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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修订)》政策解读

来源:黄石政府网    时间:20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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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单位 发布日期2026-01-09 18:05:00
解读类型部门解读 解读方式文字方式

近日,《黄石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修订)》印发实施,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是区域规划调整、引导产业布局和用地结构优化的科学依据,也是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强化噪声源监督管理和环境执法的重要手段,《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规定“根据城市规模和用地变化情况,噪声区划可适时调整,原则上不超过5年调整一次”。2018年我市印发《黄石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以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步伐加快,中心城区建成现状不断变化,交通路网结构不断完善,《黄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印发实施,影响城市声环境质量的要素发生了明显变化,原有划分方案已不能适应城市现状。因此,根据我市城市发展现状和有关技术规范开展了修订工作。

二、主要内容解读

(一)区划范围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划分范围为中心城区和江北管理区。范围包括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铁山区,以及大冶市金山街道和汪仁镇行政范围(由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托管)。

(二)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本次区划将黄石市中心城区划分为1、2、3和4a四类声环境功能区。1类声环境功能区是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2类声环境功能区是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3类声环境功能区是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4a类声环境功能区是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三)区划结果

本次区划将黄石市中心城区划分为29个声环境区划单元。其中,12个单元确定为1类标准适用区,面积为66.04平方公里,占区划面积的比34.36%;12个单元确定为2类标准适用区,面积为51.67km2,占区划面积的26.89%;5个单元确定为3类标准适用区,面积为74.48km2,占区划面积的38.79%。此外,95条交通干道、1条内河航道、2条城市高速和1条城市轨道交通两侧一定距离内区域确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武九铁路、铜大铁路、武黄城际铁路、武汉都市圈市域铁路S1线等4条铁路两侧一定距离内区域确定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

三、主要变化

(一)划分范围

根据《黄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黄石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范围调整为中心城区和江北管理区,范围包括黄石港区、下陆区、西塞山区、铁山区,大冶市金山街道和汪仁镇行政范围,开铁区托管的金海、太子、大王未纳入此次划分范围。

(二)区划期限

本次区划明确有效期为5年。

(三)声环境功能区

1类声环境区划单元由11个调整为12个,区划面积由449.62平方公里变为66.04平方公里,占比由79.96%变为34.36%。主要变化是:原东方山、黄荆山、父子山1类休闲观光区(约157.77平方公里)、原大王太子金海1类居民文教区(约137.35平方公里)和原黄荆山南麓东片1类居民文教区大部(约59.78平方公里)未纳入此次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划分范围。

2类声环境区划单元由11个调整为12个,区划面积由40.71平方公里变为51.67平方公里,占比由7.42%变为26.89%。主要变化是:原大王、太子、金海2类混合区未纳入此次声环境功能区调整划分范围,原区划的3单元发展大道两侧部分区域、原区划的5单元大泉路以北、中窑湾、上窑小商品批发城周边、王家湾烧烤一条街区域、四棵大道附近等区域由1类声环境功能区调整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

3类声环境区划单元由4个调整为5个,区划面积由71.95平方公里变为74.48平方公里,占比由12.80%变为38.75%。主要变化是:黄石市四棵水泥厂所在工业区、金山大道北侧工业规划区、华新园路两侧工业区、黄石大道南侧属于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的区域由1类区调整为3类区,中铝华中铜业有限公司所在周边区域和三园路以南部分区域由2类区调整为3类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