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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湖北建设工作八大任务

     强化规划调控作用   提高城镇发展质量

   加强规划编制与审批工作。完成《武汉城市圈城镇布局规划》、《襄樊都市区规划》的编制审查;颁布并实行《湖北省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规则》;加强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居住用地布局规划指导;推进全省历史文化名胜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工作。

   深化城乡规划效能监察。继续开展“城乡规划效能建设年”活动;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监管机制;加大规划实施执法力度。

   推进城市规划信息化建设。加强城市规划公众网站建设;正式启用城市规划“一书两证”管理系统。

    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   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切实改善住房供应结构。制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划,全省城镇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216.53万平方米,改善5万户左右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健全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制度;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落实廉租住房政策,确保在年底以前,对全省最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6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发展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凡新审批、开工的商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含经济适用房)所占比重达到当地年审批商品住房总面积的70%以上;加强公积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继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全面开展商品房预售网上备案工作;加强估价与中介机构的监管;开展房屋产权产籍资料管理晋档升级活动,启动权属登记信息查询。
   
     进一步规范拆迁行为,强化拆迁管理。今年全省房屋拆迁规模控制在2006年规模内。

    大力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进程。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研发和推广使用先进适用的建筑成套技术、产品和材料;抓好康居示范工程,推动住宅性能认定工作。

     切实抓好“百镇千村”示范工程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继续推进示范村村庄整治。在抓好去年第一批500个示范村整治的基础上,启动第二批500个示范村整治工作。

   加大重点镇建设力度。组织编制完成全省重点镇供水、排水及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设施专项规划;支持重点镇供水管网延伸项目、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加强居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指导已列入国家和省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村镇做好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农房建设质量控制导则》,提高农房施工质量和抗震防灾能力。

   不断创新村镇建设管理机制。将村镇建设管理工作延伸到村;积极探索实行村民自治、民主管理的方式,逐步建立村庄整治管理的长效机制。
   
    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不断提高人居环境质量

    进一步配套市政基础设施。抓紧制定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强化营运监管,全省城市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力争达到66%、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力争达到52%;组织开展“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强化公交场站建设;加快城市道路、给排水、燃气等基础设施建设,今年,全省新增公交车辆620台,新修城市道路500公里,排水管道600公里,燃气管道750公里;加强城市公共应急设施建设;做好城建维护资金归集工作,今年适当时候组织召开改革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工作座谈会,积极探索吸引社会资金和运用市场的办法。

    开展创建园林城市和风景名胜区综合整治活动。开展社区绿化、庭院绿化、街道绿化工程,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今年,全省新建园林绿地400公顷,植树400万株;加快规划编制,规范景区经营活动,做好武当山风景名胜区、清江风景名胜区国家自然遗产预备名录入选申报和“中国人居环境奖”的创建与推荐工作。

    稳步推进市政公用事业改革。要从本地实际出发,因地因企制宜,确定不同的改革形式和方案;加强市场监管,落实特许经营制度。

    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工作   提高城市管理水平

  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体制,创新工作机制。要建立起市、区、街相互衔接、合理分工和规范高效的管理体制;开展“城市管理进社区”活动,通过建立“门前四包”、“庭院三包”等参与机制,营造良好城管环境;加快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城管指挥体系。

  严格执法,加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力度。重点整治违章建设、无证经营、非法张贴、污染环境等违法行为,规范车辆停放、垃圾清运、广告设立、摊点经营秩序;落实城管执法责任制,今年适当时候,组织召开全省县(市)城建设管理经验交流会,研究加强县(市)城规划建设管理问题。

    标本兼治,抓好城管执法队伍建设。要按照城市常住人口万分之三至五的比例标准,配备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争取政府财力投入,保障城管装备和执法人员所需经费;加强城管监察队伍的教育和培训;要更新管理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做到既严格执法,又有情操作,今年,将在荆门市城管监察支队建立城管执法培训基地,组织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人分批挂岗培训。

    完善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机制    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水平
 
    推进建筑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专、精、特、新”专业企业;大力发展劳务分包企业;加强对建筑业发达地区的指导,实施品牌战略;支持中小型勘察设计企业突出主业做精做专形成特色,全省勘察设计业力争实现营业收入170亿元,人均营业收入30万元以上,同比增长10%以上。

    积极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体系建设。加快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办法;制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监督检查办法,规范中介机构市场行为;完善劳务分包制度;抓好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行为的监管;逐步建立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

  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以住宅工程质量和大型公共建设项目工程质量为重点,推进工程质量的整体提高;加强工程质量巡查,推动创建无质量通病住宅工作深入开展;继续开展省优质工程和结构优质工程评选活动;制定加强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范竣工验收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出台并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管理办法;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开展创建 “文明安全生产工地”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完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力争杜绝三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

    加快建设科技创新  推进建筑节能和资源节约

  完善监管体系,规范行业节能。加强对建筑节能和“禁实”、“禁现”的监管和检查;在大中城市启动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以建筑节能为重点,研究制定建设领域资源能源节约的工作措施和方法,积极建设节约型城镇。

  加快科技创新,推广先进技术。尽早颁布替代实心粘土砖的节能产品的应用技术规范,同时发布有利于墙体自保温的建筑节能标准图集,推广节能设计软件;鼓励各地在全面实施建筑节能标准的同时,积极采用可再生能源,推广太阳能和地热能在建筑中的应用;推进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建设,促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研发和推广。

  加大宣传交流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实施建筑节能和“禁实”的良好环境。

    进一步转变职能和改进作风   树立良好行业形象

  提高人才队伍素质。举办县(市)建委主任、建设局长培训班;开展建设行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培训、项目经理培训和继续教育,年培训和继续教育9万人以上;加强建设行业生产一线工人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年培训与鉴定6万人以上;抓好全国建设行业阳光工程培训十个基地的申报与建设,完成阳光工程培训2万人以上;推进执业资格制度;发挥建设行业相关协会、学会的积极作用。

   创新建设行政管理机制。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抓好行业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开展“五五”普法;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和行业信息化工作,办好政府公众网站,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源头治理各项制度,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积极开展行风评议,力争用两到三年时间将全省建设系统建成文明系统。

时间:07-10-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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