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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和边督边改情况公开一览表(第二十四批)

来源:黄石市政府网    时间:2021-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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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批,2021年10月2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
1D2HB202109240096黄石市大冶市红星湖水质污染严重,湖面有油污,周边排污口未截污导致污水入湖。大冶市
1.红星湖在遇暴雨或大雨天气情况下,存在溢流口溢流污水现象,导致部分污水直接流向湖体,造成湖水水质污染。
2.沿湖排污口已实施截污,湖面无可见性大面积油污。
3.自2018年以来,大冶市围绕红星湖共计完成截污工程11处,截至目前,红星湖周边已无污水直排口。
属实1.责成大冶市城管执法局加强雨污水管网维护管理,定期检查,避免出现管网破损、管井堵塞等现象,确保排水系统正常运转。
2.责成大冶市城管执法局加快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工作,确保“雨水入湖、污水入厂”,彻底改善红星湖水质。
3.责成大冶市东岳街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负责湖岸边路面环境卫生监管,及时清扫湖岸周边各类垃圾。
2X2HB202109240117大冶市大箕铺镇龙角山脚石海湾和李献湾之间,当地政府伙同开发商搞矿山开发和建重金属选矿厂,这里的饮用水、土壤、植被彻底破坏。大冶市生态1.信访人反映的矿山开发和重金属选矿厂实为大冶市付家山矿业有限公司,经调查核实:付家山矿业已取得有效采矿权和探矿权。公司配套建设选矿厂,2019年4月取得环评批复,目前处于基建状态。公司注册经济类型为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未发现当地政府资本参与,不存在当地政府伙同开发商搞开发问题。
2.2021年9月13日,大冶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北泉湾和石海湾饮用水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未超标准限值。
3.付家山矿业位于大箕铺镇石家堍村石海湾和李献湾两湾之间(含两湾),建有1处尾砂脱水车间。该车间在建设过程中,存在占用建设用地,将原有植被(主要是荒草)、土壤破坏情形。
属实1.责成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付家山矿业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尾砂脱水车间地块用地手续;同时加大矿山巡查检查,督促付家山矿业依法依规开采。
2.责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大箕铺镇加强企业日常巡查监管,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同时,督促企业进一步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3D2HB202109240087黄石市阳新县经济开发区城北工业园湖北腾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月22日、23日依旧排放黑烟,问题未得到彻底解决。阳新县大气1.企业存在无组织废气异味扰民情况。
2.信访人反映的“9月22日、23日排放黑烟”事项。经调查核实:腾升公司废气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的熔化烟尘。项目节能感应电炉以电为能源,产生的污染物熔化烟尘经布袋除尘器收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无组织熔化烟尘由于浇灌铁水热气流冲击,从窗户排入外环境。通过监测分析,该无组织熔化烟尘由于浇灌铁水热气流冲击一瞬间从车间门窗不够密封泄露造成。
属实1.针对排放黑烟问题,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督促腾升公司于2021年8月20日完成了布袋除尘设备更换;2021年9月17日完成了烟道灰出口采用彩钢板全密封;9月26日该公司停产整改,并于9月28日对门窗进行修缮密闭。
2.责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阳新县分局将继续加强对该公司管理,加大日常巡查监管力度,对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打击。
4X2HB202109240098黄石市大冶市殷祖镇殷祖村柯家山湾村民罗瑞河借开发之名霸占柯尔山,破坏数十里原始自然植被及数百亩山场面积。殷祖镇七冲村村民陈墩的碎石厂侵占山场几百平方,破坏生态。大冶市生态1.信访人反映的殷祖镇殷祖村柯家山湾村民罗瑞河,现为湖北省褁城里茶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柯尔山实为小地名柯世南山,属罗瑞河与新屋村民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合同书》土地流转范围内,林地权属新屋村集体所有。2018年5月至2019年8月,湖北省褁城里茶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在殷祖镇新屋村林场赗塘处,因违法使用林地建设生产生活用房被处行政处罚;2017年10月至2020年,湖北省褁城里茶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因违法使用林地建设盘山公路及防灭火应急通道被处行政处罚。
2.信访人反映的陈墩的碎石厂实为大冶市鹏荣碎石厂,经调查核实:鹏荣碎石厂采矿到期后于2014年4月22日被纳入大冶市第一批关停矿区,2018年7月,殷祖镇人民政府组织对该碎石厂进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2020年4月20日治理工程竣工,2021年1月6日通过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家组竣工验收;同时对遗留机械设备全部拆除。
属实1.责成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殷祖镇督促湖北省褁城里茶业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造林恢复植被。
2.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殷祖镇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该碎石厂地块增绿补绿工作。
5D2HB202109240051黄石市黄石港区楠竹林社区垃圾转运站离小区楼房只有5米远,臭气熏天,早上5点多开始噪音扰民,特别是臭气无法忍受。检查的时候就打扫的干干净净,不检查的时候就恢复原样。黄石港区大气1.黄石港区楠竹林中转站只负责楠竹林辖区范围的垃圾,日均中转垃圾不超过5吨。根据国家建设部《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2006年8月1日颁布)规定,小型垃圾中转站(日转运量小于150吨)与建筑物之间距离应大于或等于8米。经现场实测,楠竹林中转站与信访人所居住房屋最近距离为12.5米,符合国家建设部关于垃圾中转站与建筑物间距的相关规定。
2.2016年以来,黄石港区将该站透气式卷闸门改为封闭式闸门,确保非作业时间闸门紧闭,严格按照环卫作业规范运行管理。同时,加大对该站日常消杀消毒除臭工作力度,升级改造除臭系统,每天定时药物消杀2至3次,每天人工全面冲洗2次。在垃圾运输过程中,黄石港区制定严格管控措施,取消噪音较大的柴油三轮垃圾车,同时将楠竹林转运站作业时间调整为夏秋季6点后开始,冬春季6点半后开始,作业时间确保在12点前结束。
3.黄石港区城管局严格按照环卫作业规范对该站进行日常运行管理,垃圾收集转运全程密闭化,垃圾日产日清,对该站实时清洁冲洗,边转运边清洁边冲洗,时刻保持转运站内设施设备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无散落垃圾撒漏垃圾渗滤液、污水。
不属实黄石港区将继续按照环卫作业规范要求,加大清洗频次,及时清洗、清扫,保持站内外卫生,垃圾密闭收集转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不间断喷洒抑生菌,确保无异味,并要求工作人员每日下班前将转运站内外进行全面冲洗次,尽量不增加该中转站垃圾中转任务。同时,进一步强化运输车辆管理,确保相关措施落实落地,接受群众监督。
6X2HB202109240069黄石市黄石港区花湖街老虎头社区文祥小区内文祥巷街有一条长达百米左右的明沟,长年环境污染,蚊虫满天飞,黑臭水长期在沟内无法流动,臭气熏天,甚至还有居民在沟旁民房厕所排污管向沟内排放大量污水。黄石港区大气天祥巷内的明渠系2018年黄石港区为解决该片区渍水问题而修建的雨水沟,因湖滨西路道路改造中供电设施施工导致雨水沟与雨水井连接位置被破坏,且该片区地势较低,沟内水体无法流动。另外,雨水沟与相邻污水沟连通,通过污水沟流入污水井,但污水井连接口较小,容易堵塞,雨天易发生漫溢。因天祥巷与湖滨大道相连,由于湖滨大道地势高于天祥巷,巷内还存在部分路段雨天积水问题。属实1.黄石港区建设局已对雨水沟进行抽排水疏通,完成了初步处置。
2.黄石港区建设局已制定整改方案,彻底解决雨水系統出口被破坏问题,同时切断雨水沟与污水沟连通点,实现雨污分流,预计10月底完工。
7D2HB202109240037大棋路黄石新港码头西塞电厂堆煤场每天都有上百辆车运输煤运到西塞电厂,路面被损坏、粉尘、煤灰特别严重,污染环境。西塞山区、新港园区大气1.河西大道既是西塞山区一条重要的交通要道,同时也是一条物流大通道,过往车辆频繁,重载车辆较多。加上西塞山电厂生产发电耗用煤炭量较大,有很多重型货车承担着为该厂从新港码头堆煤场运输煤炭的任务。因此从该电厂至新港码头的这一段路线上,道路运输中产生的粉尘、煤灰污染问题比较突出。
2.新港园区东湖路,是新港港口进出车辆的重要运输主干道,因运输频率较大且均为载重货车,导致东湖路东湖村段路面破损。
属实1.新港园区已于今年8月初启动东湖路修复工程,目前正进行铺设水稳和硬化路面施工,计划10月底完成修复工程。
2.针对东湖路段实际情况,园区已增派环卫工人上路,及时清扫沿路抛洒物,并根据天气情况,对东湖路增加洒水和冲洗频次,降低道路扬尘。
3.继续提高铁路运煤比例,减少煤炭的道路运输量。自2019年12月积极推进“公转铁”工程后,该电厂的火车煤炭运输比例已由30%提高到49%,黄石港区将督促电厂加强与铁路部门的调度,力争铁路运煤比例达到60%。
4.已开展了公路运煤的专项整治。由交警部门牵头,组织市路政、园区城管等部门开展常态化高频次联合执法,严肃查处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和货车抛洒行为。
5.督促该电厂加强运煤车辆管理。进一步完善冲洗设施,运煤车辆未经冲洗和覆盖、超限超载不得上路。
8X2HB202109240015大冶市城西北攀宇工业园湖北众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处置固废铝泥,危废铝灰生产聚合氯化铝净水剂的环保公司。1.该公司无环评报告和批复要求进行防腐施工,任意修改施工标准,涉嫌污染土壤及地下水。2.该公司的铝灰车间涉嫌未批先建。3.该公司铝泥车间防腐不达标就进铝泥,可能存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情况。大冶市土壤、水1.企业于2019年5月取得黄石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开始建设聚合氯化铝生产车间;2020年8月取得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环评批复,开始建设铝灰无害化生产车间。2021年3月企业地基与基础结构质量和工程取得验收报告,报告显示符合验评要求。
2、2020年8月,企业取得环评批复后开始建设铝灰车间。自2021年1月1日开始,《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将铝灰由一般固体废物变更为危险废物,为此企业于2021年2月重新编制环评报告书并再次修改完善车间,目前环评报告书正在公示中。
3、2020年10月,企业开始建设铝泥车间防腐设施,经环境监理报告显示铝泥车间防腐设施达到设计要求。
4.根据现场踏勘,企业厂区道路均已硬化,周边土壤未见固体废物抛洒现象。同时,根据湖北华图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和大冶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结果显示,企业不存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情况。
属实1.责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督促企业严格按照环评和排污许可要求,定期开展水、气、土壤监测,发现违法排污行为,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并督促企业整改到位。
2.责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大冶市高新区督促该企业严格履行环保法律法规,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依法建设和验收。
9X2HB202109240031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区管委会无手续滥挖盗采资源破坏生态环境。新港园区生态1.根据中央、省、市、县等有关规定,新港园区管委会对各类工程建设产生的11宗资源,均按实地测量、第三方评估、公开拍卖的程序进行公开处置,处置收益全额缴入新港园区财政账户。同时严厉打击无证开采行为,2019年5月以来,新港园区共查处滥挖盗采资源违法行为7宗,其中,2019年4宗, 2020年1宗,2021年2宗。
2.新港园区管委会在建设工程项目场地平整、修复治理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粉尘污染、噪音污染对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
属实1.2021年7月22日,新港园区召开联合打击盗采资源专项会议,会议成立了由公安、国土、综合执法、镇(区)、项目服务中心等单位组成的滥挖盗采整治工作专班,全面加强园区各类工程项目建设产生的废石资源的管控。
2.新港园区以“零容忍”的态势,严厉查处滥挖盗采资源违法行为。2019年9月至2021年9月,新港园区共查处滥挖盗采资源违法行为7宗,其中,行政处罚案件4宗,刑事案件3宗(移交阳新县公安局查处1宗,移交新港公安分局查处2宗),刑事拘留4人。
3.滥挖盗采整治工作专班坚持日巡查制度,强化矿产资源监管,从快从严查处滥挖盗采资源行为。同时,加大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形成有效打击和震慑破坏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4.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维护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
10X2HB202109240012阳新县太阳城书香门第小区物业擅自将垃圾池建在消防通道以及1栋小区住户楼下,存在安全隐患。信访人多次投诉未果。阳新县其他污染阳新县太阳城书香门第小区由东投美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阳新分公司负责管理,根据小区业主装修需求,设置装修垃圾临时堆放点。临时装修垃圾池由地产公司相关人员现场勘查选址建设,考虑到避免影响后期业主的生活与园区环境,故选在1栋旁边,以便装修垃圾及时清运。
该临时装修垃圾池建在1栋小区楼下消防通道两侧,并未占用消防通道,堆放的建筑垃圾少量散落在道路上,对1栋小区的业主的居住环境、出行安全造成影响。
属实责令东投美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阳新分公司对该处临时装修垃圾池进行拆除。截止9月26日上午,该处临时装修垃圾池已拆除。
11D2HB202109240010黄石市大冶市金湖街道办事处赵宝村九组金家湾采矿问题。1、私人采地下金属矿,乱采乱挖,破坏生态,致居民房屋开裂;2、该湾子有一铜矿尾砂库,私人开采铜矿,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了居民用水,且已造成塌方两次。大冶市生态1.金家湾铜矿为有证矿山,属合法采矿权人,2011年8月首次取得采矿许可证,后间断开展矿山基建、生产,2017年停产至今,且对采矿竖井打闸封闭,自行关停并撤离机械。2021年4月,附近一村民在金家湾铜矿(通风井)山腰处采挖山砂乱采滥挖点挖取山砂,被当地村民发现,并向金湖街道报告。后该挖砂行为被现场制止并停止采挖,砂土未外运。现该乱采滥挖点已基本自然复绿。2021年9月26日,金湖街道赵保村在该处修筑封堵墙,目前基脚已完工。
2.金家湾铜矿关停约5年,目前无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此处进行矿山开采作业。附近赵保村九组金家湾,经现场踏勘,未发现地面塌陷情况,14栋旧宅墙体存在不同程度开裂,但未发现房屋倒塌情况。2019年10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和金湖街道委托黄石地质环境监测保护站调查金家湾房屋开裂地质成因,结论为:房屋地基持力层不均匀分布、片石基础易松动、房屋上层结构不合理是引起房屋开裂主要因素。
3.2016年10月26日,原红卫铜矿尾矿库开始闭库治理,2017年1月26日完成闭库治理。该尾矿库无生产迹象,库貌无变化,库内已完全复绿。无“私人开采铜矿,破坏生态环境”现象。
4.信访人反映的“污染了居民用水”事项。经调查核实:2021年9月27日,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委托大冶市公共检测检验中心进行水质检测。待水质检测报告出具后,根据结果再行处置。
5.2019年6月18日,该尾矿库内发生塌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迅速组织黄石地质环境监测保护站专家赶赴现场,指导金湖街道开展应急处置工作。2019年7月至今未再次发生塌陷。
属实1.责成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是协同金湖街道加大对乱采滥挖点、尾矿库、矿山企业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制止、打击。二是会同金湖街道对赵保村金家湾进行巡查。
2.责成黄石市住建局一是督促金湖街道按《大冶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委托第三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农房安全鉴定,并依据鉴定结论开展安全整治。二是指导金湖街道加强农村房屋安全监管,督促有关单位对矿山开采区域进行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果采取切实有效安全防范措施。
3.责成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金湖街道加大对该尾矿库环境监管力度,增加巡查频次,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12D2HB202109240008黄石市阳新县木港镇田畈村东山林场宏发采石厂和七里岗采石厂私自用大型机械开采山石,毁坏上百亩树木植被,粉尘污染大,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影响周边居民生活。阳新县生态1.阳新县木港镇田畈村东山林场宏发采石厂(以下简称“宏发采石厂”)和七里岗采石厂,都位于阳新县木港镇,属政策性关闭矿山,责任主体关停多年,因原来开采形成的裸露山体存在极大的地质灾害安全隐患,2020年4月,县政府决定启动阳新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含宏发采石厂和七里岗采石厂)。经调查核实:木港东山宏发采石厂和兴国镇七里岗采石一厂、二厂等三个塘口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合规、合法。项目监理单位现场监督,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多次复核,并未发现越界施工毁坏林地植被的现象,对于局部林地毁坏是为了临时道路和修建养护蓄水。
2.施工单位在爆破、削方、施工、余石料加工及运输过程中,虽然建设了一定的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减少了粉尘排放,但是在砂石装运过程中,有粉尘排放情况,对生态环境有一定的影响,对周边的居民生活也可能造成影响。
属实1.督促阳新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和维护,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减少对生态环境和周边居民的影响。
2.责成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宏发采石场和七里岗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工程损毁林地开展调查,依法依规处理。督促施工单位对局部损毁的林地及时修复治理。
3.责成木港镇人民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强化矛盾协调,解决矿山修复过程的矛盾纠纷。
13D2HB202109240004黄石市阳新县洋港镇崩山村德鑫公司,非法开采,破坏森林200亩。污水直排饮用水源,施工造成很大的扬尘污染。阳新县生态1.2021年4月25日,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就洋港镇崩山村卜峰尖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信访事项,进行现场督办指导,并形成了《关于专题讨论崩山村卜峰尖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认为卜峰尖泥石流治理工程是一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对威胁拦砂坝的堆积泥沙进行清理,不属于矿山开采行为。阳新县财政(国资)部门对清淤所得的砂石进行了公开拍卖,阳新德鑫新型环保建材公司中标竞得砂石料(含泥土的泥沙总量),所有款项均已上交至阳新县财政局。
2.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核实德鑫公司所占用的土地,都在泥石流治理工程范围之内,不属于林地。
3.2021年4月底至今,企业未生产,无废水外排。崩山村村民在该项目的上游约600米处建有取水设施,使用山水作为生活用水。项目建设对村民生活用水未造成影响。
4.2021年4月底至今,企业正在实施生产场区硬化和密闭厂棚等设施工程建设工作,虽然尚未投运,但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粉尘排放污染环境情况。
属实1.责成阳新县生态环境分局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督促阳新德鑫新型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落实主体责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各项防尘降尘等污染防治工作,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责成洋港镇政府做好该项工程的协调工作,及时化解企业工程实施过程中引发的矛盾。
        说明: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10月1日,共受理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来电来信267件(其中来电157件,来信110件)。截至2021年10月1日,已办理办结督察组交办件209件,责令整改14家,立案处罚12家,罚款金额524.45万元,立案侦查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