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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和边督边改情况公开一览表(第二十八批)

来源:黄石市政府网    时间:2021-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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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31批,2021年10月6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
1D2HB202109280092黄石市大冶市下畈村与世界清风水泥厂相临的凡辉碎石场,该厂出入的运输车辆压坏了马路而且产生大量的灰尘和泥巴。大冶市大气信访人反映的道路实为金虹路,属农村公路;金虹路下畈村路段,进出运输车辆主要为鄂州市宝磊建材有限公司(鄂州市企业)和凡辉碎石厂两家企业所有。近两年,因金虹路运输车辆超载、抛洒导致路面破损严重,易产生道路扬尘,影响周围群众生产生活。针对金虹路存在问题,还地桥镇于2021年6月启动金虹路整治工作,包括在下畈村路段设置限高和高垴村路段1.2公里改造施工(正处于改造养护期)。目前,凡辉碎石厂运输车辆受下畈村路段限高和道路改造养护所致,不具备通行条件,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属实1.责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和还地桥镇加强企业日常巡查监管,督促企业进一步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2.责成大冶市还地桥镇牵头组织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公路路政等部门联合对金虹路沿线开展道路扬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车辆抛洒、无遮盖、超限超载运输等违法行为。
3.责成大冶市还地桥镇聘请第三方保洁公司专门负责金虹路沿线洒水降尘及清扫保洁工作。
2X2HB202109280132对公示的阳新县白沙镇工业园区事项不属实的处理情况不满意。白沙镇在无任何批文、无任何合法手续的前提下,非法圈地设立梁公铺工业园,破坏山林。盗采黄塘林山的石头和砂石。公示称:少量报废汽车残体和废旧轮胎及杂物”,其实是大量长期的,焚烧废旧轮胎排出呛人浓烟和废气。阳新自然资源国土规划局,违规为退休干部姜某办理了长达五十年的矿产证(实为挖石头采砂贩卖),破坏小箕山。阳新县生态1.2012年,白沙镇拟在梁公铺村谋划建设工业集中区,该区域总面积240.3亩,已经省政府批准用地135亩,49亩土地目前正在报批中,另有个体户在该区域违法开采47亩、非法占地9.3亩(已查处)。白沙镇政府与梁公铺村显堍二、三组、黄塘组、港边屋组村民签订了土地租用协议。
2.自2018年起,白沙镇人民政府配合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多次对梁公铺违法采砂石行为进行打击。针对梁公铺采砂石行为,共立案调查1起,移送公安机关2起。阳新县白沙镇政府目前已完成乱采滥挖区域全面复垦。
3.今年以来,白沙镇政府已于4月、8月组织两次大规模整治旧车拆解经营,作业场地已全部封停。
4.小箕山处确有一宗采矿权为阳新县白沙茂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黄塘村透闪石矿。该矿首次发证时间为2006年,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26年,取得了环评及安全手续。该公司自2008年6月停产至今。该公司法人年龄与信访人反映为退休干部不符,且现场勘查未发现小箕山有非法开采等违法行为。
属实1.阳新县已责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矿产资源管理,对非法盗采砂石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打击。
2.阳新县白沙镇政府成立了梁公铺旧车市场常态化治理专班,开展常态化巡查监管,坚决杜绝焚烧报废汽车残体和废旧轮胎的违法行为死灰复燃,并接受周边群众监督。
3D2HB202109280079大冶市保安镇株树村对面卫国钙粉厂生产扬尘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大冶市大气该企业由于机械设备故障,目前处于停产检修状态,但厂区原料堆场部分原料露天堆放,未采取防扬尘措施,容易产生扬尘。属实1.责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对企业厂区原料堆场部分原料露天堆放、未采取防扬尘措施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2.责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保安镇督促企业一是对露天堆放原料进行覆盖,对生产车间破损厂房进行修复;二是加大厂区洒水保洁力度,严格控制车辆超限超载抛洒;三是加强环境管理,在正常生产时定期对产生污染物进行检测。
4X2HB202109280126大冶市正兴商贸有限公司在还地桥镇屏山村违规建碎石厂,排放的泥渣没有经过任何处理随意露天存放,将附近太平山上百亩林地淹没,周边农民损失惨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破坏。大冶市土壤1.2019年1月原大冶市国土资源局对正兴盛碎石加工厂非法占地进行立案查处,占地类型为耕地和建设用地,2019年8月已结案。
2.2019年至2020年期间,正兴盛碎石加工厂在还地桥镇红光村1组原太平山山场堆积土渣石,共计7处地块。其中一地块已于2020年造林恢复植被(意杨);一地块虽然也在2020年造林恢复植被,但因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非常低,目前现状为无立木;另外5处地块面积,暂未进行造林恢复植被。
属实1.责成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厂堆积土石渣违规占用林地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2.责成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还地桥镇督促该厂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无立木林地地块造林恢复植被工作,确保造林成活率和保存率均达到85%以上;督促该厂针对易发生泥石流地质灾害地块,制订治理方案并治理到位。
3.责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和还地桥镇加大企业日常巡查监管,严厉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5X2HB202109280117大冶市金湖街上冯村金湖冶炼厂高炉废气排放、废水排放严重污染周边居民身心健康。大冶市大气经调查核实:上冯村境内无任何冶炼企业、无冶炼高炉;因此,不存在冶炼厂高炉排放废气、废水污染问题。不属实责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和金湖街道加大上冯村及周边区域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6D2HB202109280045信访人反映铁山区铁金港水质很差,河水是黑色的且有很臭的异味。开铁区9月29日,开发区·铁山区对铁金港全线现场排查,沿港未发现排口排污情况。经分析,铁金港上游西排港水质存在如下问题:一是西排港暗渠及其上游存在局部雨污分流不彻底的问题,雨天情况下个别点位合流污水进入西排港,雨量较大时局部位置会将港内底泥冲刷至下游,有时影响水质;二是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未安装除臭装置,易散发异味。属实1.责成开发区·铁山区进一步系统排查铁金港沿线排水管网、管线,继续实施铁金港上游局部点位雨污分流改造,从源头上查找并解决雨污混流问题。
2.责成开发区·铁山区对西排港上游港渠加强日常维护,对港内底泥定期清淤,减少雨天溢流污染。
3.责成开发区·铁山区对西排港一体化设施加装除臭装置,计划2021年12月底前完成,避免臭气扰民。
7D2HB202109280017大冶市还地桥镇还桥村19组黄四相湾的池塘臭气熏天,污染环境。大冶市2021年6月,有村民反映“黄四相村池塘水质差,部分池塘被垃圾填埋,水体更臭、蚊虫很多,容易滋生病菌,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组织清淤,修复水体”,还地桥镇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于2021年6月14日组织专班和施工机械,对池塘中垃圾及黑臭污泥进行全面清理,并在池塘周围安装围网。
2021年9月30日,大冶市组织对黄世相湾池塘进行现场核查,该池塘水面未见任何杂草和垃圾,池塘及周边都没有闻到臭味,池塘四周已用铁丝网进行围挡。同时委托检测公司对池塘水质检测,结果显示水质指标总体达到地表水IV类标准,水质状况良好。
不属实责成还地桥镇政府对池塘四周进行加固,完善池塘护砌。
8X2HB202109280058阳新县浮屠镇山下村山下砖厂侵占林地、耕地建厂房,违法挖山取土烧制红砖。阳新县生态1.2019年9月,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浮屠镇山下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页岩砖生产线项目出具了项目用地规划,规划用途为工业。2020年4月7日,省自然资源厅批准《阳新县2019年度第31批次(增减挂钩)》。该项目的农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符合国家规定,属于工业用地,而不是耕地。但目前该企业尚未取得供地手续,无土地使用权,属违建行为。
2.企业目前使用的生产原辅材料主要为页岩、煤矸石和煤灰等,生产至今所用的页岩均为阳新县兴国镇、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等地开发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多余原料,现场未发现该公司在周边挖山取土烧制红砖情况。该公司旁边小山包的取土区是原阳新县浮屠镇山下林芳页岩砖厂所取,所挖部分被当地农户种植了高粱已自然复绿。
属实1.责成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违法用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2.责成阳新县浮屠镇人民政府建立日常巡查管控机制,严厉打击整治违法行为。
9D2HB202109280010大冶市大箕铺镇三角桥村7组曹志刚在新屋湾侵占田地,堆放电子垃圾(电子产品拆解下来的垃圾,为了提取铜),堆放了十几年,造成土壤污染,影响了地下水。大冶市土壤1.原三角桥村上先礼硅灰石矿属集体企业,80年代末转让给曹志刚,2006年因市场低迷等原因未进行采矿权人年检,采矿权自动注销后一直停产。电子垃圾堆放场地位于大箕铺镇三角桥村上先礼湾旁,原为上先礼硅灰石矿配套厂区用房,占地面积约3.3亩,土地权属为大箕铺镇三角桥村集体土地,为集体建设用地(采矿用地和村庄),无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
2.2021年5月,曹志刚从江西运回约400吨左右废弃电缆电线金属分离破碎塑料混合物,堆放在大箕铺镇三角桥村7组原上先礼硅灰石矿厂区。该废弃电缆电线混合物主要成分为废塑料,含少量金属,准备采用筛分和摇床工艺提取铜粉和塑料,因工艺技术不成熟,提取分离物质不成功,一直堆存至今,共5个月左右。
3.2021年9月29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已委托大冶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废弃电缆电线混合物存放的矿区围墙北侧耕地土壤和南侧农户家水井水质进行了取样。待检测结果出来后,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属实1.大冶市已责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对曹志刚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进行调查,待证据固定后进行立案处理。
2.大冶市已责成大箕铺镇会同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依法拆除并清运所有厂内生产设备;根据土壤和水质检测结果,督促曹志刚对厂内材料等进行无害化安全处置,对堆放场地进行清理恢复。
10X2HB202109280016黄石市阳新县王英镇仙岛湖望仙崖景区是建在二级水源地的新建景区,从2018年开业至今,违规建设,没有任何环评手续。阳新县其他污染1.2001年,原开发商与王英镇政府和王英附坝村分别签订开发协议。2001年6月开始建设,2015年,原开发商将仙牛洞景点的经营权及资产转让阳新仙岛湖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将景点重新设计并提档升级后更名为望仙崖景点。该景点于2017年6月正式对外营业,2017年11月因仙岛湖景区4A摘牌而停业,2018年10月重新开业。而王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于2019年1月9日由省生态环境厅划定。
2.目前景区内无餐饮、住宿等设施,对景区旅游厕所排放的污水,通过“一体化MBR膜生物反应器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回收利用,用于景区内绿化苗木的灌溉,污水不外排,符合《黄石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一款之规定。2019年6月至2020年4月,该景区根据提档升级要求,新建了部分辅助旅游项目。2020年12月,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对该景区上述新建项目“未批先建”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2021年7月,仙岛湖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根据规定对该景区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登记,并在网上备案。
不属实1.责成阳新县文旅局对仙岛湖旅游项目开展全面排查整治。所有新建、在建项目,要按规定办理完善用地、规划选址、建设、施工、验收、环评、安评等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否则不得对外开放。对已运营项目,凡前期工作不到位、审批手续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一律关停,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2.责成阳新县王英镇履行属地管理职责,严格贯彻落实《黄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管理。
3.责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加强望仙崖景区的环境监管,督促仙岛湖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在后续开发旅游项目时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11X2HB202109280062西塞山区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违法投产金属铬、氧化铝等项目,并扩建红凡纳、铬干、氧化铬绿,产能超过排污许可。西塞山区其他污染1.振华化学未建设生产金属铬、氧化铝项目,也无金属铬、氧化铝产品。
2.2021年9月28日,我市组织发改、经信、环保等部门现场核查,振华化学主要生产装置数量未有变动,也未发现有新增生产线,企业依靠技术革新、管理优化等措施逐步提升生产能力,并非“未批先建”、“批小建大”等问题。不
3.《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6号)对排污许可证的内容格式有相应规定,其中“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应当包括事项:‘主要生产设施、主要产品及产能、主要原辅材料、产生和排放污染物环节等信息’”,以及“排污许可证应当记载下列信息:‘污染物排放种类、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等’”。核查振华化学的《排污许可证》及相关资料,内容与环评、生产实际一致。
不属实1.接到信访举报后,市区发改、经信、环保部门迅速进驻企业调查取证,组织专家现场确认,同时西塞山区第一时间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提醒。企业全力配合调查,迅速在全厂进行排查,举一反三,高标准严要求加强生产工艺、铬渣无害化处理、超低排放各环节的整改。
2.支持和鼓励企业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从源头上实现铬渣减量化和主要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3.进一步加大日常巡查监管,一旦发现企业有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同时,指导督促企业加快推进“物料预热和焙烧窑智能化减排技术改造项目”,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
4.指导企业在该厂新办公区临公路一侧树立显示屏,公示主要污染物自动监测实时排放浓度,接受社会监督。
12X2HB202109290107投诉人曾反映大冶市大箕铺镇新屋下村新屋湾曹某违建等问题。2021年9月26日湖北省人民政府公示曹俊杰违规建房,大冶市市政府及大箕铺镇镇政府至今仍未做进一步处理,不作为。公示说建房时对建房地块尾沙库进行深挖不属实,从未对尾沙库拖一车尾矿,面铺黄土属实。曹树明建设选矿厂(金明选厂)和尾沙库,但该选厂早年已迁址,尾沙堆放已弃用不属实。厂址仍然在生产选矿。大冶市其他污染1.大冶市相关部门已经在逐步落实公示的处理措施:(1)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于2021年1月27日对大冶市家源机动车驾驶培训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占地行为查处结案;(2)大冶市农业农村局已于2021年9月25日,依法对曹树琰、曹雯慧涉嫌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为进行立案;(3)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于2021年9月29日对曹俊杰涉嫌非法占地建设园林景观及广场行为进行立案;(4)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于2021年9月30日对曹树明涉嫌非法占地建设尾砂库行为进行立案;(5)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于2021年10月4日对大冶市长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非法占地建设尾砂库行为进行立案;(6)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于2021年10月4日对曹树明涉嫌非法转让土地行为进行立案。
2.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查证实,曹俊杰于2013年下半年开始清运建房地块尾砂,共计清运约6万多立方,后进行沙土回填,并建设园林绿化。
3.经调查核实:公示内容与信访人反映的不一致。曹树明建设的金明选厂在2013年“五小企业”整治时属提档升级选厂,后改名为智城公司。目前,该公司选厂因浓缩池故障处于停产检修状态。
属实1.责成大冶市及相关部门加快相关案件的办案进度,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2.责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和大箕铺镇举一反三,加大对辖区堆积尾砂等重点区域的巡查频次,对乱堆乱排尾砂等环境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13X2HB2021092900701.黄石新港开发区很多项目未批先建,从未监管。2.黄石市阳新县黄石帝州矿业公司生产中铅严重超标,中央督查来了该公司假停工。2018至2021年该公司以拆迁过渡生产为幌子,在银山大量开工生产。新港园区
阳新县
生态1.新港园区在建项目29个(产业项目11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8个),有5个项目存在未批先建问题(产业项目3个,基础设施项目2个)。
2.帝州矿业公司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每季度开展废水、废气、环境空气、噪声检测一次,每年开展土壤检测一次,查阅近两年来报告,显示废水和土壤中铅均符合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3.帝洲公司2021年元至8月正常生产,8月27日,帝洲公司由于原矿石供应不足自行停产,并向阳新县生态环境分局递交了《停产检修报告》。
4.帝洲公司3万吨铅锌矿开采、选矿项目自投产以来一直在银山村生产,没有搬迁计划。
属实1.核查发现新港园区的7号公路、18号公路等项目存在无相关用地手续即开工建设的情况,属于未批先用的违法用地行为,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于2021年9月17日立案查处,新港(物流)工业园区国土分局已启动调查。
2.2021年9月30日,新港园区管委会约谈3个产业项目主要负责人,责令所有项目在手续办理到位前不得继续建设。针对鹏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0万吨/年非普通级碳酸钙粉(非金属)材料深加工项目,不符合黄石市“十四五”能耗双控要求,已建议企业转型。
3.督促帝洲公司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4.责成阳新县生态环境分局加强日常监管,依法依规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14X2HB202109290058黄石市大冶市大箕铺镇石应高村石庆国参与挖沙采石,盗掘粱姓山头中的沙石,违建沙场、碎石场,强占村民良田,违法靠山新建焚烧炉,焚烧废旧汽车轮胎,臭味扰民。阳新县大气1.自2018年起,白沙镇人民政府配合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多次对梁公铺违法采砂石行为进行打击。针对梁公铺采砂石行为,共立案调查1起,移送公安机关2起。从已结案件中的违法当事人中没有发现石庆国。
2.石庆国做贩卖砂石生意的过程中,曾经在自家院内办了机制砂厂,已于2021年4月21日被大冶大箕铺镇政府组织的专班强制拆除。
3.该区域位于阳新县白沙镇政府在梁公铺村建设的工业集中区,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4宗违法用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违法当事人并无石庆国。
4.过去存在部分经营户对无法回收的旧轮胎焚烧个例情形,因经营点多、散、小等特点,存在缺乏长效监管的痛点。今年以来,白沙镇政府已于4月、8月组织两次大规模整治,取得了一定效果。目前涉及到拆解作业场地已全部封停,已对梁公铺村周边存在扩散经营的村进行了详细摸排,阳新县、镇两级也已成立关于梁公铺旧车市场常态化治理专班,开展常态化巡查监管,并接受周边群众监督。
属实1.阳新县白沙镇纪委已于2021年9月对梁公铺村港边屋组组长梁师丰、对面屋组组长梁师有进行立案调查。
2.阳新县已责成白沙镇强化宣传力度,做好解释工作。全面展开环境保护法律宣讲引导工作,不断拓宽群众关于生态环境保护举报渠道,积极营造全镇参与的高压严管环境。
3.阳新县已责成白沙镇强化监管力度,做好立行立改,对范围内私采滥挖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严厉打击,并完善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15X2HB202109290055黄石市阳新县兴国镇世纪华联时代广场旁的老干部活动中心网球场楼顶上建空调冷却塔,有十台机组,噪音严重扰民。阳新县噪声2021年9月30日经阳新县城管执法局现场调查,十台空调冷却塔,西面、南面建有隔音墙,东面、北面没有设置隔音墙,存在噪音扰民的现象。属实1.针对该噪音扰民问题,阳新县城管执法局责令经营业主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将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2.责成阳新县城管执法局、兴国镇督促华联时代广场进行整改,在楼顶东面、北面设置隔音墙,避免噪音扰民。
16D2HB2021092900491.黄石市下陆区团城山街道青龙山社区的团城山街道宿舍楼下有人砍伐树木种菜,污水横流,破坏生态环境。
2.团城山街道如意招待所属于违章建筑,生活污水横流。
下陆区1.2021年9月13日,团城山街道已组织人员对团城山街道宿舍楼东侧开荒菜地进行集中清理、铲除。现场已无菜地,未发现砍伐树木种菜、污水横流、破坏生态环境的情况。
2.2021年9月17日,经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定,该招待所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属于违章建筑。
3.经采用高锰酸钾测试污水排放去向,如意招待所污水排放至才子家园小区污水管网系统,未发现生活污水横流情况。
属实1.责成下陆区城管局对如意招待所未经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行为进行依法依规查处。
2.责成下陆区城管局和团城山街道加大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加强对种菜居民的思想教育,杜绝破坏生态环境和扰民行为。
17X2HB202109290005黄石市阳新县高森木业有限公司产生的废水、废料直排环境,污染严重。阳新县1.高森木业生产废水主要为水膜除尘用水,经循环水池处理后循环利用、蒸汽锅炉用水循环利用不外排。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现场对该公司日常检查中,未发现有生产废水外排的迹象。
2.企业原木加工工序中产生的粉尘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产生的废木材及废边角料均作为锅炉燃料。在该公司旋切厂房外(院内)堆放有废木材、废边角料,存在“脏、乱、差”情况。
属实1.督促高森木业有限公司与2021年10月30日前对场地进行清理,规范堆放废料,防止污染环境。
2.责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继续加强对该企业日常环境监管,督促企业问题整改到位。
3.责成阳新县浮屠镇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做好群众矛盾的协调与处理。
18D2HB202109300062黄石铁山区模具产业园的拓柏侍新材料有限公司,产生刺鼻气体,污染环境。开铁区大气信访人反映的“产生刺鼻气体,污染环境”事项,经调查核实:拓柏仕公司的氨气回收塔尚未建设完成,氨水收集容器未进行密封,导致有氨气逸散至车间外部。属实1.责成开发区·铁山区生态环境分局进一步加大对该企业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违法排污行为。
2.督促该企业限期完成整改,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19D2HB202109300055大冶市海雅路垃圾填埋场异味扰民,垃圾渗滤液污染地下水。大冶市大气1.信访人反映的“大冶市海雅路垃圾填埋场异味扰民”事项。经调查核实:处置场局部存在一定异味。有少量建筑垃圾夹杂木板等装修材料垃圾,混合堆放经太阳暴晒后产生异味。建筑垃圾和少量装修垃圾不含水分,无垃圾渗滤液产生。
2.大冶市城管执法局已委托监测公司计划于2021年10月8日对周边地下水进行检测,待检测结果才能确定地下水是否被污染。
属实1.大冶市城管执法局已督促完成垃圾分拣处理,并对各分拣区进行消毒、祛味,有效解决异味问题。
2.责成大冶市城管执法局迅速完成对建筑垃圾处置场及周边地下水进行检测,判定是否存在地下水污染。
3.责成大冶市城管执法局加强建筑垃圾处置场全方位常态化管理。每天对建筑垃圾处置场生活区域、分拣区域采取酒精或巴氏消毒液消毒。
4.责成大冶市城管执法局加强执法,依法依规查处个人或单位私自倾倒、偷倒生活垃圾、有害垃圾及其它垃圾等违法行为。
20D2HB202109300038黄石市大冶市陈贵镇星河矿产品公司(碎石场)污水横流,粉尘、噪音扰民。大冶市大气1.信访人反映的“污水横流”事项。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因原料供给不足,已于2021年7月底开始停产至今。经现场核查,因厂区雨污分流系统建设不完善,部分导流沟有堵塞情况,雨水收集池时有外溢现象。
2.信访人反映的“粉尘、噪音扰民”事项。经调查核实:根据排污许可监测方案的要求(一年监测一次),及2020年10月第三方检测记过,粉尘、噪声均满足相关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属实1.责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加强环境执法,一是督促企业迅速对导流沟进行清理,确保管网通畅,无废水外溢排放;二是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评、验收意见及排污许可证等要求,确保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三是强化行业现场巡查监管,从严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2.责成陈贵镇进一步加大对碎石加工行业环境监管力度。
21D2HB202109300032黄石市阳新县白沙镇青山村碎石场、梁公铺村碎石场、新街村生和洗沙场,没有合法手续,噪音污染和扬尘污染阳新县大气1.青山村碎石加工厂于2021年7月份建设,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正在办理临时用地手续。8月份进行过试生产。该碎石加工厂安装水淋喷头,加工车间采取封闭等隔音措施,装车区采用防尘网,场地定期洒水等措施。但在生产过程中,粉尘、噪音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白沙镇梁公铺村区域内未发现碎石加工厂。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未生产。
2.生和洗沙场位于白沙镇白沙铺村马良珍组,属阳新生和废旧资源回收有限公司,该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已被查处)。在生产过程中,有噪声、粉尘扰民情况。近期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
属实1.已责成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督促企业完善相关手续,加强管理,减少粉尘、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2.阳新县已责成白沙镇人民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强化对无证沙场、碎石场监管力度,建立完善日常巡查管控机制,对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打击。
22D2HB202109300018黄石市大冶市冬腾钙业有限公司占用农田,破坏森林,粉尘污染环境。大冶市大气1.信访人反映的“占用农田”事项。经调查核实:原大冶市国土资源局分别于2016年和2018年对该公司2次违法占用耕地行为进行查处。
2.信访人反映的“破坏森林”事项。经调查核实:大冶市冬腾钙粉有限公司在建设过程中违法占用林地2个地块,面积1631平方米(具体以第三方测量为准),未立案查处。
3.信访人反映的“粉尘污染环境”事项。经调查核实:公司已按环评要求建设相关污染防治设施,因厂区进出道路损坏,正在对厂区道路进行维修,2021年9月4日停产至今。
属实1.责成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保安镇对该公司违法使用林地未查处地块进一步核实并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督促该公司完善相关手续。
2.责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加强对该企业环境监管力度,督促企业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3.责成大冶市保安镇和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督促企业加强环境管理,督促企业加大洒水降尘频次,在正常生产时对污染物进行检测。
23D2HB202109300019黄石市大冶市殷祖镇巴家庄村方解石矿厂破坏竹林、山林、道路、农田,放炮破坏山体,粉尘、洗砂污水污染环境。大冶市大气1.信访人反映的“破坏竹林、山林,放炮破坏山体”事项。经调查核实:石谷英矿自2013年12月2日以来,一直处于停产整改状态,未从事采矿活动,不存在破坏竹林、山林、放炮破坏山体问题;明龙粉体厂区建设范用地手续齐全,未发现新增使用林地。因明龙粉体非法占用土地进行厂房设施等建设,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别于2015年和2020年先后两次进行立案查处。
2.信访人反映的“破坏道路、农田”事项。经调查核实明龙粉体厂区和石谷英方解石矿矿区范围,未发现农田,不存在破坏道路、农田问题。
3.信访人反映的“粉尘、洗砂污水污染环境”事项。经调查核实:2021年10月2日现场检查,两家企业都处于停产中,但明龙粉体存在厂区污水流至外环境行为。
属实1.责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对明龙粉体压滤污泥存放不规范、污水外流行为立案查处,同时督促企业迅速进行整改。
2.责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继续加大企业日常巡查监管力度,依法依规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24X2HB202109300010黄石市大冶市罗家桥街道办事处城西北工业园铜源西路6号大冶屹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炼钢锅炉废气污染环境。大冶市大气经调查核实:该企业无锅炉,仅有中频感应炉和热处理炉,企业由于市场行情和自身经营问题已处于停产状态,2021年9月23日向供电部门申请停用生产用变压器,仅保留照明用电。根据9月检测结果显示,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废气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不属实1.责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和高新区加强企业日常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2.督促企业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25X2HB202109300061黄石阳新县陶港镇碧山村晨光化工有限公司排放废气污染环境。阳新县生态经调查核实:晨光化工由于市场销售及原材料上涨和受到疫情的影响,于今年5月下旬开始停产,7月中上旬有短暂生产,7月15日起停产至今。该公司在停产期间对生产、环保设备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并未生产,无生产废气排放情况。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于2021年9月29日和10月2日两次对该公司现场检查,均未发现生产。不属实1.责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督促企业做好停产期间日常管理工作,并做好厂区的环境工作。
2.责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阳新县陶港镇政府继续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工作,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说明: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10月5日,共受理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来电来信268件(其中来电157件,来信111件)。截至2021年10月5日,已办理办结督察组交办件85件,阶段性办结督察组交办件182件,责令整改15家,立案处罚12家,罚款金额524.45万元,立案侦查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