市已经完成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学习借鉴和认真总结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践经验,征求并充分吸纳了各城区住建部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等部门意见,对《导则》进行了完善。
二、《导则》编制原则和解决的重点问题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涉及建筑、结构、消防、电气等专业,且既有住宅建造年份跨度大,设计施工技术标准差异明显,特别是建造年代较早的住宅设计标准较低,需要综合考虑电梯加装与既有住宅安全保障。为此,《导则》的制定遵循安全、节能、环保、经济、适用等原则,保障电梯工程质量安全。重点解决:一是加装电梯过程中现行技术标准与加装电梯的适用与衔接问题;二是加装电梯与原建筑结构关系处理问题;三是综合评估加装电梯对房屋安全、消防等影响,明确设计、施工、验收及安装等责任和要求,为加装电梯提供技术保障。
三、《导则》的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1.本导则共分12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规划及总平面、建筑、结构、机电、土建施工、土建验收、设备安装、责任、附则、附件。
在实施过程中,居民对电梯工程技术条件、技术标准不了解,在方案协调、施工过程监管等方面要求的标准不一致。《导则》在收纳整理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审批部门等各方意见后,将设计要点与施工和验收作为导则的重点,统一技术标准,便于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和对施工过程管理,减少工作程序,降低建设成本。比如明确加装电梯设置的位置,井道、轿厢与电梯参数,连廊窗户设计等;加装电梯前,应搜集既有住宅工程资料(如图纸、地勘报告),查阅工程图纸及地勘报告,并对结构现状进行现场调查;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主体结构施工前,应核查新增设计图纸中关于既有住宅的内容是否与实际状况相符;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实施主体应当组织设计、施工、监理和电梯安装单位等相关单位对井道的建设、电梯安装质量分段进行竣工验收。同时本导则也提供5种加装电梯常见户型参考图例。
2.《导则》适用于黄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五层及以上、十二层及以下的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程(不含地下室部分)。大冶、阳新可参照执行。
四、实施日期
自2023年9月12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导则》目前是试行阶段,在此期间将不断总结各地在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吸纳各地提出的意见建议,定期优化修改相关内容,进一步完善技术指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