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鄂财教规〔2017〕6号)和《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鄂财教发〔2020〕113号)文件精神,现将市本级2021年春季拟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4月30日。公示期间,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信箱等方式向黄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学生是否符合享受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等方面的问题,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实名举报,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0714-6352737; 举报邮箱:hssxszz@163.com;来信请寄黄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政编码435003。
黄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