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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黄石市政府下发的《国资委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产权统评科的主要职责是:
1、调查研究全市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的实施情况,提出建议并形成报告;
2、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以及年度检查等工作;
3、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严格按照《黄石市市属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并建立信息网络体系;
4、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进行预算管理,对其资本收益的使用进行监督;
5、对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等重大事项的方案进行审核;
6、组织相关部门对市产权交易市场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和完善产权交易市场规章制度,加强对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管力度;
7、依据国家有关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政策、制度和办法,组织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
8、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和所监管企业的财务决算备案工作,积极和财政局、统计局、人行、经委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信息共享网络,并根据有关规定对外发布统计信息;
9、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以及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
10、建立承接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业务的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备选库; 11、承办委党组和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