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概况
今日黄石
公众参与
百件实事
政务公开
市 民
企 业
投 资
旅 游
三 农
当前位置:
黄石政府网
>
组织机构
>
政府机构
>
林业局
>
机构概况
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的审核
项目名称
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的审核
法律(或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第十六条:采集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采集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条款)
申报材料
经采集地的县级政府野生动植物行政部门签署意见,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申请采集证。
承诺时限
5天
服务程序
受理申请 -> 审查批准 -> 发放证件
时间:
07-10-18
来源:
站点地图
|
关于我们
|
旧版回顾
黄石市人民政府 版权所有 黄石市政务信息管理中心承办 设计维护 鄂ICP备05026187号
Copyright huangshi All Rights Reserved 最佳分辨率 1024×768,IE6.0 TEL:0714-6359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