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定全市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组织制定全市性统计调查项目;管理全市统计标准;组织实施基本单位统计并管理名录库;组织宣传、贯彻国家统计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全市统计法规执行情况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负责全市统计行政法律事务;负责全市统计法规业务的指导工作。
研究制定和完善全市经济效益目标考核实施方案及考核指标;组织实施全市经济效益目标考核工作,并对县(市)区开展考核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及检查;评估审查县(市)区经济效益目标考核数据及考核结果,对全市经济效益目标情况及效益状况实施监测;参与制定全市量质化目标管理指标和考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