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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本地区重大或突发性气象灾害的确认
项目名称
本地区重大或突发性气象灾害的确认
法律(或政策)依据
《气象法》第五章第二十八条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对重大灾害性天气的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监测、预报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条款)
申报材料
1、确认申请;
2、受灾现场情况报告;
3、受灾现场图片及说明;
4、实时气象资料。
承诺时限
1~2天
服务程序
受理申请审查或现场勘查审核确认
时间:
07-11-0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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