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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出台中小学资助政策 困难学生可获生活补助

来源:市教育局    时间:2013-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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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单位 发布日期2013-09-03 02: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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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楚网黄石新闻网(东楚晚报) (记者 孙成香 见习记者 黄妍)今秋开学,贫困生上学有何资助政策?昨日,市教育局出台了中小学资助政策和资助标准。家庭困难学生,如果还没享受到相关资助,今起赶紧持相关贫困证明和证件到学校提出申请。9月15日后,将停止办理。
  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和初中),农村学生和城市学生减免费用不同。
  农村学生(含县域内特殊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和书本费。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给予生活补助,初中生每年1250元,小学生每年1000元。 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特困)学生,免除书本费。
  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资助面平均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资助标准,分为每生每年1000元和2000元两档。城市家庭经济困难(特困或低保)学生,每学期给予150元或300元学费减免。
  另外,对公办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国家助学金(按在校生15的比例确定),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