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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在全市粮食工作会议上,市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焕明同志与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并出台了《2007年度全市粮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办法》明确了具体的考核对象和考核内容。根据2007年全局工作总体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以市局局长与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形式下达考核目标;年末由局办公室会同相关职能科室对量质化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局务会议审定;实行责任保证金制度,即局直属各单位班子成员年初向市局交纳责任保证金。 具体的考核办法是:量化目标实行百分制考核,按实际得分确定考核等次,其中: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60-84分为合格等次,85分以上为优秀等次;量化目标实行逐项计分,目标值全面完成的得满分,超额完成的不加分,未完成的按实际比例扣分;质化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凡质化目标考核有一项未达标的,评为不合格等次,并视具体情况,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具体的奖励办法是:市粮食局对县(市)粮食局目标管理实行单独奖惩考核,对考核为优秀、合格分别给予不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给予处罚。局直属各单位量质化目标考核奖励,即年末考核为合格等次,退还交纳的责任保证金,另按交纳责任保证金的50%予以奖励;年末考核为优秀等次,退还交纳的责任保证金,并按责任保证金的同等数额予以奖励。 对局直属单位量化目标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实行单项考核,对完成和超额完成目标值的予以奖励,并规定了局直属各单位新增综合利润奖励比例和领导奖励的比例。在岗职工奖励由局直属各单位自行决定。 具体的处罚办法是:年末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局直属单位,其班子成员交纳的责任保证金予以全额扣缴;对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损失的单位负责人,按有关干部管理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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