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报送2024年度经营主体年报报告的公告。2024年12月31日(含)前,在黄石市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均需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自主报送公示2024年度报告。
相关经营主体需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网址https://scjg.hubei.gov.cn/hbgsxt/),自行填报。办理歇业备案的经营主体仍应按时公示年度报告,已经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撤销登记的各类经营主体则不用再报送年报。
需要注意的是,今年的年报又有新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自2025年1月1日起纳入市场监管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多报合一”。为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优化政务服务,自2025年1月1日起,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年度自查报告纳入市场监管企业年报统一报送,实现“一个入口,一次报送”。
此外,继续实施与人社、统计、海关、商务、外汇部门的年报事项“多报合一”,相关信息一次填报,部门之间实行共享。继续开展与税务有关事项的“多报合一”,支持经营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北)填报年报时,采取“授权共享”的方式,自动获取税务年报相关信息。
市市场监管局特别提醒,经营主体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法律责任。年报不收取任何费用,市场监管部门从未指定第三方代办,发送的提示短信不会附有链接,经营主体年报过程中不需要填写银行账户等信息。对发现冒充年报收费等诈骗乱象,应及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记者 王璐 通讯员 杨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