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局长 汪宏钦
(2015年4月23日)
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下面,我将我市“六五”普法及法律援助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我市“六五”普法工作情况
2011年—2015年,是我国第六个五年普法周期,今年是“六五”普法的收官之年。“六五”普法启动以来,我市坚持以建设法治黄石为目标,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取向,以改善和服务民生为根本,以“法律六进”为载体,扎实推进“六五”普法工作,全民法治意识不断提升。2013年、2014年,我市先后被评为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
(一)坚持规划先行,完善工作机制,为普法工作提供强有力保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普法工作,成立了高规格领导小组,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将普法纳入党政目标管理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各县(市)区、部门、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等基层组织也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安排专(兼)职工作人员,形成了覆盖全市、上下贯通、条块相融的工作机制,构建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尤其是2011年9月,市委、市政府印发了《黄石市2011—2015年法治建设暨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为“六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我们每年制定出台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工作重点、目标及措施,确保每项工作都有计划的深入推进。在做好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我们将普法工作考核与人大、政协等多方监督相结合,确保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二)坚持舆论引导,创新学教形式,营造全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一是坚持因材施教,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活动。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六五”普法以来,全市共开展法制宣传教育573万人次,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3183次、“法律进学校”活动6230次、“法律进企业”活动1158次、“法律进乡村”活动3023次、“法律进社区”活动1136次、“法律进单位”活动785次。二是坚持品牌差异化、资源共享化,推进“一区一亮点、一地一品牌”建设工程。大冶市“强化平台建设促发展”、 阳新县“源头工程强根基”、黄石港区“法治文化汇民气”、西塞山区“法律服务暖人心”、下陆区“一月一法抓龙头”、铁山区“社区司法解民忧”,各具特色、各有影响,受到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充分肯定。三是坚持将学法与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普法惠民乡村行”活动。积极搭建“法治电影下乡”、“法治文艺小分队”巡演、农村“两委”干部“远教”学法、“村村响”智能广播普法等四大平台,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切实提升了我市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水平。
(三)坚持打造平台,加强阵地建设,不断夯实普法基层基础。一是搭建平台。我市建立健全了以市委中心组学习为龙头,以各级党组织学习为抓手,以市民学校、社区文化中心等教育活动为基础的法制宣传教育平台。二是创新形式。注重办好各类专栏、专刊和法制宣传教育专题节目的同时,我们编印了《法制宣传指南》2万余册,免费向市民发放,指南中涵盖了约400项内容以及170余个“二维码”,市民可通过扫描“二维码”,关注法治栏目、了解法治讯息,学习法律知识。我市还开通了“黄石普法”微信公众平台,借助“法治动态”、“普法学堂”、“以案说法”、“法律悦读”四大版块,固定以每周2期的频率,推送法制宣传资讯和法律知识。三是学考结合。我市在全省率先发起了公务员无纸化学法,从2013年开始,连续两年都实现了干部学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全市参考人员共计达到25322人。
二、关于我市法律援助工作情况
法律援助是确保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将法律援助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尤其是2011年来,市政府连续5年将法律援助项目纳入政府“十件实事”。四年来,我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637件,办理法律援助事项64690件。我市法律援助中心,先后被评为第四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一)以新兴媒体为突破点,以“互联网+”模式不断升级法律援助服务平台。我市在利用新媒体为市民提供法律援助方面,先行先试,走在了全省、全国前列,开通运行了全国首个法律援助机构微信公众平台、全国首个国家机关政务易信公众平台、全省首个法律援助机构新浪官方微博。市民可以通过扫描专用微信“二维码”、查找QQ号“1514980718”、查找微信公众账号“黄石法律援助”和搜索微信号“hsflyz”等四种方式来添加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微信公众平台。通过搜索“黄石法律援助”添加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新浪官方微博。我们在微信平台中开通了全国首个法律援助机构微社区,聘请了警察、检察官等10名热爱法律援助事业的同志,担任黄石法律援助新媒体工作志愿者,并建立了微信微博值班制度,每天至少有一名专业律师在线为市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此外,我市在全省率先改造升级了“12348”法律援助专线平台,实现了“人工咨询”、“自动咨询”和“电话留言”三大服务项目共进,市民可以全天候进行法律援助电话咨询。
(二)以便民利民为落脚点,以全方位服务的标准努力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一是建立“社区律师”工作机制。我们在每个社区配备了定向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让困难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法律援助服务。二是建立“律师招募”工作机制。今年4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公民申请法律援助范围补充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扩大了特殊困难群体法律援助事项,并通过招募确定了湖北易圣律师事务所、湖北人本律师事务所、湖北忠三(黄石)律师事务所、湖北元初律师事务所为市一级法律援助申诉案件定点承办律师事务所。三是建立“数据共享”工作机制。通过社会救助网络信息平台等多个平台的数据共享,实现网上核验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和低收入残疾人的身份信息。四是建立“流动夜市”工作机制。全面铺开全省独创的法律援助流动夜市,连续三年在多个社区、乡村举办了近20场活动,让困难群众在休息时间里获得法律援助。五是建立“点援律师”工作机制。通过主动指导受援人选择点援律师,让困难群众在自主挑选中获得法律援助。六是建立“上门服务”工作机制。出台了《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预约服务制》,对符合规定的人群,可以通过电话、微信微博等平台进行预约上门服务。七是建立“异地协作”工作制。深化市法援中心温州工作站的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机制,开创了工会驻外地维权工作站+商会等社会组织+劳动部门等维权部门+流动人口管理部门等维稳部门的工作模式,让困难群众在异地他乡处获得法律援助。
(三)以加强宣传为着力点,以多样化的形式不断扩大法律援助知晓率。一是规范宣传窗口。通过传统形式和信息形式相融合的方式,公示法律援助条件、范围、程序和流程图、值班社会律师姓名及特长等,目前窗口建设已达标准化。二是规范接待制度。建立健全了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AB岗位工作制、责任追究制、举报投诉制度等,推行微笑服务、跟踪服务,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三是强化案例宣传。认真开展案例评选工作,打造法律援助工作质量品牌。2013年起,每年评选出十大“年度精品案例”,汇编成册后向困难群众发放。四是强化实地宣传。深入建筑工地、矿山等农民工聚集的工作现场加强宣传,在特别节日开展法律援助上街咨询活动,积极参与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等,让法律援助走到群众中间,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下一步,在普法方面,我们将结合落实中央法治建设精神,重点做好“六五”普法末期考核验收,黄石市法治文化建设体系的制度机制设计,以及黄石市“七五”普法规划的调研编制等工作。法律援助方面,进一步拓展法律援助服务领域,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逐步启动法律援助免费咨询服务全覆盖,不断强化法律援助的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