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9-01072 | 分类 | 其他部门预决算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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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市委市政府驻武汉群众工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19-09-27 |
文号 | 无 |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情况及设置
三、决算情况说明
(一)资产负债情况
(二)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三)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四)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项目概况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二)项目绩效分析
(三)存在的问题
(四)工作建议
五、名词解释
六、2018年度决算表
一、部门职责
为开展区域经济技术协作和信访维稳等提供服务。开展政务服务、服务黄石武汉区域经济合作、承担我市在汉群众工作。
二、机构情况及设置
单位位于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563号,已取得黄石市事业单位管理局核发的事证第142020000115号《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举办单位为黄石市政府办公室,法定代表人为程德谦,开办资金为896万元。单位现设4个科室,包括:党政办公室、财务科、资产管理科、群众工作科。现有人员63人,其中:财政拨付工资7人(在岗3人,退休4人),自筹及社保发放工资56人(在岗4人、退休49人、内退2人、合同工1人)。
三、决算情况说明
(一)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单位资产总额841.22万元,其中:银行存款229.69万元,其他应收账款0.03万元,固定资产611.50万元。
负债总额64.14万元,其中:应缴税费11.46万元、其
他应付款52.68万元。
净资产841.22万元,其中:资产基金611.50万元、财政拨款结转11.50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154.08万元。
(二)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年初节余249.56万元,2018年度收入446.68万元,支出510.65万元(除财政预算拨入446.68元,从历年节余中支出63.98万元),累计节余185.58万元。
(三)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预算收入398.98万元;2018年预算收入446.68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收入441.92万 元(含预算外拨款4.49万元),利息0.27万元。
2017年度租金306.44万元(税后),利息1.67万元,共计308.11万元;2018年度租金收入317.03万元(税后),利息1.26万元,共计318.29万元,均已全额上缴市财政。
(四)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总支出419.60万元;2018年总支出510.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66.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90.1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8.73万元,项目支出14.99万元。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446.6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510.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166.8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90.1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8.74万元,项目支出14.99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0.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227.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29.81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8.74万元,项目支出14.99万元。
(七)“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根据驻汉工作实际,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我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为13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实际支出为4.25万元(公务接待费0.69万元,累计接待11批次,58人次。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量2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6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及人数为0)。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机关支行经费53.87万元。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38.83万元,比上年减少15.04万元,主要为维修费的减少(上年维修费15.43)。其中:办公费4.72元,咨询费1万元,印刷费0.54万元,水电费1.11万元,邮电费2.89万元,差旅费1.81万元,维修费8.02万元,公务接待费0.63,工会经费0.66万元,福利费0.84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56万元,其他交通费8.1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3.1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7万元。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汉办现有房屋资产8544.3平方米(其中1201.2平方米无权属证件),除办公用房678.2平方米外,其他7866.1平方米全部出租经营。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十一)其他情况
无以下资金情况:举借政府债务情况、扶贫专项资金、政府基金预算收支、专项转移支付。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项目概况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黄石市人民政府驻武汉办事处(市委市政府驻武汉群众工作办公室)是纳入我市财政预算的正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宗旨和业务范围是为开展区域经济技术协作和信访维稳提供服务。开展政务联络与服务、服务黄石武汉区域经济合作、承担我市在汉群众工作。
2、项目概况、内容及依据:按照市政府2015年政府会议纪要要求,市驻汉办做好黄石对接武汉服务工作,开展对武汉市相关部门工作对接,并做好在汉招商引资和商务服务工作。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2009年关于各市州设立驻省群工办工作要求,设立市委市政府驻省群众工作办公室,市驻汉办挂群工办牌子,履行我市来省信访群众接待和维稳工作。
3、项目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项目资金均为财政拨款,年度预算15万元整,实际使用14.99万元(其中对接武汉9.57万元、信访维稳5.42万元),完成预算99.94%。
4、项目实施情况。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来汉群众上访接待及对接武汉相关工作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车辆使用、交流学习所发生的各项行政费用开支。
(二)项目绩效分析
1、对接武汉。我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立足我市“打好三大攻坚战、推动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主动对接武汉,创造性地做好政务服务、沟通协调和内引外联等工作,黄石作为全国首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的工作要求,汉办把握新定位,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谋划和推动工作,切实增强服务大局的发展意识,增强开拓创新的发展意识,主动作为,敢于担当,主动服务黄石战略,发挥好桥梁作用、公共服务平台作用及对外宣传的窗口作用。全力当好对外联络员、企业服务员和形象宣传员,为推动我市经济转型发展凝聚更大力量。汉办不断优化工作协调机制,强化自身建设,加强社会管理服务,切实以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升汉办工作水平,切实增强招商引资实效,提升政务联络效能,做好接待服务工作。
2、信访维稳。一年来,我市来省上访情况总体平稳,没有出现恶性上访事件,也没有发生因信访问题引发的治安事件。我办坚持文明快速接访和劝返工作,并长期坚持巡查制度和值班制度,特别是重要时期、重要节点成立工作专班配合省市信访局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如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及国务院扶贫办赴湖北省开展脱贫攻坚督查和全国、省两会期间等时期,确保了重要时期、重大会议期间的安全稳定,实现劝返率100%,安全劝返率100%,切实做到随有随接、随接随返,稳得住、返后不回流,确保稳、劝、接、返过程无缝对接,做到不聚集、不滞留、不产生负面影响。
(三)存在的问题
1、相关单位对接返来汉上访人员重视不够,不能及时组织人员来汉接返,时常导致接返时间超过规定时间。
2、在对接武汉、招商引资方面挖掘不深,做的不够。
(四)工作建议
1、严格按照接访工作时间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接返现场。对于长期不能按时到达现场的单位,我办将相关单位名单报送市委市政府。
2、高度重视招商引资工作。招商任务作为头等大事来办,坚持招引与推进落实并重,服务与落地并举,积极开展精准招商、靶向招商,着力招大引强,热情服务客商,举汉办全体之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