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栏目:新闻发布会

关于黄石港区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工作的新闻发布词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时间:2015-08-28

分享: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为深入推进创新创业工作,凝聚各级力量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工作,形成全市上下创新新创业合力,促进我市建设成为创新之城、创业之都、创客之家,使“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成为大势所趋,按照众创空间建设领导小组的安排,现就黄石港区大众创新创业政策及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黄石港区创新创业工作情况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富民之源。一直以来,黄石港区把大众创新创业列为我区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推行大众创新创业工程,着力构建社会保障体系,以解决群众就业难、保障难等问题为抓手,全面打造和谐繁荣的新型城区。

  (一)加大三个力度,强化创新创业工作保障。一是加大领导力度。区委、区政府将创新创业纳入到 “十三五”规划及今年的重点工作目标中,成立了以区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加强对创新创业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二是加大了宣传力度。之前,开展了黄石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知识竞赛,通过大众参与使创新创业相关政策深入人心;目前,在辖区繁华位置建设了创新创业宣传专栏,营造了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三是加大政策落实力度。认真落实创新创业补贴政策,鼓励和吸纳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进城农民工、残疾人和其它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参与创新创业。2010年到2015年7月底,我区共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1700人次,资金400余万元,场地租金补贴1800人次,资金1600余万元。2011至今,共引导和扶持7288人创新创业成功,带动就业27689人。

  (二)着力构建创新创业园地,加强培育创业市场主体。继续开展众创空间和孵化基地建设,通过完善创业园区基础配套,统筹安排劳动者创新创业所需的生产经营场地,确保创新创业项目场地的落实到位。到目前,先后创建了武汉路“黄石港区大学生创业园”、市肉联“黄石市冷链物流创业园”两个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建成了“延安路创业示范街”、 “红旗桥美食创业一条街”、“南京路精品服饰创业示范街”等“四街六园一基地”创业园街布局。目前,全区创业街(园)现有商户数2842户,带动就业5637人。

  (三)建立三大体系,提升创新创业服务水平。一是健全创业培训体系,将在辖区内有创业愿望和培训要求的城乡劳动者纳入创业培训范围。吸收社会教育培训力量参入创业培训工作,区培训中心与多家社团组织和培训机构签订了委托培训、联合培训合同,与凿岩机械厂等10多家企业签订培训实习协议,建立了5处创业培训实习基地。近年来,共进行创业培训人员1625人。二是建立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在区就业局设立了创新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制定创新创业规划和计划,提供创新创业项目开发、开展创新创业指导、组织实施创新创业服务。同时,全区各街道(片区)都成立了创业指导服务部门,专为城乡劳动者自主创新创业提供创业培训、项目查询、政策咨询、小额贷款担保、后续跟踪服务等“一条龙”创新创业指导服务。共同为创新创业者提供服务。同时,我们组织有关社团、行业协会和企业实施促进创新创业公益活动,发挥了民间创业服务实体的积极作用。三是建立了创建工作考核体系,将各项任务指标列入街道(片区)及相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区政府层层签订责任状,狠抓落实。

 

  二、创新创业优惠政策

  1、降低创业门槛。

  根据黄政办发【2015】20号、黄工商【2014】1号文及黄工商【2015】31号文,黄工商实行登记注册“零成本”,除特定行业外,全面放开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允许公司注册资本“零首付”。实行登记注册“零收费”,对入孵众创空间的小微企业,自登记之日起3年内,一律取消市级及以下的行政服务性收费。实行登记准入“零障碍”,除国家列入前置许可清单项目仍实行“先证后照”外,从事其他经营项目的直接向工商部门依法申请核发营业执照,取得市场主体资格后即可从事一般经营活动。实施企业登记“三证合一”,实现企业登记一枚公章管理。

  2、给予创业就业补贴。

  根据黄政发【2008】25号文,对众创空间按规定免费开展创业培训的,按每人800-12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培训补贴。对众创空间吸纳毕业2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创业见习的,给予每人最长6个月、每月不低于当地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60%的见习补贴(具体条件和补贴办法参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

  根据鄂人社发【2014】38号文、黄人社发【2010】17号文及黄人社发【2014】34号文,对在众创空间初次创业并带动3人就业的创业者,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毕业学年起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补贴5000,其他就业困难人员补贴2000元。毕业年度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众创空间自主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最长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对入驻众创空间的小微企业,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众创空间创业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按招用人数(包括创业者本人),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

  并对众创空间物业管理、保安、保洁、保绿等服务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的,按规定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3、减轻税收负担。

  根据财税【2014】39号文、国家五大部门2014年34号公告,对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创办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以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期限为2016年12月31日。对大学生创办小微企业,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或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期限为2017年12月31日。允许小型微利企业在季度、月份预缴环节提前享受优惠政策,在汇算清缴环节再多退少补。

  4、设立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基金。

  根据黄政发【2009】17号文,设立大学生创业担保贷款基金,为入驻众创空间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创业贷款担保。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在贷款期限内给予全额财政贴息,必要时可展期1年,展期不贴息。

  5、组织申报创新创业专项扶持资金。

  根据鄂人社函【2014】258号文、鄂政办发【2014】33号文,黄石港区人社局会同团区委组织申报实施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重点支持自主创业并注册登记的在校大学生和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2万至20万元的资金扶持。

 

  三、创新创业下步安排

  为加强黄石港区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工作,加快黄石港区众创空间等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和发展,更好地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近期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

  1、大力开发建设众创空间

  目前,黄石港区已与湖北广发物流发展有限公司、黄石市新亿源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万达集团黄石分公司达成初步意向,将逐步打造黄石港区广发创业孵化园、黄石港区摩尔城青年创业孵化器、万达创业孵化器等三家孵化器。这三家将承接中国黄石磁湖汇创新创业项目,形成互补呼应之势。

  黄石港区广发创业孵化园建设地点为黄石迎宾大道19号,建设规模为2万平方米,开工年份2014年,预计建成年份2016年,总投资达8000万元,前期进行物流配套服务、品牌物流办公楼、司机之家、停车场、汽车修理等一体化物流相关孵化项目,后期准备在建成的广发大厦设置“电商——物流”一条龙的辐射服务。

  黄石港区摩尔城青年孵化器建设地点为黄石港区摩尔城钻石写字楼7—11层,建设规模为3438平方米,开工年份2015年,预计建成年份2017年,总投资达3610万元,组建青年孵化器,达到黄石市孵化器认定标准。

  万达创业孵化器建设地点为黄石港区万达广场,建设规模为1万平方米,开工年份2014年,预计建成年份2017年,总投资达5000万元,发展众创空间,建成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2、积极开展部门合作

  为加快我区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明确各部门职责,形成合力。

  黄石港区委宣传部重点做好对大众创新创业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认真策划众创空间及配套政策措施的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充分利用各级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和户外广告,做好区内区外、线上线下全方位宣传,营造创新创业浓厚氛围。

  黄石港区科技局负责重点做好入驻众创空间的科技型企业创业孵化的指导服务和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实施科技创业专项扶持项目,做好众创空间内创业者专利申请和服务工作;充分利用科技企业创业与培育计划项目扶持资金扶持众创空间科技创业项目。

  黄石港区财政局负责筹集和整合资金,支持众创空间融资体系的建立,为众创空间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实提供资金保障。

  黄石港区人社局负责做好众创空间建设的规划指导;筹集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资金,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研究建立创业失败人员的救助机制,从职业技能培训、就业安置、社会保险补贴、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对创业失败人员施以援助。

  黄石港区工商局、区质监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等单位互相配合,探索实行工商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一受理、三证联审,简化众创空间内创业企业开办手续,缩短办证周期。实施企业登记“三证合一”,实现企业登记一枚公章管理。

  团区委重点做好青年创业工作,与区人社局做好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工作,并与多部门合作开发青年创业孵化园。

  其他相关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能,积极落实众创空间建设和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

  3、广泛进行社会宣传

  努力营造大众创新创业良好舆论氛围。加强宣传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新风尚,宣传新的劳动观、就业观,宣传促进全民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宣传大众创新创业的好典型、好经验,努力营造政府、企业、社会各界支持就业、帮扶创业的舆论氛围,引导创新创业坚定信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在街道(片区)、管理区进行宣传,发放创新创业扶持政策指南,并给予现场解答。二是宣传有关税费减免、创业“两补”、小额担保贷款、免费创业培训等优惠政策。三是召开“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 关爱孵化 和谐家园”的大型专场招聘会。四是召开创业创新代表座谈会,邀请创新创业成功典型交流创业经验,倾听大众创新创业的愿望和期盼。

  通过开展宣传回引、对接回引、市场回引、政策回引、服务回引,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组织对创新创业人员集中实施“三送”(送创新创业培训、送创新创业项目、送创新创业政策),让创新创业人员创新有思路,创业有项目、发展有帮扶,稳步扩大黄石港区创新创业人员创新创业规模。

  响应国家、省、市各级号召,积极盘活闲置的商业用房、工业厂房、企业库房、办公楼等资源,建设创业工场、创客空间,打造各具特色的创新创业平台,形成以点带面、整体联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格局。

  谢谢大家!

  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