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20-60707 | 分类 | 其他部门预决算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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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发文日期 | 2020-09-25 |
文号 | 无 |
目 录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的总体情况
(二)决算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三)决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六)“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其他情况(举借政府债务情况、扶贫专款资金、政府基金预算收支、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
四、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五、名词解释
六、附件(公开的决算表格)
(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02表-收入决算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03表-支出决算表
(四)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04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05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06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07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说明(汇总)
一、部门职责
1.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黄编文﹝2018﹞年13号《关于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通知》文件精神和黄办文﹝2019﹞年15号三定方案(秘件)规定,我局主要职责如下:
(1)起草全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的的政策措施草案,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家属就业创业。
(4)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5)组织协调落实全市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7)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烈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传退役军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保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市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11)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部队建设做好组织保障。
2.黄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市军休所)
(1)协助做好退役军人行政、组织、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指导下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做好退役军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
(2)协助做好退役军人来访接待、来信办理和上级领导、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以及心理疏导、权益咨询、政策解答、法律服务和涉退役军人舆情收集等工作。
(3)协助做好军烈属、伤病残军人、带病返乡退役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
(4)协助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等工作.
(5)承接军队移交地方有关涉军服务保障业务。
(6)负责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协助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承办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招聘会、推介会、就业论坛等,搭建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平台。
(7)负责军人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干部的管理与服务。
(8)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以及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下达我市的军休人员接收安置任务。
(9)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主动联系有关部门,落实军休人员的政治、生活、医疗待遇。
(10)负责军休服务管理机构房产管理与维修,组织开展军休干部各类文体活动。
(11)负责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及工作人员的各项经费的下拨和监督使用。
(1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1.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根据黄编文﹝2018﹞年13号文件和黄编文﹝2019﹞年20号文件精神,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定编制13名,现有在职工作人员13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人员及公用经费纳入财政全额部门预算。
2.黄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市军休所)
根据黄编文【2019】年20号文件精神,将黄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市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办公室(市军队转业干部服务中心)和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整合,更名为黄石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加挂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牌子,仍为副县级事业单位,公益一类。纳入2020年预算单位1个。工作人员编制17人,执行的是政府会计制度。2019年度在职工作人员10人,其中:所长1名,副所长2名;退休工作人员6名,较去年同期在职人员减少1名,原因是退休。人员及公用经费纳入财政全额部门预算。
三、2019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决算的总体情况
2019年决算收入7832.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02.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30.53万元。同年决算支出6783.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4.26万元,项目支出6319.3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49.18万元。因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2019年新组建,本年度尚无上下年数据对比。
(二)决算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决算收入7832.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02.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630.53万元。因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2019年新组建,本年度尚无上下年数据对比。
(三)决算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9年决算支出6783.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4.26万元,项目支出6319.39万元。因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2019年新组建,本年度尚无上下年数据对比。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为7202.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570.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36.3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34.22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6773.4万元,全部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因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2019年新组建,本年度尚无上下年数据对比。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73.4万元,均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中:基本支出464.26万元,项目支出6309.14万元。
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4.26万元中人员经费395.7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95.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25万元;公用经费68.49万元,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因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2019年新组建,本年度尚无上下年数据对比。
(六)“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本系统“三公”经费年初预算下达13万元,其中1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主要是局机关1俩应急保障用车,军休所2俩军休干部服务用车。
2019年“三公”经费总支出8.91万,其中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6万,2019年公务接待1.31万,2019年接待17次,合计148人次。
2019年没有因公出国(境)支出。
因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2019年新组建,本年度尚无上下年数据对比。
(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为68.49万元,其中: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37.37万元,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市军休所)31.12万元。因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2019年新组建,本年度尚无上下年数据对比。
(八)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3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1.68元。采购行为全部与中小企业签订合同,合同金额与采购支出金额一致,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因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2019年新组建,本年度尚无上下年数据对比。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局系统共有4辆车,另外1辆是市军休所已报废未下账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均为办公设备,单位价值较低。
(十)其他情况(举借政府债务情况、扶贫专款资金、政府基金预算收支、财政专项支出、专项转移支付)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34.22万元,无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本年支出10.2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3.97万元。
无其他情况。
四、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本系统2019年预算资金安排,本地财政未安排二级单位服务中心(市军休所)项目经费,项目绩效主要是围绕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1个项目开展,局机关和服务中心(市军休所)针对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监控和绩效评估。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从退役军人机关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我局机关财政预算资金6201.74万元全部到位,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50.06万元,项目预算5951.68万元。2019年全年支出5342.98万元,预算执行率86.15%。其中基本支出100%执行完毕,项目资金未完成原因主要是:2019年11月下达我局的退役士兵保险接续经费1216万元,由于年底社保局和医保局缴费核定单未出来,只支出了461.17万元,执行率为37.92%,从而导致项目整体执行率未完成。
从服务中心(市军休所)评价情况来看,全年预算数为1631.08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553.66万元),执行数为1440.67万元,完成预算的88.33%。
主要产出和效益:
1.从经济效益上看,一是落实拥军优抚各项政策,发放退役军人各项补助,为重点优抚对象提供免费乘车、向退役军人开展慰问救助等项目,减轻了退役军人家庭的经济压力,保障退役军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二是通过大力开展退役军人创业和培训,开展退役军人学历提升等,既改善了退役军人群体的贫困现况,又让他们有了生活技能和学历背景,生活质量大大提高,也为社会创造了财富。
2.从社会效益上看,一是落实落细退役军人各项政策,保障了退役军人的基本需和正常的生活水平,维护了退役军人群体的稳定;二是在教育和就业方面,提高了退役军人的职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增强了退役军人的职业竞争能力、创业能力,帮助部分退役军人脱贫致富;三是思想党建引领方面,通过挖掘模范典型,开展退役军人党建引领活动,激发退役军人参与社会建设的激情,营造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
3.从可持续发展上看,组建退役军人专门机构,有利于促进退役军人群体稳定和谐,提升退役军人归属感、幸福感、获得感,有利于社会的发展。
4.从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的满意度来看,退役军人服务满意度达到90%以上。2019年我局先后被市委、市政府记集体三等功1次,被市政法委表彰为“迎大庆、保军运”安保先进集体,通报表扬2次。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我们及时发现了预算执行和内控管理方面的不足并及时予以完善,组织第三方机构开展了内部审计,加强了各科室预算支出执行情况通报,同时开展了固定资产清理和自查。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
根据2019年预算和决算执行实际,我局计划及时更新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制2021年预算重要参考依据,确保2021年预算编制精准度。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对账单核定拨付的资金。
2.专户管理资金:指省军休办拨付我单位资金,通过财政专户下达指标。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根据资金指标性质确定的,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0.退役军人业务管理费用:为落实退役军人各项政策、开展退役军人各项管理服务工作费用等,包括退役军人优抚资金、安置补助、门诊补助、生活困难补贴等费用。
11.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经费:为保障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的运行经费,包括机构和工作人员运行费用、军队离退休干部离退休费、管理费和医疗费等保障费用。
六、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