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栏目:家庭农场认定

致全市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一封信

来源: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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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食用农产品生产(收储、运输)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农户朋友们:

新年好!

恭祝各位朋友们身体健康!感谢你们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做出的积极贡献!在新的一年里,希望你们严格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承担起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义不容辞的责任,努力做到: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用合格产品和优质服务回报社会,增强消费者信心,让人民群众放心。

二、积极参与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推广,严格执行国家农产品安全标准和行业标准,履行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质量管理责任。

三、认真建立投入品购买、使用台账。严格农业投入品生产和使用管理,决不使用禁用农药、兽药、肥料、饲料,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或休药期要求,从源头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积极融入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加强农产品安全检测,自动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做到生产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质量可追溯。

五、自觉服从政府部门监管,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维护企业品牌和行业形象。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让我们共同承担起农产品安全的责任,遵纪守法,诚信经营,为构建和谐消费环境、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实现黄石高质量贡献自己的力量!     

                        

黄石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