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2016-05513 | 分类 | 其他部门预决算公开 |
|---|---|---|---|
| 发布机构 | 市林业局 | 发文日期 | 2016-01-23 |
| 文号 |
一、部门概况
黄石市林业局是主管全市林业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研究和拟定全市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全市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3、组织开展全市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协调防治荒漠化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组织指导全市花卉行业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国有苗圃、森林公园、集体林场、林业工作站及基层林业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4、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含经济林、薪炭林及其他特种用途林)的管理;组织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和木材生产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对依法应由国家和省批准的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
5、组织、指导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及调整市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报市政府批准后发布;在国家和市自然保护区的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全市湿地保护和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负责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出口审核、申报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
6、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发布森林火灾信息;指导管理全市森林公安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大案、要案;组织、指导全市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
7、研究提出林业产业经营的方案和实施规划;研究提出全市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管国有林业资产;审批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指导管理全市林业基本建设。
8、指导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
9、组织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的建设;制定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统筹规划全市林业专业人才培训。
10、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地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业行政执法监督的责任。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
根据市政府“三定”方案,市林业局核定行政编制13名,工勤编制1名,临时人员7名,合计在职人员21人。退休人员18人,离休人员1人。
财政核定小车编制数3辆,实有4辆。
二、部门年度(或中长期)工作重点
1、创建森林城市。创建森林城市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大决定,是实施“生态立市,产业强市,加快建成鄂东特大城市”的重要内容。计划用三年时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2、绿化造林。全市各地、各级林业部门紧紧围绕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抓住春季植树造林的有利时机,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
3、义务植树。市“五大家”领导带头到各城区、黄石开发区参加义务植树。全市共有200家市直部门、单位驻各城区、开发区开展义务植树。社区居民、农民、工人、学生、军人纷纷参与植树活动,一批“纪念林”、“成长林”、“巾帼林”、“和谐林”、“碳汇林”相继建成。
4、林业产业。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拜访涉林企业,宣传林业政策,企业造林、公司造林、老板造林已成为我市林业产业发展的主要力量。特别是油茶产业基地建设稳步增长,全市油茶产业基地总规模已达26万多亩,林业产业基地规模进一步扩大,为实现农业倍增计划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5、资源管理。组织开展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森林火案破案攻坚”和“天网行动”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
6、森林防火。全市各地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狠抓森林防火责任和防火措施的落实,森林防火形势总体平稳。森林火灾控制率在1‰以内,不发生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7、村庄绿化。今年,我市纳入全省“四化同步”建设的乡镇有1个,全省绿色示范乡村建设整体乡镇1个,市级“四化同步”建设乡镇4个,在“三万”活动中把绿色示范村建设当作今年“绿满荆楚行动”和创建森林城市的重要任务来抓,完成造林任务1万亩,绿化林木成活率85%以上,对照《湖北省绿色示范村建设标准》,全市约50个村可以申报绿色示范村达标村。
三、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598.21万元,即基本支出401.21万元,项目支出197万元。
(二)部门财务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本年为了顺利完成国家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相关工作配套资金将于2016年年初进行追加投入。投入资金约为700万元。
(三)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基本支出财政拨款补助招待费支出0.24万元,交通费支出4万元,基本支出“三公”经费合计4.24万元,因即将启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到国家关注森林执委会、国家林业局、林产规划设计院汇报沟通等公务接待费预计较大,预算列支5万元,其他项目森林防火列支1万元,林业专项列支2万元,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1万元,林权改革工作经费1万元,合计项目支出招待费10万元,项目支出交通费9万元,主要用于创森、森林防火、造林绿化等项目的检查、督办。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政府采购项目中,因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需要,创国森规划设计购买服务150万元,绿化调查20万元。因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初步建立,需政府采购绿化工程30万元,空调、桌椅板凳采购一批,网络布线等计划支出1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