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黄石市医疗保险局(中心)于1999年11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属市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位于黄石市大道1281号(市公安医院对门),市内乘3、6、9路公共汽车至新街口下车,往黄石大桥桥头方向行走100米左右即到。
中心内设办公室、缴费核定科,、人帐户管理科、基金管理科、工伤生育保险科、医疗管理科、待遇审核结算科、计算机信息管理科。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含中央省属 企事业单位,下同)及其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统筹业务管理工作。包括缴费申报、缴费核定、缴费记录、个人帐户配置、基金管理、待遇审核、待遇支付和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
二、负责对全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及其职工的工伤保险业务管理工作。包括缴费申报、缴费核定、基金管理、浮动费率测算、工伤事故现场勘察、工伤医疗待遇审核、待遇支付、工伤事故预防、工伤救治康复和工伤医疗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市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的生育保险业务工作。包括缴费申报、缴费核定、基金管理、待遇审核、待遇支付和医疗监督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业务管理工作。包括编制离休干部医疗费的预决算、医疗费的筹集、医疗待遇审核、待遇支付和医疗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在职的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范围。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确定定点额支付标准,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并参与对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年检综合考核。
六、负责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政策的宣传解释和业务培训工作。
七、负责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的查询工作。
八、负责建立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的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按时按质上报基金的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九、负责全市医疗保险计算机网络系统的数据维护,主机系统维护、网络维护和软件的统一开发工作。
十、负责对大冶市、阳新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三、机构与职能
办公室
协助中心领导负责行政、党务和业务管理的协调;草拟、打印综合性材料;中心人事、经费、财产物业、档案和职工职称、工资、福利、待遇的管理;宣传教育、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和对外协调工作。
缴费申报核定科
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大额医疗费统筹的扩覆和大额医疗费的征集工作;建立参保单位、参保职工基础信息电子档案;受理参保单位缴费申报、缴费核定和年度缴费工资变换及相关数据的录入工作;受理参保单位变更、注销登记以及参保单位职工异动等增减变化业务;领取基金回款单、回款对帐,建立基金征收电子台帐。
个人帐户管理科
参保职工个人帐户的配置,个人帐户的计息;医疗保险IC卡的制卡、发卡、卡的挂失、补卡和异动、死亡职工销卡、余款的转移、继承业务;受理IC卡值圈存、个人信息查询;发放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对帐单。
工伤生育保险科职能
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测算;受理工伤事故申报;参与工伤事故现场勘察;工伤事故预防、工伤救治、康复管理和工伤、生育待遇审核工作。
基金管理科职能
编制医疗、工伤、生育等各项保险基金的预决算;保险基金收入、支出明细分类登记;与财政、银行对帐;财政专户向支出户拨款申请及各项保险费用支付;编制月、季、半年、年基金财务报表及报表上报;记帐凭证科目汇总。
医疗管理科
负责医疗、工伤、生育三项保险的医疗管理工作,建立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基础信息电子档案和享受慢性病待遇患者基础电子档案;在取得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范围内选定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起草、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对定点医疗机构执行“三个目录”实施监督管理,核减不合理诊疗项目、药品项目等医疗费用;督促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执行医疗保险政策;定期不定期的对“两定”进行抽查、考核;参与年度综合考核;受理参保职工医疗投诉、协调医患矛盾;受理转诊、转院审批,易地购药审批。
医疗待遇审核结算科
受理定点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住院(含大额医疗)医疗费用、异地安置人员医疗费用和定点零售药店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及相关数据的录入工作;负责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结算标准的测算和年度医疗费用的测算工作。
计算机信息管理科
计算机管理系统硬件维护与升级;网络及终端设备维护;数据维护及软件的统一开发;对相关单位计算机业务人员的培训;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各类数据统计、数据分析和表报上报工作。
主 任:伍晓松
副主任: 田孝涛、袁宏伟(总经济师)、陈江明、熊先国
地 址:黄石市大道1281号
电 话: 0714—6523585(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