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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居家、社区、机构和医疗养老融合发展
1、新改扩建养老服务设施50个,新改扩建养老、家庭病床床位600张

责任主体

指挥长:李文波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城发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黄石新港园区管委会

工作措施

1.严格落实项目标准,每个设施新建改扩建日间休息室、休闲娱乐室、图书学习室、健身康复室、厨房等设施,新改扩建养老床位具备收住老人的条件,满足老年人机构养老服务的需求。

2.争取中央及省级资金1700万元,市本级安排部分资金,养老服务企业自筹资金及县(市、区)配套部分资金。

3.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加大项目实施监管力度。

时间节点

1月份拟定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将项目落到实处,确保在时间节点内完成。

2-11月项目实施,实施严格遵守各项建设管理法规,项目涉及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

12月份项目验收,加大项目工程安全质量检查和项目竣工验收,严格按照前期方案落实。

2、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400户

责任主体

指挥长:李文波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市城发集团、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工作措施

1.按照“自愿申请、组织评估、公开公示”的流程,科学严密做好改造对象认定工作。

2.居家适老化改造按照“一户一策”原则合理制定改造方案,并经老年人或者其监护人签字确认同意后组织实施。

3.从省民政厅下发的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中选择,平均每户补贴标准不低于3000元。

4.严格执行省民政厅等8部门《关于加快推进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实施方案》(鄂民政发〔2021〕10号)文件要求,完善和规范申请、评估、改造、验收、监管等工作环节,严格落实管理责任。

5.积极筹措资金,总资金120万元,争取中央及省级资金70万元,市级补助部分资金,县(市、区)自筹部分资金。

时间节点

5月底前确定改造对象。

6月份确定施工单位。

7-10月进行改造。

11月份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