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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公民申办因私出国境证照办照指南

如果您准备出国或往来港澳、台湾地区从事非公务活动,或者前往港澳定居,需申办《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或《前往港澳通行证》。

    为了减少您往返奔波之苦,能够快捷、顺利拿到证照,请您按下列要求和步骤办理证照。

第一步:领表

    根据您前往国家(地区)和事由的不同,请您到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渠道领取《中国公民因私出国申请审批表》、《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审批表》)。

第二步:填表

    一、《申请审批表》是长期档案材料,须由申请人(16岁以下或者60岁以上人员可以委托他人代填)用黑色钢笔如实填写,字迹清楚、整洁,不能涂改。

    二、填写《申请审批表》时,应按表上的内容如实填写。若申请人户口簿和身份证基本信息不一致,请按民警提出的要求办理。

    申请人最好在出入境管理部门参照例表填写,必要时可请出入境管理部门民警予以指导。特别强调收件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收件人必须详细、准确填写。

第三步:照相

    申请人携带填写完整的《申请审批表》到办证大厅旁进行数码网络照相。

第四步:准备材料

    一、申请人须提供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户籍证明原件,准备复印件各一份。所提交的复印件必须用A4纸复印。

    二、其他相应证明材料

    1、申办《护照》,根据不同的因私出国事由提交相应的材料。

    2、申办《往来港澳地区通行证》,根据不同赴港澳事由提交相应的材料。

    3、申办《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须提供相应的入台许可证;根据不同的赴台事由提交其他相应的材料。

    4、申办《前往港澳通行证》,根据不同的赴港澳定居事由提交其他相应的材料。

第五步:签署意见

    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到相应的组织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军人由其所在部队或工作单位出具意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1、申请表所填内容是否属实;2、申请人是否具有法定不准出境的五种情形;3、是否同意申请人出境。

    非国家工作人员或军人不需要单位或派出所签署意见,但申请人人口信息存在缺漏,出入境管理部门无法在网上进行有效比对的,应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户籍资料与人像认定。

第六步:提交申请、交费

    一、申请人备齐上述材料后,本人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如实回答有关询问。

    二、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应交纳特快专递费,并到指定的银行(黄石市在市商业银行一楼营业厅)缴纳工本费,认真核对《因私出境证件申请回执》。凡未认真核对回执,造成证照信息或者证照投递错误的,均由申请人自己负责。

第七步:领证

    证件制作完毕后,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制证中心直接将护照用“特快专递”寄达申请人,凡20个工作日仍未收到证照的,申请人应主动查询(黄石市:6511095)
                    (大冶市:8773069)
                    (阳新县:7337230)

黄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

时间:07-10-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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