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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解读

来源:人社局    时间:201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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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单位 发布日期2013-03-15 02:00:00
解读类型 解读方式

  自我市2006年启动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工作以来,为稳定灵活就业人员就业,接续社会保险关系发挥了重要作用。2013年1月1日,我市启动实施了新一轮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这一惠民工程。为此,笔者就当前我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的有关政策进行解读。
  一、补贴对象范围
  我市辖区内(不含大冶市、阳新县)企事业用人单位职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实现灵活就业,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手续,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以下就业困难人员:
  1、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此前未享受过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
  2、原已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期满、现仍处在灵活就业状态、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援助条件的女性年满45周岁、男性年满55周岁人员。
  二、补贴标准及时限
  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保补贴标准以我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不超过基本养老保险费(费率20%)、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9%)应缴费额的60%给予补贴,其余部分由个人缴纳。
  对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不含再次申领补贴人员),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三、申报所需资料
  1、《黄石市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请书》、《黄石市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申报表》。由申报对象到户籍所在社区领取并填写;
  2、"灵活就业证明"。由本人签字、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盖章确认的、注明具体从事灵活就业的岗位、地址等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出具的上季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单据明细等凭证材料;
  6、本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书。
  简而言之,申报补贴对象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必须具有黄石市区城镇户口,必须是就业困难人员、必须实现灵活就业、必须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企业法人不能申请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个体工商户已申请享受了创业"两项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