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市安委会《关于加强全市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实施方案,于2019年1月21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6366385;传真:6368618
邮箱:hssafety@126.com。
黄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1月14日
关于加强全市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
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意见》(安委〔2018〕6号)精神,按照《省安委会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安〔2018〕2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进一步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全面开展综合治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利用1年时间完成全市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一批重点公路桥梁护栏升级改造。经过整治,全市所有公交车要全部安装隔离驾驶室、安全防护网或防护栏等设施;设立驾驶员与乘客的安全警戒线,张贴醒目的警示标识标语;建立健全安全警戒线管理制度和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行为规范等;全市城市、公路、铁路桥梁防撞护栏全部达到安全标准。
三、治理内容(责任分工及时限)
(一)规范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技术要求。研究出台公交车辆安全防护隔离设施相关技术要求,规范安装标准、尺寸等要求,满足驾驶员应急逃生、突遇身体不适等紧急情况的救助需求。(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1月21日前完成)
(二)制定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安装方案。在充分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以城市为主体制订辖区安装工作具体方案,同时督促公交企业制订安装工作计划,落实安装资金,明确安装时间节点、技术要求和保障措施,分步骤、分批次推动城市公共汽电车改造安装防护隔离设施。对新购置的城市公交车辆(含更新和新租赁),必须具有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前装)。财政部门负责安装资金支持。(各县市区政府、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1月22日起)
(三)督促公交企业在车辆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安装智能视频监控、一键报警等技术防范设施。(各县市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公交运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
(四)落实公交车配备乘务管理人员(安全员)相关规定要求。研究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先重点后一般”的要求,对途经临水临崖、急弯陡坡、桥梁隧道路段行驶的公交车辆,采取改造安装、调配运力等方式,达到具备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的要求;达不到要求的,公交企业必须配备随车安全员,跟车服务乘客、维护秩序,加强安全防范。(各县市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相关公交运营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五)加强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培训。督促公交企业要加强对驾驶员、乘务员开展操作规程、服务规范、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等基本知识与技能的培训考核。加强驾驶员心理疏导、情绪管理,出车前采用进行问询、告知等方法,预防驾驶员酒后、带病、疲劳、带不良情绪上岗驾驶车辆,确保驾驶员心理和身体健康。(各县市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5月底完成首轮培训)
(六)严厉整治公交安全违法行为,加大违法惩处力度。对干扰公交车正常行驶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予以行政拘留等处罚。(市公安局负责)
(七)开展桥梁防撞护栏设置情况排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追责、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排查在用城市、公路桥梁防撞护栏设置情况,摸清底数和安全管理现状。(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2月底完成)
(八)加强城市桥梁安全隐患治理。重点排查防撞护栏、防撞垫、限界结构防撞设施、人行护栏、分隔设施、隔离栅和防落物网等桥梁安全防护设施,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安全隐患整治方案,做到“一桥一策”,落实资金、责任、时限、措施和预案,倒排整治工期,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市建委、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3月底完成)
(九)深入推进公路桥梁生命防护工程。开展护栏升级改造支撑技术研究,编制护栏升级改造技术方案,综合考虑公路桥梁结构安全、运行状况、防撞标准、改造条件等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科学合理制定防护设施处置方案(市交通运输局、各地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结合干线公路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工程、公路改扩建工程等逐步完善,提高桥梁安全防护能力。(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1月21日起)
(十)强化落实综合性交通管控措施。对客观上无法改造或改造难度大的桥梁,且跨越大型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高速铁路的桥梁、特大悬索桥及斜拉桥等缆索承重的桥梁,研究科学调整公交线路或采取公交车限速等交通管控措施。(市交通运输局、市建委、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底前完成)
(十一)完善各相关部门联合管理措施,加强对桥梁上车辆运行情况、驾驶行为的监控,确保车辆通行安全。(市交通运输局、市建委、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2019年底前完成)
(十二)完善黄石水上应急救助体系。在长江干线水上搜救协调中心基础上,结合我市内河通航水域的安全监管,推动设立黄石市水上搜救中心,健全统一领导、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专兼结合、军地结合的黄石市水上应急救助指挥体系。(长江黄石海事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配合、相关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建立水上搜救定期会商机制。出台水上搜寻救助制度措施,建立搜救中心成员单位定期会商机制。(长江黄石海事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相关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建立水上应急救援基地。遵循长江干线巡航救助一体化总原则,结合我市内河水上救援力量,在我市建立省级应急救援基地,形成地质灾害应对、搁浅处置、应急抢通和灭火救援各有侧重的布局模式,为长江黄金水道安全发展保驾护航。(长江黄石海事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配合、相关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制定完善水上应急救援预案体系。依据《国家海上搜救预案》,制定完善重特大水上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细化应急处置程序,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健全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长江黄石海事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配合、相关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强救援力量建设。加强区域风险分析,预置救援力量,完善相应的应急技术和装备储备,建立勘测搜寻、潜水打捞等领域专家和救援人员数据库,搞好应急演练,实现协同安全高效处置。(长江黄石海事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相关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规范社会救援组织管理。组织开展社会应急救援力量普查和评估,研究制定参与救援方式。搭建管理服务平台,健全培训演练、能力测评、信息发布、分级调用等工作机制,完善通行保障、奖励补贴、社会荣誉等政策措施,构建统一指挥、快速响应、有序参与的工作格局。(市民政局、市安监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加强法治宣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要求,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手段以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加强对《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危害公共安全相关条款的宣传,有计划地曝光一批侵扰公交车驾驶员安全驾驶处罚典型案件,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增强安全意识和规则意识。(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安监局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公交运输企业通过在公交车内车载媒体播放视频、语音播报等方式进行警示告诫,提醒乘客遵守规则、文明乘车。(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完善奖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奖励机制,鼓励乘客对干扰公交车正常行驶的违法行为积极进行劝导和举报,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勇于制止违法行为,对见义勇为的先进个人要予以大力表彰褒奖,并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引导形成全社会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各县市区政府、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加强警民联动,对于接到干扰、辱骂、殴打公交车驾驶员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报警,要第一时间出警,及时依法处理,并向社会公开,形成震慑。(市公安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清公交车和桥梁防护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将开展专项整治作为预防重特大事故、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举措,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立足全局,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对涉及多部门参与的工作,牵头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协办部门要积极配合,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扎实开展综合治理,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三)严格督导问责。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组成督导组,明查暗访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治措施。对未按要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到位、效果不明显,发生事故、影响恶劣的地区和单位,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四)完善长效机制。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并进行推广,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探索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公交车和桥梁防护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