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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规改革是“治病” 依法惩治长江非法捕捞

来源:东楚晚报    时间:2023-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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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热线

■记者 张瑾/文 见习记者 李航/摄 记者 程武 柯尧天/视频

6日,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做客东楚晚报“两会热线”,就群众关心的法律监督、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未成年人保护及公益诉讼等内容与市民交流,回答和督办市民关心的问题。

嘉宾名单

秦国文   黄石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

瞿义强   黄石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袁  泉   黄石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

朱碧巍   黄石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

张  革   黄石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

梅  帅   黄石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副主任

饶  婷   黄石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

曹洪斌   黄石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

涉案企业合规改革 

意味着企业有了“免死金牌”?

市民提问:检察机关正在进行的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涉嫌犯罪的企业通过合规整改可以获得从宽处理,这是否意味着企业有了“免死金牌”?

嘉宾回复:并不是如此,对市场主体而言,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不是“免死”而是“治病”。一是可以有效避免过去因涉案企业负责人被抓、被判刑而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甚至倒闭;二是可以尽量防范检察机关直接作出不捕、不诉决定,但市场主体因其“犯罪因子”未除,而发生再犯罪的风险;三是可以警示其它市场主体依法合规经营,迸发生机活力;四是可以通过个案合规推广至行业合规,防范相关领域案件反复发生。

发挥检察职能

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

市民提问:偶尔会看到有人在长江附近捕鱼,相关部门虽然在监管,但力度似乎还不够,这事检察院能管吗?

嘉宾回复:目前,长江仍处于“十年禁渔”期,在长江捕鱼属于违法行为,甚至涉嫌犯罪。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在对相关犯罪提起公诉时,充分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制度,督促行为人开展增殖放流活动,购买鱼苗投放长江。对于行政机关,如果确有不作为或履职不到位,我们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其依法全面履职,如果非法捕捞行为涉嫌犯罪的,我们将把相关线索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通过“法治进校园”

守护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市民提问:有些学校周边有很多流动摊贩,我担心这些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请问这个问题检察院能不能管?

嘉宾回复:流动摊贩在无证无照下违法违规经营,食品卫生安全无法保证,严重影响学生的饮食健康。对于校园周边流动摊贩整治问题,检察机关虽然没有相应的行政执法权,但通过履职或者群众举报等方式发现问题后,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可以制发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积极履职,加强对校园周边流动摊贩的管理整治。同时还可以通过“法治进校园”的方式开展食品安全普法教育。黄石检察机关一直是这样做的,也将持续下去,守护孩子们“舌尖上的安全”。

可通过行政公益诉讼

保护古树名木

市民提问:我老家田埂边有棵百年大树,旁边经常有人焚烧稻草、麦秆,给大树带来了隐患,请问这个问题检察院可以想想办法吗?

嘉宾回复:法律规定,对“在树冠垂直投影范围内使用明火或者其他损坏古树名木”的违法行为,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应对违法者“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改正,处以罚款”。检察机关虽没有行政执法权,但古树名木保护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重要内容,也是公益诉讼检察的重要案件范围。如果负有监督管理保护职责的行政机关没有履行职责,检察机关可以通过行政公益诉讼来监督该行政机关履行职责,保护古树名木。

黄石作为首批试点地区

积极开展巡回检察工作

市民提问:我喜欢看电视剧《巡回检察组》,我们黄石检察机关有开展巡回检察的部门吗?具体是怎么做的呢?

嘉宾回复:巡回检察这项工作主要由黄石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是检察机关以现有刑事执行检察人员为基础,调整充实力量,灵活组成巡回检察组,通过常规检察、专门检察、机动检察、交叉检察等方式,对刑罚执行、监管执法活动进行法律监督的检察工作方式。自2018年黄石作为首批试点地区,成功开展了监狱巡回检察的改革探索工作后,黄石一直积极开展巡回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