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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石市城区医疗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黄政办发[2000]78

 

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各厂矿企业、院校,市政府各部门:

市卫生局拟定的《关于黄石市城区医疗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年六月九日   

 

 

关于黄石市城区医疗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市卫生局 2000531日)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城区医疗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转发的《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优化增量”的原则,在区域卫生规划的指导下,进一步完善城区三级医疗网络,构建多元化办医格局,深入改革医疗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拓展社区卫生服务,促进营利性医疗机构蓬勃发展,逐步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规律、宏观调控有力、微观运行灵活的医疗服务体系。

目标任务是:立足全市卫生医疗的整体发展,打破医疗机构的行政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界限,按照卫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总体要求,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的手段对区域内卫生医疗机构的布局规划、调整审批、监督评估实行全行业管理;根据医疗机构分类管理制度,形成营利性医院和非营利性医院两类的管理模式,力争用2~3年的时间,建立公有、集体、个体多种形式并存的医疗服务体系。

二、完善城市三级医疗服务体系,提高综合服务能力

(一)社区卫生服务建设。依靠现有的基层医疗卫生机制,在一、二级医院设置初保站的基础上,由1个初保站联合12个临近的门诊部、卫生室(所),组建社区卫生服务站。全市共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44个,形成以一、二级医院为技术指导,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前沿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严格控制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总量,原则上不再审批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并取缔不符合办医条件的医疗机构。

(二)专科医院建设。对市级重点专科医院给予优惠政策扶持发展,促进具有市级临床重点专科的二级医院向专科医院发展,走“大专科、小综合”的道路,在城市三级医疗网中发挥骨干作用。

 

(三)重点医院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市级医院的投入,用于重点医院(中心医院、中医院)的建设和发展,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使重点医院的医疗水平和综合实力进入省同类城市前列。同时,逐步将公办的非营利性医院改制为营利性医院。

构建完善三级医疗服务体系,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重新核定各医院床位数。非营利性医院床位总量控制在2000张以内。按照核定的床位及各单位实际工作量,进行定员定编,严格控制职工总数,降低工勤人员比例,合理调整人员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和知识结构。二是加强大型医疗设备的管理。本着“分级、适宜、资源共享”的原则进行合理调控,对医疗机构新增的大型医疗设备进行充分论证。凡购置3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须经市卫生局审批,涉及重大设备(项目)需报市政府及省卫生厅批准。三是改革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内部运行机制。全面实行院(站、所)长负责制,明确各自职责和权限,充分发挥党委和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保证作用。从20007月份开始,全面实行院(站、所)长竞争上岗(或公开招聘),由市卫生局聘任,副县级以上干部报市委备案,实行年薪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每届任期2年(可续聘);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由医院聘任。从200010月份开始,全面推行以聘用制为主要内容的用人制度,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按照淘汰不低于5%的比例,建立末位待岗制度,进一步优化医疗队伍结构;积极推行人事代理制度,在核准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额内,做好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竞争上岗,由单位自主择优聘任,可实行高职低聘、低职高聘,其工资福利待遇按所聘岗位(职位)确定。对不同类型的医疗机构实行不同的工资管理办法,继续推行按劳、按技、按资取酬的分配模式,实行效益工资浮动制,建立工资分配激励机制。逐步将医院食堂、幼儿园、洗衣房等医院后勤服务机构推向社会,实现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并实行院(站、所)务公开。四是推行成本核算,加强医疗机构经济管理。强化法制意识和职业道德建设,合理提高医疗技术劳务价格,逐步完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

三、大力发展营利性医疗机构

制定出台《黄石市关于鼓励营利性医疗机构发展的意见》,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给予优惠政策,鼓励、扶持各种所有制形式的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建设和发展。鼓励符合办医条件的个人和集体依法办医,自主经营,放开价格,照章纳税,形成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竞争的医疗服务体系。

积极推进企业医疗社会化。将企业医疗机构从企业中分离出来,实行股份合作制、私立等多种形式逐步向营利性医疗机构过渡。2000年抓好冶钢医院、华新医院等试点,2001年逐步铺开。

逐步推进市直医院向营利性医疗机构过渡。2000年至2001年,重点抓好2家市直医院的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注意解决好医院改制过程中离退休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职工的失业保险等后顾之忧。

四、实施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

根据湖北省医疗机构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的精神,科学合理核定医疗机构药品收入比例和药品收支结余额,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基金专户的资金,专项用于卫生事业,各级财政、卫生部门不得扣留或挪用,不得冲抵正常的财政拨款。加大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门诊药房改为药品零售企业的进程,切断医疗机构和药品营销之间的直接经济利益联系,二级以上的医疗机构全面推行药品公开招标采购,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以药养医的问题。

 

 
时间:07-10-3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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