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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黄石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改革的通知

来源:市住建局    时间:202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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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阳新县住建局,各城区(开发区 ·铁山区)建设局,新 港物流工业园区建设局,各建设、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2022年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 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持续深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若干措施 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2号)、省住建厅《住建领域营商环 境优化提升行动工作方案》(鄂建文〔2022〕1号)和湖北省住 建厅《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改 革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流程再造, 优化营商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认真落实省、市2022年优化 营商环境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充分运用湖北省施工图数字化联合 审查系统(以下简称“图审系统”),深入推进施工图分类审查,缩小施工图审查范围, 一般工业项目实行施工图审查承诺制,落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质量终身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能,促进黄石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

二、 改革主要内容

落实湖北省住建厅《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图联合审查改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推广大冶市施工图 审查先行区做法,借鉴省内外先进经验,扩大全市低风险建设工程范围, 一般工业项目实行承诺制办理施工图审查。

1. 扩大低风险建设工程范围,执行低风险建设工程免于施

工图审查。低风险建设工程范围调整为:

(1)新建单体建筑面积不大于二千平方米、建筑高度不超 过24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的多层住宅、建筑物性质为办公等的一般公共建筑;

(2)跨度小于18米、吊车吨位小于10吨的单层或跨度小 于6米、楼盖无动荷载的3层以下多层厂房、仓库、公用辅助用房等工业建筑;

(3)小型非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建筑装饰工程;

(4)城市支路及附属设施工程及乡镇镇区市政道路工程、小型给水排水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含桥梁);

(5)城市路灯工程、绿化工程、亮化工程、建筑智能化专项工程;

(6)工业工程中的工艺、构筑物(烟囱、水塔、地下贮水(油)池等结构除外);

(7)施工过程中的临时技术措施;

(8)不涉及建筑结构主体变动的老旧小区改造工程。

2. 一般工业项目实行承诺制办理施工图审查。涉及易燃易 爆、危险品、有毒有害等对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有特殊要求的 项目除外。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作为项目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依据,由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 位书面承诺后,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技术性审查,出具施工图联合审查合格意见书。

3. 符合“先建后验”项目以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经自然 资源和规划部门审查,并出具实质性意见,加盖公章)作为项目 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依据,由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书面承 诺后,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技术性审查,出具技术性审查意见(附件3),办理施工通知单。

三、 办理流程

(一)低风险建设工程办理施工许可流程:

1. 建设单位在“图审系统”进行申报,勘察、设计单位上 传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建设单位上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属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豁免除外)和签字 盖章后的《黄石市简易低风险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质量承诺书》(附件1)。

2. 由项目所在地县(市、区)住建部门负责核验是否属于 低风险项目范围,核查“图审系统”填报的相关信息及上传的相 关图纸、资料和文件,属于低风险项目且上传信息齐全后,在“图审系统”进行确认。

3. 建设单位凭《黄石市简易低风险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质量承诺书》报当地住建部门行政审批窗口办理施工许可证。

(二)一般工业项目办理施工许可流程:

建设单位在“图审系统”进行申报,上传自然资源和规划部 门出具规划方案设计审查意见和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签字盖 章的《黄石市一般工业项目施工图审查告知承诺书》(附件2), 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技术性审查,出具施工图联合审查合格意见书。

四、 工作措施

(一)强化勘察设计质量事中事后监管。 采用“双随机、 一 公开”和“互联网+监管”方式进行质量抽查,推行以政府购买  服务委托第三方开展施工图质量抽查服务。其中对免于施工图审 查的低风险建设工程,抽查建设工程比例由当地住建部门组织有 关专家或第三方机构按不低于60%比例进行检查,5个工作日出 具检查意见。对抽查中违反承诺、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 准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信用惩戒。

(二)执行施工图审查全过程线上申报、审批。 办理施工许   可前,建设单位应通过“图审系统”进行线上申报,对上传的施   工图的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施工图上传至“图审系统” 后,原则上不允许进行设计变更;确需变更的,严格按照《省住建厅加强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文件修改管理的通知》(鄂建文〔2016〕18号)要求执行,并将变更后的勘察设计文件上传至“图审系统”。未履行审批手续变更的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不得组织实施,不得作为消防验收备案和工程竣工验收依据,不予办理验收备案。

(三)严格落实勘察设计质量终身责任制。 建设单位负首要 责任,不得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不得违规进行设计变更。勘察设计单位负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校 核、审核、审定程序,不得降低设计标准和违法违规设计变更,落实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

(四)建立工程质量监管联动机制。 行政审批、勘察设计、 工程质量监管、建筑节能、消防验收备案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要  切实履行职责,加强联动配合,建立信息互通,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施行期间,如国家、省出台相关新规定,则按新规定实施。

附件:1.黄石市简易低风险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质量承诺

2. 黄石市一般工业项目施工图审查告知承诺书

3. 关于xxx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性审查意见

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9月27日


(联系人:胡琼,联系电话:6260986)


1

黄石市简易低风险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质量承诺书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项目基本情况

房屋建筑

总建筑面积(m)

层数(层)

建筑高度(m)


地下

地上

地下

地上






市政工程


承诺内容

本项目属于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建设项目,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文件,我们承诺:

1.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2.符合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要求;

3.符合消防安全性要求;

4.符合人防工程(不含人防指挥工程)防护安全性要求;

5.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符合规定的绿色建筑标准;

6.勘察设计单位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7.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先勘察后设计,不违法违规擅自变更施工图;

8.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已采取有效的措施。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组织了审核,并严格按上传和抽查合格的图纸组织施工;

9.依法依规在建设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内对勘察设计质量承担相应终身

以上承诺内容的真实性由签字各方负责。如违反承诺,自愿无条件接受

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做出的责令停止施工、依法撤销施工许可证等处罚处理和信用惩戒。

建设单位(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勘察单位(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设计单位(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2

黄石市一般工业项目施工图审查告知承诺书

本项目在申请办理:

项目名称:

项目编码:

建设地址: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过程中,认真阅读和知晓相关审批和监管机关在办理过程中告知的全部内容,现郑重做出如下承诺:

一、承诺勘察设计单位具备项目设计的资质标准要求,按照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的内容进行设计、施工,施工图设计文件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及政策法规,开工前具备有效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如果存在违法违规和违反工程建设标准的,配合有关部门接受行政处罚并做好整改。

三、项目规划审批手续完成后,因前期规划设计审查意见与规划审批结果有差异,需重新进行设计、图审的,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我单位承担。

四、我单位承诺申报的数据、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瞒报、弄虚作假的情况。同意向社会公开,并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如有违反或提供不真实材料的,我单位自愿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建设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单位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勘察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单位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设计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单位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年 月 


附件3

关于×××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性审查意见

(建设单位)委托我公司审查的项目(地址位于.;工程概况: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层数:地上××层,地下××层;建筑高度×××米,××结构,使用性质:××××)施工图设计文件,已在湖北省施工图数字化联合审查系统完成技术性审查,审查合格。因该项目规划许可证明手续正在办理中,暂不出具联合审查合格意见书,待规划许可手续办理后,按规划许可文件出具联合

审查合格意见书。

施工图审查机构名称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