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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份要事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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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总第41期
 
 

 

加强对县级机关权力运行日常监督的思考

周 绎 兵

    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提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县级政权在我国权力构架中处于承上启下的关健环节,如何加强县级政权机关权力的日常监督,从而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当前县级机关权力运行日常监督的主要做法
    (一)抓学习教育,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在实践过程中,各地都把干部权力观教育作为强化干部权力监督的一个重要内容,重点加强三个方面的教育。一是强化基础理论教育,进一步解决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牢固树立宗旨观念。二是强化权力观教育,帮助领导干部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不断增强为党分忧、为国竭力、为民尽责的自觉性,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三是强化勤政廉政教育和党纪政纪教育,强化对领导干部的勤政廉政建设,不断规范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使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一心一意干事创业。通过学习教育使党员领导干部正确认识手中的权力从何而来,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二)抓制度建设,规范权力运作行为
    制度建设是规范权力正确运行的保证。从各地现实情况看,各地对制度建设十分重视,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工作。如围绕发扬党内民主,健全民主集中制制度和完善了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党务政务公开制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围绕机关内部管理,健全党委政府工作规则,完善了督查制度、依法行政制度、作风纪律制度;围绕规范党和行政机关公共服务行为,建立了首问(办)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工作无缺位制、限时办结制、否定报备制等效能建设制度;围绕规范资金的管理和运作,完善了政府采购制度、招投标制度、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出台了各项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办法,督促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通过建立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规范了权力运作行为。
    (三)抓党务公开,加强党内民主政治
    近年来,各地围绕党务公开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党务公开工作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工作机制。即实行 “三个围绕”,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发展民主、建设廉洁高效务实的党委和政府的要求,围绕加大党内和行政权力监督的力度进行公开;突出“三个重点”,即人权、事权、财权所涉及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落实“三个机制”,即领导、工作、监督保障机制;实现“三个一的目标”,即铺设一条“阳光党务”的通道,架起一座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筑牢一道防腐拒变的人工堤防。在公开过程中,还切实做到与政务公开相结合,与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相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促进公开工作日益规范和完善。通过公开,确保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使权力在阳光下行使。
    (四)抓权力监督,强化决策过程控制
    有效的监督是权力规范运作的重要保证。围绕决策权限的监督,各地都制定了《议事规则》,合理界定决策权限,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科学规范决策权,防止决策权力向个人过分集中;积极探索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的分离,坚决杜绝那种自己决策自己执行,决策错了照样执行,以及错误的决策迟迟得不到监督和纠正的现象。围绕决策程序的监督,各地都进一步规范了决策程序,明确要求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必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深入调研,充分听取广大干部群众和下级组织的意见,保证基层群众和下级组织的意见能及时反映到决策机关中去。决策过程中,建立了投票表决制度,严格执行平等讨论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特别注意听取少数人的意见。对重大事项的决策、重大人事安排实行投票表决,按表决意见形成会议决议。决策后,明确规定决策系统和其他系统的权力与责任,并使权力与责任相统一,决策职能与执行职能相分离,决策失误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和政治责任。  
    二、权力运行监督中存在的问题
    (一)监督机制作用不明显。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监督机制作用,是确保监督能否取得成效的的关健。在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方面,各地构建了一定的监督机制,也形成了一个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纵横交错的立体监督网络。比如人大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党内监督、舆论监督、政协和民主党派监督等。从理论上来看,这一体系是完备的,但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监督不到位的现象。比如群众监督,存在着群众知情不够,监督的手段不多;同级监督勇气不够,就是开民主生活会有时碍于情面也达不到监督的作用。
    (二)监督制度落实不力。虽然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制定了不少制度,对权力运行进行规范,但在实际过程中往往存在制度难以落实的现象。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主观上的、也有客观上的。例如有少数制度的设立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虽然规定了严厉的“不准”或“禁止”事项,却没有具体的执行程序,也没有具体的执行主体和监督检查措施;在制度执行上,存在着执行不公正,法外开恩、法律面前不平等的现象,有时使制度丧失了其本应具有的规范和制约作用,被异化成形式主义。
    (三)失职责任追究力度不大。权责统一,谁决策谁负责是加强对权力运行日常管理监督的重要方面。而在现实工作中往往存在成绩是领导干部个人的,错误是领导班子集体的。在对用权失责上追究不力,忽视追究个人的责任。长此以往,被监督者认为监督说到底无疑如聋子的耳朵──摆设,不但不乐意接受监督,而且对监督者有一种反感情绪。甚至个别党员干部特权思想严重,唯我独尊,个人说了算,听不得不同意见,从而导致权力的滥用行为时有发生。
    三、加强权力运行监督的思考
    (一)形成监督合力
    当前普遍存在的“监督无力”现象,与我们拥有形式多样的各种监督是极不相称的,究其原因,并非监督者不愿监督,而是不能监督。因此,我们必须按照《惩防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理顺监督机制,确保监督者享有充分的权力。作为党内的专门监督机构,纪检监察机关要有较强的独立性,要确保纪检监察机关能有效的对同级及下级组织和个人进行督促检查。同时,要通过体制创新,通过加快立法等形式,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切实加强社会监督。通过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形成监督合力,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二)强化制度建设
    在制度的制定过程中,要进行充分酝酿,确保制度的可操作性。在制度的执行过程中要公平公正,确保制度的权威性。要切实抓好党内一些基本制度的落实。一是坚持党的集体领导制度。凡重大问题必须由集体讨论决定,决不允许任何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或游离于集体之外去处理重大问题。与此同时,完善个人分工责任制,实行责任追究。二是加强党的组织监督制度。即坚持上级组织对下级组织的监督方式,切实按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多级监督。强调党委、党员领导干部主动、诚恳地接受同级纪委的监督。三是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防止党内特权,保障党员政治平等,促使领导干部接受普通党员监督。四是完善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选拔、任用、管理干部应坚持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实施任前公示、届中评议、离任审计等监督方式,杜绝监督失真、监督失察、监督失衡的现象。
    (三)实行党务公开
    对权力的监督与制约必须要有一定的形式和载体,实践表明,党务公开是扩大民主、落实党员和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基本要求,也是强化对权力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治理腐败的一项治本之策。要切实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运用行政权力办理的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各类事项,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都要向社会公开。要出台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制度规定,避免“公开”浮于表面,流于形式。要通过严格相关的惩处措施,强化“公开”的执行和落实。通过不断完善权力运行公开制度,有效提高权力运行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使机关权力运行全程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的广泛监督。
    (四)完善责任追究
    权力运行是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中探索前进的,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各种失误。要区别不同情况,不同性质,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由于疏忽大意或水平不高,用权不当造成失误并勇于承担责任的,采取批评教育方式,引导权力人从个人能力、个人作风等方面找原因,责令其限期改正,尽量把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对滥用权力造成失误,不从主观上找原因,故意推卸责任或相互推诿责任,或制造假相,欺骗组织和群众的,要采取组织措施、纪律措施,严肃处理;对损害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利益的各种“渎职”行为,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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