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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级10大民生项目任务的通知

来源:黄石市重点项目建设总指挥部办公室    时间: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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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阳新县、各区人民政府,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的通知》(鄂政办发〔2023〕2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研究部署2023年10大民生项目落实工作的纪要》(〔2023〕6号专题会议纪要)要求,为保障省级10大民生项目早建成、早投用、早惠民,结合省级民生项目目标和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强化为民情怀,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把重点民生项目细化到点、量化到位,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二、工作步骤

    (一)任务分解(2023年4月20日前)。重点项目建设总指挥部(以下简称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将省级10大民生项目进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推进时序。省级民生项目与我市“十件实事”项目相同的,任务数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完成。

    (二)制定方案(2023年4月20日前)。各级各相关部门按照任务清单(见附件)迅速制定工作计划、倒排工期,细化工作措施,挂图作战、靶向发力,确保高质高效完成目标任务。

    (三)全力推进(2023年4月至11月)。强化目标管理,坚持一项任务、一名领导、一个专班、一套方案、一本台账、一抓到底,每月通报、每季督导,确保各项民生工作部署落实到位。在黄石市政府网站、黄石日报和黄石发布APP上开设专题专栏,对民生实事项目和推进情况进行宣传,方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各项民生项目进程,提高群众的受益度和满意度。

    (四)交帐验收(2023年12月底)。按照省级民生项目建设任务要求,确保每一项民生工程如期完成或超额完成,顺利通过上级验收。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本级在市重点项目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的框架下,以总指挥部和各领域指挥部为依托设立工作专班,由总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省级民生项目在我市任务的统筹推进、协调督办等工作。各级各相关部门比照市级专班成立本级专班,专班成立情况报总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召开指挥部会议或者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重大疑难问题,确保工作稳步推进;本级本部门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提交总指挥部办公室统筹研究推进。

    (二)强化督办检查。总指挥部办公室和各领域指挥部办公室要将省级10大民生项目涉及我市的任务实行项目化管理、清单化推进、台账化落实;对项目推进、资金使用每月动态监测、实时调度;狠抓督办检查,全面提升民生工程管理水平,确保民生工程工作按时高效完成;总指挥部办公室从5月份开始每月通报项目进度,年中组织和邀请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市民代表视察项目成效。

    (三)严格考核排名。总指挥部办公室要将省级民生项目任务纳入我市项目“红黄”牌管理范围,对月度进度排名后三位的责任单位(属地政府)开展挂牌督办、工作约谈;按照项目月度和年度完成情况及市民满意度评价,对各责任单位(属地政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履职尽责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2023年省级10大民生项目任务分解清单

    黄石市重点项目建设总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