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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健身示范工程建设
完成全市10个全民健身示范工程建设,包括2个运动健身中心、5个文体广场、1个智慧共享健身中心、2个健身长廊

责任主体

分管联系人: 鲁泳

责任单位: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县(市、区)文化和旅游局

工作措施

1.按照省体育局鄂体〔2022〕27号 关于印发《湖北省新全民健身示范工程第二个四年行动计划(2022—2025年)》、《2022年度湖北省新全民健身示范工程项目备案名单》等文件要求,由我中心负责所有项目的政府采购及验收付款执行工作。

2.我中心按照省体育局所批项目,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并督促县(市、区)文旅局、相关子项目使用单位、建设方协力保障项目落地。

时间节点

1.2022年12月完成政府采购签订合同。

2.2022年12月开始施工。

3.2023年1月完成4个项目。

4.2023年2月完成7个项目。

5.2023年4月完成9个项目。

6.2023年6月完成10个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