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计生民政部门首创婚姻登记信息通报反馈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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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采集渠道,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全市育龄人群的婚姻动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优势,逐步建立部门与部门之间信息融通、相互补充的工作格局,市计生委、市民政局联手建立婚姻登记信息通报反馈制度。根据制度要求,各县市区计生局每年6月、12月的5号前向同级民政局提供未领取结婚证和早婚的夫妇名单;各婚姻登记机构在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时,负责登录结(离)婚登记表,在每个双月的5号前,提供前两个月的结(离)婚登记情况给所在地的县市区计生局。同时,信息通报反馈实行“零报告”制度。自5月12日此项制度开始实施以来,各级计生、民政部门都开始细心收集、整理信息,今年的第一次通报已成功完成,起到了预期的及时补充婚姻信息、加强相关婚姻后期监管和有效实现育龄人群生育监控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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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07-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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