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读单位 | 市民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6-01-12 09:36:34 |
|---|---|---|---|
| 解读类型 | 部门解读 | 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减轻群众治丧负担,推进基本殡葬公共服务普惠性、均等化,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黄石城区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政策的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此次政策调整在减免对象、惠民项目等方面进行了优化,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此次调整是在2015年实施的惠民殡葬政策基础上,结合我市深化殡葬改革工作要求以及群众实际需求进行“扩面增项”,重点解决减免对象覆盖不全、审核程序不够便捷等问题。
二、主要内容
本次政策修订重点围绕“扩面、提质、便民、保障”四个方面,主要优化内容如下:
(一)扩大减免对象范围。在原有减免对象基础上,新增持黄石市居住证的非黄石户籍人员、尚未登记户籍的死亡婴幼儿和离体组织等群体,消除保障盲区。
(二)优化减免服务项目。在保留原有减免项目前提下,将拣灰炉遗体火化纳入减免范畴,该项目原收费标准为900元/具,政策实施后按300元/具收取(差额部分由财政补贴),进一步降低群众丧葬支出。
(三)明确资金保障机制。将基本殡葬服务减免所需费用全额纳入市级财政年度预算,市殡仪馆按程序申报,经市民政局审核后,由市财政局予以保障,确保政策落地见效、长期持续。
(四)简化申请办理程序。推行“一站式”办理服务,丧事承办人只需凭死亡证明、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在市殡仪馆现场填写申请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在结算时直接享受费用减免,大幅提升办事便捷度。
三、政策意义
通过惠民殡葬政策调整,将进一步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推动殡葬服务向普惠性、均等化发展,助力移风易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