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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1、新建街道(乡镇)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4个

责任主体

分管责任人: 汪洪峰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

工作措施

改扩建街道(乡镇)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增加养老床位,具备日间照料、上门服务等综合服务功能。

时间节点

①1-4月各县市区制订项目实施方案;

②4月底开工项目过半;

③11月项目全面完工。

2、改造提升农村互助照料中心8个

责任主体

分管责任人: 汪洪峰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县(市、区)

工作措施

1、各县市区制订项目实施方案;

2、各县市区报送《农村互助照料中心提档升级“以奖代补”项目申报表》;

3、按程序组织施工和质量验收;

4、加强项目监督和检查。

时间节点

①1-4月各县市区制订项目实施方案;

②5月底开工项目过半;

③11月项目全面完工。

3、推进新建或改扩建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老年人学习活动场所4个

责任主体

分管责任人: 柯昌鸿

责任单位:市委老干局、各县(市、区)

工作措施

建设乡镇(街道)老年学校4所,分别是大冶市灵乡镇老年学校、阳新县排市镇老年学校、下陆区团城山街道老年学校、西塞山区澄月街道老年学校

时间节点

①1-4月份完成工程前期手续项目进场施工;

②5-11月份项目实施;

③12月份部分项目进行竣工收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