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数据要素×”大赛湖北分赛已正式启动,湖北分赛设置10个行业赛道,覆盖领域广泛参赛方向多样,并单独设置1个开放性创新赛道,所有具有原创性、颠覆性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场景等均可参与本赛道。鼓励培育数据开发利用新模式新业态,推动算力、数据、应用、产业协同联动,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诚邀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探索数据要素的创新应用与实践。
欢迎各单位、企业踊跃报名并选择合适赛道参赛!报名通道及详情见官网:https://sjj.hubei.gov.cn/hubeissds/home。
一、赛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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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数据要素×”大赛湖北分赛基本情况
一、赛事名称、主题
2025年“数据要素×”大赛湖北分赛
数据赋能 乘数而上
二、赛题设置
设置智能制造、乡村振兴、商贸流通、交通运输、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文化旅游、医疗健康(含医疗和医保2个方向)、城市治理(含应急管理、气象服务、城市管理3个方向)、绿色低碳等10个行业赛道和1个开放性创新赛道,赛题内容(见附件)已在报名参赛平台发布。同时,为加快推动国有企业数据管理机制创新,设置“数字国企”特色赛道(比赛方案另行发布)。
三、赛程安排
(一)启动报名(5月中旬一6月30日24时)。参赛团队通过湖北分赛平台报名,按照参赛项目提交内容要求提交参赛材料。
(二)初赛评审 (7月)。各赛道组织线上初赛评审,每个赛道评选出20个项目进入决赛。
(三)决赛评审 (8月中上旬)。采取线下路演答辩的方式,各赛道组织决赛评审,每个赛道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特色单项奖若干。分赛组委会通过线上技术验证或线下产品复现等方式,对获奖项目进行技术审核和数据来源合法性、知识产权审查,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四)颁奖(8月下旬)。由湖北分赛组委会组织颁奖,并按程序择优推荐参赛项目参加全国总决赛。
四、赛事权益
(一)推荐全国总决赛。湖北分赛根据比赛结果于赛后向全国大赛组委会提交拟晋级全国总决赛的推荐名单,进入全国总决赛的团队、获奖团队和获奖项目等可享受全国总决赛赛事权益。
(二)政策激励。参赛项目将有机会入选黄石市数据局编制的“数据要素×”典型案例集,获奖项目将有机会入选由湖北省数据局组织编制的相关典型案例集,所在单位将有机会推荐申报湖北省数据局相关试点示范,并进入试点示范项目储备库。
(三)宣传展示。获奖项目可在大赛媒体渠道和湖北省数据局微信公众号等官方渠道进行展览展示、宣传报道和服务推介。
(四)产融对接。进入决赛的团队均可参与分赛组委会组织的产融合作活动,支持优秀参赛单位、参赛团队与投融资机构对接合作。
(五)供需对接。进入决赛的团队均可参与分赛组委会组织的场景对接、供需对接等活动,支持优秀项目成果孵化落地。
(六)交流学习。获奖团队有机会参与湖北省数据局及其它主办单位举办的政策宣贯、成果转化、专业培训等活动。
(七)数据流通服务。获奖团队可获得中部数据流通服务中心提供的数据供需对接、数据资产化等服务权益。
五、参赛要求
(一)参赛单位要求
湖北分赛秉持开门办赛的原则,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校等均可参赛,鼓励产学研用等主体联合参赛。参赛单位、参赛项目、提交材料应符合大赛基本要求。
1.参赛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学校等单位。允许上述组织间合作组队报名,合作组队需指定一个组织为牵头参赛单位。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赛。
2.同一参赛单位可以有多个参赛团队和项目参赛,但每个参赛团队只能提交1个参赛项目,每个参赛团队的参赛代表人数不超过5人,每个参赛代表只能代表1个团队参加比赛。报名截止之后,参赛代表不可更改。
3.参赛团队如选择在湖北分赛报名参赛,需遵守湖北分赛的赛事要求和安排,不接受重复参赛。
4.参赛团队需遵守湖北分赛规则,对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虚假信息将取消参赛资格。参赛团队名称需符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相关规定。
5.湖北分赛相关组织单位及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公司、母公司均不得在湖北分赛参赛,否则参赛成绩无效。各级政府部门及事业单位在保障赛事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可参与城市治理、气象服务、应急管理、开放性创新赛道等赛道。
6.在湖北分赛获得晋级全国总决赛资格的参赛单位应接受湖北分赛主办方或大赛组委会包括参赛项目知识产权审查在内的相关审查,审核未通过的团队将取消获奖资格及全国总决赛参赛资格。
(二)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须符合湖北分赛赛道要求并符合赛题方向,每个参赛项目限报一个赛题方向,且不在其他分赛参赛。赛题一经选定不得更改。
2.参赛项目要求已经开展实际应用,并已取得良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包括但不限于拥有自主产权的技术、产品、解决方案等。项目落地时间可放宽至全国总决赛前,开放性创新赛道进一步放宽落地条件,鼓励开展前沿探索创新。
3.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等知识产权应归属参赛单位,并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且不得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和成绩。
4.具体参赛项目名称自行拟定,符合赛道和赛题要求,能体现出数据要素的主要特征,名称需符合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相关规定。
5.在湖北分赛、全国总决赛期间,参赛团队均可在不改变项目名称和主要内容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参赛项目迭代升级。
6.评审期间,参赛团队须按照分赛组委会的要求补充提交参赛项目有关材料。所有已提交的参赛项目和相关材料原则上不予退还。
另附:2025年“数据要素×”大赛湖北分赛赛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