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17-13368 | 分类 | 其他部门预决算公开 |
|---|---|---|---|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发文日期 | 2017-12-19 |
| 文号 |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黄石市司法局于1980年12月成立,市局机关内设9个职能科(室)和政治(警务)部,包括1个二级单位:市强制(隔离)戒毒所,2个直属行政机构:市公证处、黄石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2017年我局机关行政编制为70名(包括市公证处行政编制10名,黄石市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5名),在职人员66人,退休人员37人,退养7人(预算下达期间人员有所调整,实际退休人员38人,退养人员6人)。
(二)主要职责
1、起草司法行政工作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和市政府规定草案,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2、指导监督市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
3、拟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县(市、区)和各行业的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和对外法制宣传。
4、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5、监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
6、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指导、监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市非监禁刑罚执行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工作。
8、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9、指导、监督全市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初审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调研和执法监督工作。
11、承担本行政区域内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12、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各县(市、区)党委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13、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用车辆管理工作。
14、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建设、管理以及应用考核工作。
15、对全市律师协会、司法鉴定人协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及公证员协会等社团组织实行行业管理。
16、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