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栏目:新闻发布会

关于湖北驰顺化工有限公司废水泄漏事故有关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时间:2008-09-26

分享:

  2008年9月22日中午12时,我市阳新县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位于阳新县木港镇的湖北驰顺化工有限公司发生废水污染西湖港水体事故,立即责成环境监察大队企业中队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处理。

  湖北驰顺化工有限公司是于2007年注册成立的民营企业,注册资金2000万元,厂区占地面积100亩,现有职工130人。该公司建设项目为年产15000吨乙基氯化物生产线,主要生产原料有五硫化二磷、无水乙醇、液氯、烧碱等。

  2008年9月22日凌晨3:30分左右,负责承建运行驰顺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中心的无锡市正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在没有通知驰顺化工有限公司值班人员的情况下,擅自启动排污水泵,将严重超标的生产废水排入该企业排污管道。早晨4:15分左右,驰顺化工有限公司接到木港镇木港村西湖组群众反映外排水管有泄漏情况,公司人员迅速到现场查看,发现安装在木港镇上西湖村西湖港沿线的管道排气阀门有两处裂缝,废水从裂缝中喷出来,流入木港镇上西湖村西湖港。在西湖港形成1条长约1.3公里、宽约5—6米、深1.2米左右的污染带,颜色呈淡乳白色。

  监测数据和现场调查结果显示,两处泄漏点泄漏了约5吨污水进入西湖港,造成西湖港下游10公里河水受到影响。泄漏点气味明显,群众反映有头晕等不适感。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非常重视,出差在外的市委书记王振有全程关注事故处置进展情况,市长王建鸣做出“立即停产整顿”的批示。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局、黄石市政府、黄石市环保局、阳新县政府组成联合工作组,对湖北驰顺化工有限公司废水泄漏事故展开了现场调查处置。通过现场检查和开展环境监测工作,联合工作组将此次事故定性为恶意非法排污行为。

  从9月24日下午开始,环保部门指导企业采取措施,对废水泄漏点加双氧水预处理后运回处理,西湖港河道内受污染水体通过投加双氧水进行应急处理,污染浓度显著降低。监测数据显示,本次事故未对富河和长江水质造成影响,未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造成影响,未对周围鱼池造成污染。

  目前,阳新县政府已下令企业全面停止生产,阳新县环保局向企业下达了处罚50万元的处罚告知书。9月25日下午,高浓度废水和污泥已全部被运回企业处理。地方政府正安排卫生部门入户调查,同时安排村镇干部驻守岸边,谨防牲畜误饮中毒。25日晚,无锡市正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已被刑事拘留,企业的责任正在调查中。

  下一步,市县环保部门将要求企业全面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估,在有关污染防治措施全部到位,经湖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全面达标后,方允许其恢复生产;如果无法全面达标,将不再允许其生产。黄石市环保局还将对全市的化工企业安全隐患问题进行排查,并全面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