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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高温津贴领了吗?每人每天12元

来源:东楚晚报    时间:2017-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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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单位 发布日期2017-07-25 15: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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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伏以来,黄石遭遇了连续多日的高温天气。在酷热中,有许多劳动者因为岗位要求,不得不在室外工作。如果你是一名高温工作者,可别忘记领取自己应得的高温津贴。黄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提醒,符合规定可以领取高温津贴的劳动者如果没有领取,可向该支队举报投诉。

  黄石的高温津贴政策与全省保持一致,即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我省高温津贴的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天12元,执行时间为6、7、8、9四个月。此外,按规定,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该发而不发属于违法行为,防暑降温饮料不能充抵高温津贴。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快递员和外卖员的数量越来越多,他们的工作主要在室外,那是否可以领取高温津贴?黄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说,只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并且劳动者符合高温津贴政策的相关规定,都能按照政策领取高温津贴。

  如果高温津贴发放不到位,市民可以向黄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反映。电话为:6286299、6286399、6281399。(阮瑞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