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有关工作要求,我市高度重视,积极推进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省序号32相关问题整改工作,目前已整改完毕。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弄虚作假问题多发。2022年、2023年,湖北省监测数据造假问题接连被国家有关部门通报。督察发现,荆州市玉沙集团部分生产时段主要污染物超标,但谎报停运逃避监管。孝感市湖北长舟盐化公司燃煤锅炉烟气二氧化硫浓度在线监测数据仅为现场实测值的25%。荆门钟祥市胡集污水处理厂污水超标排放,在线监测数据不到现场实测值的60%。抽查发现,武汉、荆门、宜昌、咸宁等地8家机动车尾气检测机构存在擅自变更方法、干扰检测设备,降低车辆污染物排放浓度检测值等问题。
二、整改目标
加强环保管理,确保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三、整改措施
1、进一步完善加强国控省控市控站点运维基础保障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做好国控省控市控站点保障工作,确保站点稳定运行,严防人为干扰环境监测行为。
2、落实新修订的《湖北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监管长效工作闭环机制。督促重点排污单位落实责任,加大对涉污染源自动监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3、强化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监管,开展全市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的排查整治,严厉整治机动车检验机构与车辆修理维护行业中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机动车检验与维修市场,提升检验服务和维修服务水平。
4、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检验检测领域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市监检测发〔2024〕80号)号)要求,开展生态环境检验检测专项整治,查处突出问题,建立长效机制。强化部门之间联合监管的协作,提升监管工作效能和效果,共同维护机动车检测市场的秩序稳定发展。
四、整改完成情况
1、建立健全“技防+人防”的预防监测数据人为干扰体系,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人为风险隐患,突出问题严肃依规追责问责。加快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预防人为干扰电子围栏建设,目前,已完成全市12个国控站点电子围栏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联网运行。
2、黄石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重点排污单位在线监控设施安装联网工作已全部完成,联网率100%,已建立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超标数据核查工作闭环机制。深入开展打击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2024年查办自动监控监测数据弄虚造假案2件,公安部门已刑事立案1件。
3、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按照湖北省生态环境厅排查整治时间节点安排,从硬件配置到软件使用,从检测行为到弄虚作假情况判定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部署和安排,组织阳新执法大队相关队员对阳新县兴安车辆检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提升了基层执法队伍在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市机动车检测行业协会邀请行业专家对全市20家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进行了一次全方位体检自查。对照自查发现的问题,各机构积极整改自纠,充分发挥了行业协会在促进政企沟通、协调和规范市场行为、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积极作用。
4、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下达全省市场监管系统2025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制定了关于印发《2025年黄石市认证检测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持续将机动车检测机构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关注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持续符合要求,生态环境、公安部门通过技术手段重点查处机构违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问题,共同履职尽责。2024年根据《武汉城市圈认证检测监管服务一体化合作备忘录》的要求,参与武汉城市圈相关地区以机动车为主的检验检测监管服务工作交叉检查,2025年将继续开展。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或致电黄石市生态环境局,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8日至7月1日
联 系 人:胡涵
联系电话:0714-6373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