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人民政府驻武汉办事处(市委市政府驻武汉群众工作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市驻汉办    时间:2020-09-28

分享:

索引号000014349/2020-61386 分类其他部门预决算公开
发布机构市驻汉办 发文日期2020-09-28
文号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情况及设置

三、决算情况说明

(一)资产负债情况

(二)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三)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四)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项目概况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二)项目绩效分析

(三)存在的问题

(四)工作建议

五、名词解释

六、2019年度决算表


一、部门职责

为开展区域经济技术协作和信访维稳等提供服务。开展政务服务、服务黄石武汉区域经济合作、承担我市在汉群众工作。

二、机构情况及设置

本单位位于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563号,已取得黄石市事业单位管理局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20200K28053329Y《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举办单位为黄石市政府办公室,法定代表人为程德谦,开办资金为896万元。单位现设4个科室,包括:党政办公室、财务科、资产管理科、群众工作科。现有人员63人,其中:财政拨付工资7人(在岗3人,退休4人),自筹及社保发放工资56人(在岗6人、退休49人、合同工1人)。

三、决算情况说明

(一)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单位资产总额932.61万元,其中:银行存款318.75万元,固定资产613.81万元。

负债总额65.57万元,其中:应缴税费11.290万元、应付账款3.46万元、其他应付款50.82万元。

净资产867.03万元,其中:资产基金613.83万元、财政拨款结转236.48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16.73万元。

(二)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年初节余185.58万元,2019年度收入581.89万元,支出516.38万元,累计节余251.09万元。

(三)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预算收入446.68万元;2019年预算收入581.89万元,主要为退休人员奖励支出、非税收入增加,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收入578.89万元、预算外拨款3万元。

2018年度租金317.03万元(税后),利息1.26万元,共计318.29万元;2019年度租金收入343.75(税后)、利息1.1万元,共计344.84万元,均已全额上缴市财政。

(四)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总支出510.65万元;2019年总支出516.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38.8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7.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1.3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62.53万元,项目支出14.99万元。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581.89万元,财政拨款支出516.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7.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1.3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62.53万元,项目支出14.99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6.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7.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1.3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62.53万元,项目支出14.99万元。

(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为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实际支出为7.25万元(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量2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5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及人数为0,接待费用0)。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支行经费38.73万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62.53万元,比上年增加23.8万元,主要为税金及附加费用与上年计账方式不同。其中:办公费8.06元,咨询费2万元,印刷费0.39万元,水电费1.68万元,邮电费0.81万元,差旅费1.33万元,维修费1.18万元,工会经费2.08万元,福利费1.28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7.25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27.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15万元。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汉办现有房屋资产8544.3平方米(其中1201.2平方米无权属证件),除办公用房678.2平方米外,其他7866.1平方米全部出租经营。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十一)其他情况

无以下资金情况:举借政府债务情况、扶贫专项资金、政府基金预算收支、专项转移支付。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项目概况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黄石市人民政府驻武汉办事处(市委市政府驻武汉群众工作办公室)是纳入我市财政预算的正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宗旨和业务范围是为开展区域经济技术协作和信访维稳提供服务。开展政务联络与服务、服务黄石武汉区域经济合作、承担我市在汉群众工作。

2、项目概况、内容及依据:按照市政府2015年政府会议纪要要求,市驻汉办做好黄石对接武汉服务工作,开展对武汉市相关部门工作对接,并做好在汉招商引资和商务服务工作。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2009年关于各市州设立驻省群工办工作要求,设立市委市政府驻省群众工作办公室,市驻汉办挂群工办牌子,履行我市来省信访群众接待和维稳工作。

3、项目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项目资金均为财政拨款,年度预算15万元整,实际使用14.99万元(其中对接武汉9.08万元、信访维稳5.91万元),完成预算99.99%。

4、项目实施情况。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来汉群众上访接待及对接武汉相关工作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车辆使用、交流学习所发生的各项行政费用开支。

(二)项目绩效分析

1、对接武汉。紧扣我市高质量发展工作思路,不断拓宽政务联络渠道,探索政务联络新方式、新途径,完善与省委、省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及单位经常性联络沟通机制,加大与省委、省政府重要部门科室沟通联系,主动对接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等职能部门,充分汉办发挥政务联络职能,为市委、市政府及各部门来汉开展政务交流创造更多条件。4月2日,在汉办推动下,市经信局领导带领办公室、中小办、运行办、规划办、能源环保科等科室同志,与省经信厅相关处室领导在汉办会议室,召开推进黄石打造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召开研讨会。5月底,为做好市领导来汉调研工作中,我办积极与省直机构沟通联系,提前到长江存储、华星光电、中国信科、天马微电子、武汉理工大学产业园、湖北微模式等企业踩点,打好前站,做好充足准备工作。6月初,为做好光谷产业招商推介会工作,汉办主动对接市商务局,多次到希尔顿酒店沟通协调工作细节,配合商务局做好会场布置等工作安排。

2、信访维稳。一年来,我市来省上访情况总体平稳,没有出现恶性上访事件,也没有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的治安事件。对来省异常上访群众,做到及时带离劝返,做到不给市委市政府添乱,不给黄石产生负面影响,全力维护好黄石与武汉的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建立重点人员台账资料,做好信息统计分析,对于重复上访人员,做到心中有数、应对有招,能够及时劝返。对于异常访人员,能够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稳控带离;加大与驻汉大冶、阳新工作窗口的信息联系,注重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并每月与驻汉工作窗口工作责任人现场座谈,了解掌握工作情况,增加维稳工作预见性、时效性;认真落实省信访局对驻汉群众工作提出的“七个”严禁工作纪律,做到重大活动期间,落实“四个不”(北京不去、省内不聚、省外不窜、网上不炒)工作要求。军运会期间,汉办领导身先士卒,率先垂范,汉办同志坚守岗位,连续二十多天不休息,坚持每日到信访一线检查指导,坚持每日研判,最终圆满完成了军运会期间信访维稳保障工作任务。在维稳安保工作中,汉办全市作为突出,集体、汉办3名同志作为突出个人,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通报表扬。在全市范化解重大风险工作中,汉办被评为先进单位,群工科科长程志国评为先进个人。按照湖北省群众信访接待服务中心《2019年省接访中心文明信访志愿服务人员安排》的要求,组织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信访志愿者服务月活动。每个工作日安排1名县级领导带领2名干部职工参与省信访接访大厅值守,热情友善接待来访群众。

(三)存在的问题

相关单位对接返来汉上访人员重视不够,不能及时组织人员来汉接返,时常导致接返时间超过规定时间。有些上访人员在接回后,短时间内又继续重复赴省上访。

(四)工作建议

1、严格按照接访工作时间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接返现场。对于长期不能按时到达现场的单位,我办将相关单位名单报送市委市政府。对重复访人员希望地方上能够有效稳控,积极处理上访群众的合理诉求。

2、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招商任务作为头等大事来办,坚持招引与推进落实并重,服务与落地并举,积极开展精准招商、靶向招商,着力招大引强,热情服务客商,举汉办全体之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