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来源: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时间:202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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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石市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 文件类型黄政办函
发文单位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黄政办函〔2025〕20 号
发文日期2025-08-01 09:08:31 发布日期2025-08-01 09:08:31
效力状态有效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黄石市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黄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1日

黄石市公路路域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2025—2027 年)

为改善全市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沿线路域环境,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维护城市形象,现结合黄石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市级统筹、属地为主、部门协同”,将公路路域环境整治提升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协同推进,按照“因地制宜、共建共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原则,聚焦4条主要高速公路、13条重要普通国省道和部分重点农村公路,高标准开展治脏、治乱、治污、拆违、增绿等工作,实现“路面干净无抛洒、标线清晰无缺损、设施完好无损坏、路侧通透无垃圾”,为群众提供环境更整洁、设施更完好、生态更优美、秩序更规范的出行环境。

二、整治范围

(一)全市高速公路用地范围以外(重点是建筑控制区)、高速公路桥下空间和高速公路连接线。

(二)全市普通国省道用地范围和建筑控制区范围。

(三)全市重要农村公路用地范围以内。

重点治理连接景区的旅游公路、集疏运公路以及穿城镇路段的路域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高速公路沿线路域环境提升行动

1.清理两侧障碍物。清理高速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生活垃圾、白色污染物等,禁止可视范围内焚烧荒草。加强高速公路进出口、匝道沿线环境卫生的日常巡查和执法监管,禁止占用高速公路进出口、连接线摆摊设点,禁止乱堆乱放建筑材料和垃圾。

2.整治两侧违法建筑。摸排高速公路整治范围内的临时性棚屋、屋舍、垃圾池、围墙等建筑物,拆除违法建筑物,清理残破、废弃和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路域环境的广告牌,对非法广告牌应拆尽拆。

(二)实施普通国省道沿线路域环境提升行动

3.提升沿线环境卫生。强化路面污染整治,定期采取“机械+人工”方式开展路面清扫保洁,确保路面污染整治成效。及时清除国省道路两侧生活和建筑垃圾,严禁车辆带泥上路、抛洒等行为。持续开展国省道沿线标准混凝土边沟建设,结合“和美乡村”建设,组织乡镇完善穿镇区路段排水体系。做好边沟疏淤清理,保障公路排水通畅。每月组织桥梁清洁维护、涵管疏通以及隧道清理,每季度清洗、维护钢护栏、标志牌、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将公路沿线垃圾桶集中设置于硬化地坪或专用摆放亭内。加强国省道服务区、停车区的环境卫生管理。

4.提升生态水平。结合“千村万树”绿化提升行动,依托地方乡土树种,在国省道建设项目沿线实施绿化提升专项行动,打造美丽绿色公路廊道。在现有国省道沿线重要节点和路段,因地制宜补植乔灌木,定期组织绿化维护管理(含路侧、中分带、互通区等),提升生态水平。

5.强化路产路权保护。依法打击利用桥梁隧道架设管线、占用或开挖公路设施、私开私拆路口、破坏公路附属设施的违法行为,拆除清理公路沿线的非公路标识和非法广告牌。拆除违法和废弃建筑物,严禁违法占道经营、乱堆乱放行为。

6.提升交通安全秩序。落实路基、路面养护制度,整治路况不达标路段,提升路面技术状况。及时修复和更新污损、缺失的隔离护栏、标识标线、交通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整治国省道穿城镇路段的交通安全秩序,严查车辆违法驾驶行为和超限超载违法运营行为。

(三)实施重点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提升行动

7.强化沿线日常养护。督促乡镇建立“一坑两桶三上门”垃圾分类处置体系,清理农村公路沿线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清除河流沟渠的废弃物。调动村镇集体经济积极性,动员引导群众打扫农村公路,建立农村公路清扫保洁机制,加强农村公路沿线及穿村过镇路段周边环卫作业管理,提升养护质量。

8.严格违法行为整治。从严打击偷盗护栏、边沟盖板、绿化植物、私挖公路、私开路口等违法行为。规范公路两侧堆放建材、摆摊经营、打场晒粮等行为。

9.提高服务能力水平。结合“四好农村路”“和美乡村”建设,持续改善农村公路路容路貌,组织乡镇将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延伸至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提升次差路段路面技术状况,完善路肩、排水设施、错车道、波形护栏、标志标牌标识等公路附属设施。健全农村公路日常清洁制度,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四、实施步骤

(一)示范整治阶段(2025年7—12月)

2025年7月底前,成立工作专班,开展摸底调查,制定整治方案,形成整治任务清单。2025年8—12月,对照整治任务清单,统筹资源力量,开展综合整治,实现年度目标路段环境面貌明显改观。其中:高速公路重点攻坚武阳高速全线以及蕲嘉高速市辖区段、大广高速市辖区段;国省道重点攻坚G106京广线、G316长同线、G351台小线阳新界首至八一桥段和荻田至三溪段、S201中大线大冶段、S413大三线,打造路域环境整治示范环线;对约100公里的农村公路重点攻坚示范片区、连接旅游景区和农业示范区的县、乡道及重点村道,实施路域环境整治。

(二)全面推进阶段(2026年1月—2027年6月)

结合2025年整治成果,全面深入推动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大冶市、阳新县每年至少选定1条高速公路、2条国省道和20公里农村公路,市辖区每年至少选定1条国省道、5公里农村公路进行重点整治,通过示范引领的模式实现全市重点路段路域环境明显提升。

(三)常抓长效阶段(2027年7月—2027年12月)

持续开展常态化巡查管控,巩固整治成果。各部门结合职责和工作重点,不定期开展常态化“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实现路域环境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全市高速公路、国省道、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实现整体提升,为群众提供“畅、安、舒、美、绿”的良好出行环境。

五、职责分工

(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全市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制定整治提升标准,开展技术指导,组织编制工作清单,建立会商机制和“红黑榜”通报机制,协调各单位各部门推进整治工作,组织检查督导和问题整改现场核验。同时具体负责普通国省道用地红线范围以内专项整治工作,向上争取补助资金支持。

(二)各属地政府是辖区内全市高速公路用地范围以外(包括桥下空间和高速公路连接线)、普通国省道用地范围(含建筑控制区范围)、农村公路的路域综合整治提升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扎实开展综合整治提升工作,针对重难点问题,因地制宜,开展“一路一策”综合整治。

(三)市城管委负责城区范围内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用地红线外环境卫生整治,指导各县(市、区)做好穿城区、镇区路段的路域环境整治。

(四)市公安局负责组织开展公路交通秩序整治提升工作,维护拆违治安秩序,排查国省道、农村公路安全隐患。负责会同市交通运输部门做好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打击破坏公路设施违法行为。

(五)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对公路沿线厂矿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泥土以及其他污染物,造成公路沿线大气污染的行为进行处理。

(六)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各属地政府做好公路沿线村庄、集镇的建筑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加强对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农村建房的审批监管,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公路沿线违法建筑的查处工作。

(七)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将公路路域环境整治融入农村人居环境中进行协调推进,负责组织开展所涉沿线村、湾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