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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拟订全市商品市场建设管理的有关政策;协调指导商品市场发展,培育和完善商品市场体系;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有关工作;指导城市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大型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再生资源回收、旧车交易等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报废汽车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市场秩序的投诉工作。指导和推进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流通形式改革;研究拟订全市商贸领域的发展规划和政策,编制并组织实施年度调控指导计划;组织和制订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购销政策和储备计划;监测、分析本市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并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研究提出有关市场调控的建议。承担市政府商品市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6288807、62668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