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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服务黄石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文件名称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服务黄石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文件类型行政规范性文件
成文日期2019-10-21 18:57:53 发布日期2019-10-21 18:57:53
生效日期2019-10-21 18:57:53 失效日期
发文字号黄政发〔2019〕20号 发文机关代字黄政发
发文年份2019 文件顺序号20
有效性失效 公文种类意见
发文机关黄石市人民政府 文件制定单位黄石市人民政府
文件出台地区行政代码420200 文件出台乡镇街道
文件来源黄石市人民政府网站 题注
文件附件 文件PDF版本
文件的WPS版本 ./W020231123351962829236.wps 文件的OFD版本
服务对象无特定对象的法人或组织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
体裁分类意见 机构分类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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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服务黄石高质量发展的

(黄政发〔2019〕20号)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17〕55号)精神,加快我市产教融合发展,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和人力资源质量,服务黄石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通过3—5年的努力,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统筹推进产教融合的体制机制基本形成,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程度逐步提高,现代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支持湖北师范大学、湖北理工学院建设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支持鄂东职业教育集团推进中高职集团化办学改革,支持湖北工程职业学院“双高”建设,不断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建成10个产业学院、10个产教融合型生产性实训基地、10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20个职业体验中心、40个科技创新团队,培育5个产教融合型企业,引培一批优秀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打造一批高水平的教师教学创新团队,职业院校毕业生留黄就业比例逐步提高,全市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对黄石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贡献显著增强。

二、构建产教融合发展新格局

(一)统筹产教融合发展规划

将产教融合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区域发展、产业发展、城乡建设和重大生产力布局规划。践行“管产业、管行业必须管人才”和“把学校建在产业基地和开发区里,把专业建在产业链和需求链上”的理念,积极对上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我市产教融合重大项目建设。在招商引资、产业园区建设过程中,将职业教育作为重要支撑内容,制定产教融合计划。把产教融合纳入城市发展规划,积极开展国家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创建工作。

(二)调整教育布局强化技术技能人才供给

面向产业和区域发展需求,完善教育资源布局,支持湖北工程职业学院(黄石高级技工学校)申报国家级骨干专业(群)和技师学院,加快推进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积极探索差异化发展路径,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高水平中职学校。大力发展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技工教育。积极引进贫困地区和对口支援城市学生到黄石优质职业院校就学,加强职业教育对口帮扶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的职业培训项目,由政府统筹、部门组织、职业院校实施,并按相关政策提高职业院校的绩效工资总额。到2022年,普职比大体相当的目标基本实现,全市中、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突破4万人,开展各类职业培训累计20万人日以上。

(三)推进产教融合学科专业建设

建立政府、行业、企业深度参与的学科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和设置评议制度,强化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市级统筹,优化专业布局。建立健全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和人才需求预测预警机制,定期发布有关行业(产业)人才需求预测报告。对接黄石九大主导产业,集中资源办好电子信息、智能装备、工业互联网、生命健康、节能环保等一批我市急需紧缺学科专业,积极支持家政、健康、养老、教育、旅游等社会领域专业发展。支持扩大中高职衔接培养的范围和规模,提高人才培养层次和中职毕业生升入本地高职就读比例;支持湖北工程职业学院与应用型本科院校合作培养贯通式高素质技术人才。

三、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

(四)拓宽企业参与途径

鼓励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建设或联合建设企业大学,围绕企业及行业需求开展技术技能培训。鼓励机制创新,允许先行先试,破解校企深度合作制度瓶颈,打造一批产教融合先行示范点。探索现代职业院校办学方式,校企合作建立董事会或理事会,鼓励企业家担任董事长或理事长,兼任职业院校名誉校(院)长。设立奖补资金,引导企业落实职工培训制度,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将不按规定提取使用教育培训经费并拒不改正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布。

(五)深化“引企入教”改革

研究制定相关激励和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参与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推动探索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课程学分转换互认制度。加强对“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资金扶持。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开展技能人才定向培养合作,定向培养费用由企业所在地政府按照职业院校在校生学费标准下拨到职业院校。支持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对与学徒签订培养协议达一年以上的企业,按每人每年4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支持开展政校行企联合培养,建立专项奖补基金,其培养费用由政府和企业分担。

(六)鼓励支持开展生产性实习实训

鼓励以“校中厂”、“厂中校”等方式,吸引优势企业与学校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加大对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的考核和督查,把职业院校落实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情况与年度职业教育资金安排相挂钩。鼓励学校组织学生到本地企业开展生产性实习实训;鼓励企业将最新技术和设备用于学生实习实训。企业因接收学生实习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依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推进实习实训规范化,督促企业保障学生享有获得合理报酬等合法权益。

四、深化人才培养供给侧改革

(七)开展职业启蒙教育

对接“新高考”,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综合高中办学模式试点工作。将职业启蒙教育、劳动教育融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督促中小学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通用技术课程。支持学校聘请劳动模范和高技能人才兼职授课,建设职业启蒙教师队伍。组织有条件的中小学与职业院校合作开发和实施劳动技术课程、职业体验课程。支持职业院校和公共实训基地的实习车间、实训工厂向普通中学开放。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组织学生跨校选修课程,普职学校实行学分互认。

(八)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狠抓教师、教材、教法改革,努力实现职业技能和职业精神培养高度融合。在全市职业院校中大力推广现代学徒制,推动学校招生和企业招工相衔接,推行学历与技能并重的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实践教学,职业院校实践性教学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50%。打造学生技能竞赛品牌,拓展技能大赛平台功能,推进课赛融通,培育、选拔、表彰一批“技能明星”。

(九)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加快推进职业院校人事制度改革,把企业实践经历作为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评聘、职称晋升、评先评优的必要条件。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制定行业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专项招引制度,实行一人一策,给予专项奖励和补贴。支持职业院校将专兼职教师总数的30%左右用于聘用兼职技能教师,建立政府、学校、企事业单位多渠道筹措兼职教师经费机制。建设15—20个市级职业教育技能名师工作室,探索职业院校之间“双师型”教师互聘互用机制。建立健全“双师型”教师认定制度,到2022年,“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比例达到50%以上。

(十)加大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力度

实施产学研协同创新行动计划,支持企业与学校、科研机构围绕产业关键技术、核心工艺和共性问题开展协同创新。支持校企合作申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省重点研发计划。培育40个科技创新团队,实施博士、教授服务团专项挂职计划,为科技成果转化和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企业委托学校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本科高校、职业院校科研人员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管理。

五、推进产教融合平台建设

(十一)培育产教融合联盟

对接黄石九大主导产业,建立由鄂东职业教育集团牵头,由黄石主要行业、大中型企业以及相关部门、职业院校、科研机构组成的黄石产教融合联盟。产教融合联盟下设若干个专业指导委员会,共商和推进专业建设、校企合作以及协同育人事宜,负责全市产教融合型企业、专业、平台等的评选和认定等工作。

(十二)加强信息平台建设

加强市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搭建产学研供需信息平台,引导高等院校将企业生产一线实际需求作为工程技术研究选题的重要来源,鼓励本科高校、职业院校科研人员深入企业解决生产中的实际问题。鼓励有关部门、行业、企业、教育机构建设市场化、专业化、互联互通、开放共享的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向各类主体提供精准化产教融合信息发布、检索、推荐和相关增值服务。

(十三)加强实践平台建设

加快建设黄石市公共实训基地,建立完善的运营机制和资金保障体系。支持各县(市、区)依托职业院校、大型企业建设一批行业性或区域性实训基地。

落实国家支持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各项优惠政策,研究制定产教融合型企业评定标准和奖励办法,建设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由政府提供土地、建设厂房,学校主导引进产教融合型企业,建立产教融合产业园区。

推进本科高校、职业院校和企业联盟,与行业联合,同园区联结,建设一批精准对接、特色鲜明、体制灵活的产业学院。

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将最新技术和设备用于校企共建的实训平台,建设一批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型实训基地。

支持大中型企业与本科高校、职业院校合作建设一批“双师型”教师培养基地,打造一批高水平的教育教学创新团队。

支持本科高校、职业院校主动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与政府、产业园区、行业企业共建一批应用技术研究中心和创新创业平台。

依托职业院校建设一批中小学职业体验中心,推进职业教育资源面向中小学全面开放。

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平台,通过绩效评价后,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专项建设经费补贴和运营支持。

六、加强政策支持与组织保障

(十四)强化工作协调

建立由有关行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以及职业院校组成的黄石职业教育领导小组,完善市级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区域内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建立健全社会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产教融合效能评价机制,评价结果作为绩效考核、表彰激励、资源配置、投入引导的重要依据。

(十五)提高经费保障水平

市财政每年安排产教融合专项引导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产教融合型企业、产教融合型专业等各类产教融合项目建设。财政、税务部门把深化产教融合作为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的重要举措,认真落实社会力量举办教育有关财税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加大对产教融合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开发适合产教融合项目特点的多元化金融产品。积极争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等支持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项目。

(十六)优化技能人才成长环境

各部门、各县(市、区)在制定完善招聘录用、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培训研修、休假体检以及政治待遇等方面政策时,应逐步放宽学历门槛。技工院校学历证书与中职学校学历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各县(市、区)政府、企业要面向企业一线技术技能工人,积极建设青工宿舍、培训基地等,逐步改善一线技术技能工人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制定支持稳定就业的技能人才在黄石落户政策。鼓励企业建立技能人才岗位津贴制度,不断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制定学费补贴等激励政策,对就读本地高职院校留黄就业并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毕业生,经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认定,给予返还学费的奖励。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

2019年10月21日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

序号

工作任务

主要内容

责任单位

1

统筹产教融合发展规划

将产教融合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规划,积极对上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我市产教融合重大项目建设,积极开展国家产教融合型试点城市创建工作。

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

调整教育布局强化人力资源供给

支持湖北工程职业学院(黄石高级技工学校)申报国家级骨干专业(群)和技师学院。

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3

加快推进湖北工程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开发区·铁山区、市城发集团、鄂东职教集团

4

建设一批高水平中职学校,大力发展技工教育。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5

加强职业培训资源的统筹,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在职业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

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

推进产教融合学科专业建设

建立政府、行业、企业深度参与的学科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和设置评议制度。

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经信局

7

加强专业建设市级统筹,优化专业布局;建立学科专业动态调整机制、专业预警和退出制度。重点建设一批特色专业。

市教育局、鄂东职教集团

8

建立人才需求预测预警机制,定期发布行业人才需求预测报告。

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9

拓宽企业参与途径

鼓励企业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建设或联合建设企业大学,开展技术技能培训。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

鼓励机制创新,允许先行先试,破解校企深度合作制度瓶颈,打造5个产教融合先行示范点(企业)。

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人社局

11

落实企业职工培训制度,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对企业培训经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并记入企业信用记录。

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总工会、市财政局

12

深化“引企入教”改革

研究制定相关激励和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参与学校人才培养全过程;推动探索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课程学分转换互认制度。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13

加强对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的资金扶持

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经信局

14

鼓励企业与职业院校开展技能人才定向培养合作;支持开展政校行企联合培养和企业新型学徒制。

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及有关行业协会

15

鼓励支持开展生产性实习实训

鼓励企业将最新技术和设备用于学生实习实训,建设10个产教融合型生产性实训基地。

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16

加强对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实训工作的考核和督查;鼓励学校组织学生到本地企业开展生产性实习实训。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经信局

17

深化人才培养供给侧改革

建设20个中小学职业体验中心,开发职业体验课程,建立职业启蒙教师队伍。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18

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综合高中办学模式试点工作,推动普职双方融通。

市教育局

19

推广现代学徒制和新型学徒制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会同行业协会及各职业院校

20

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完善职业院校人事制度改革,探索职业院校之间“双师型”教师互聘互用机制。落实职业院校人才引进政策。

市委编办、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21

完善“双师型”教师认定、企业实践制度,建立10个“双师型”教师培养基地,力争到2022年“双师型”教师比例达50%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

22

实施产学研创新行动计划,支持校企共建技术研究中心和产业技术实验室。培育40个科技创新团队。

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教育局

23

推进产教融合平台建设

建设黄石产教融合联盟和专业建设委员会。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鄂东职教集团

打造覆盖全市的产教融合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

建设10个产业学院

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在黄本科高校、鄂东职教集团

24

加强政策支持与组织保障

每年安排产教融合专项引导资金,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教育局

25

制定学费补贴等激励政策,对就读本地高职院校留黄就业并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毕业生,给予学费返还。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