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9-00103 | 分类 | 其他部门预决算公开 |
---|---|---|---|
发布机构 | 市民宗局 | 发文日期 | 2018-09-30 |
文号 | 无 |
黄石市民宗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信息(机构设置等)
二、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六)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性意见和建议。
2.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黄石市支援西藏曲松县和武陵山试验区利川市建设工作。
3.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建设,协调配合相关部门研究拟定相关的民族工作政策。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涉及少数民族方面群体性事件的处置,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承办市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事宜。
5.参与拟定全市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承担联系少数民族干部的具体工作,负责培训基层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少数民族干部的教育培养和使用工作。
6.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指导全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处理宗教方面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
7.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
(二)单位基本信息(机构设置等)
市民宗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内设职能科(室)有办公室(政策法规宣传科、援建办)、民族科、宗教科,实有行政编制8名,工勤编制1名;下属二级单位1个(黄石市少数民族服务中心),全额事业编制2名。我局在职人员实有人数正县级1名,副县级3名,正科级5名,副科级1名,编内聘用1名,政府雇员2名,公益性岗位2名,聘用人员2名,共计17名。退休干部5名。
二、部门决算基本情况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7年度预算收入为262.77万元,本年实际财政拨款483.84万,较2016年度收入392.07万元增加了91.77万元,增幅23.4%;本年支出466.48万元,较2016年度支出436.69万元增加了29.79万元,增幅6.8%;2017年实际预算收入483.8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多221.07万元,调整预算数包括退休干部一次性抚恤金、省民宗委下拨专项资金、援藏工作经费、宗教团体建设工作经费。以上专项经费均属于一次性专项经费,均不能列入年初财政预算。
(二)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4.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4万元,接待19批次164人次,与2016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用增加0.63万元,同比增加35.9%,公务接待费用增加的原因是2017年国家、省有关部门来我市调研督导民族宗教工作较多,以及承办省运会,导致公务接待次数增加,全年公务接待费用较上年有所增加,但单次公务接待标准未超标,符合相关规定。局机关有一台紧急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38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下降2.5万元,同比降幅51.76%;因公出国费用为0,因公出国同比降幅100%。
(三)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比2016年32.09万元增加1.22万元,增长3.6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民族宗教工作任务加重,用于日常办公经费相应增加。
(四)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4.3万元,实际使用3.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9万元。
(五)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1辆一般公务用车。2017年我局未购置车辆。
(六)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4个,资金66万元。我单位4个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均按照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获得了社会公众的好评。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7年,我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6万元,执行数为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在市级部门决算中所有项目支出均有相关的授权审批,资金拨付严格审批程序,使用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
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通过邀请专家宣讲、领导带学、互动研学等方式,组织全市各级党政干部、民族宗教干部和宗教界人士认真学习刻领会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二是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指导各县(市)区按照“八个一”服务体系和“八有”标准,建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基地。全年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13家,其中4家单位被评为省级示范点,黄石港区天虹社区等9家单位被评为市级示范点。三是积极推进宗教场所规范化管理。举办规范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培训班,培训宗教干部和主要教职人员300余人。四是深入推进和谐创建活动。在全市深入开展“四创”活动,评比表彰先进集体20个,先进个人11名,阳新县法雨寺被评选为“全国第三批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五是大力推进对口援建工作。继续协调实施人才、技术、项目、资金、社会“五位一体”的全方位援助模式,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共同发展。组织全市8名2017年短期援藏专业技术人才赴藏工作。联合市人社局、湖北工程学院,开办了为期40天的对口援藏曲松县农牧民技能培训班,反响良好。
发现的问题: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完善。
下一步改进措施:建立健全信息及时反馈制度,探索建立绩效指标管理制度。
三、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4.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商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
黄石市民宗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