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印发《关于2025年我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备案的通知》。《通知》明确,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管理有关事项,对所有拟纳入黄石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审核。
该局强调,为保障人民群众房屋使用安全,落实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管理要求,根据《黄石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黄石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等规定,所有拟纳入名录的鉴定机构须于6月6日前,向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房屋安全监督管理中心提交《黄石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备案申请表》,如实报告公司情况、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技术负责人基本情况、鉴定人员情况、设备仪器清单等内容。逾期未提交完整备案材料的机构视为自动放弃名录申报资格。该局将对所有申请机构从业资格进行复核认定,最终名录将向社会公布。
我市将严格实施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名录管理制度。在市本级行政区域内开展业务的机构必须从年度公布名录中选择,大冶市、阳新县可结合辖区实际,从全市名录中选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鉴定机构。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内房屋安全鉴定业务的监督管理。
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要求各鉴定机构规范执业行为,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严格落实行业责任,按照独立公正、客观规范的原则开展鉴定工作。名录内机构应在核准区域内执业,对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包括出具不符合标准的鉴定报告、恶意低价竞标、同一房屋前后结论不一致等,一经查实将向机构注册地主管部门及行业监管部门通报,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记者 廖巍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