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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黄石港区委
坚持科学发展 和谐发展 率先发展
加快建设更具实力更富魅力更有活力的
中 心 城 区
今后五年的任务
今后五年,全区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紧紧围绕更好更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两大主要任务,大力实施三产立区、工业兴区、特色强区三大战略,全面推进现代商贸中心区、现代制造业成长区、环境优美宜居区、文明殷实和谐区的建设,着力加强党的建设,努力把我区建设成为更具实力、更富魅力、更有活力的中心城区。
今后五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目标是:建设现代商贸中心区。 建设现代制造业成长区。建设环境优美宜居区。
建设文明殷实和谐区。
今后五年的发展重点和举措
(一)推动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进一步增强综合实力
坚持以招商引资为龙头,以项目建设为载体,以财源建设为核心,大力实施三产立区、工业兴区、特色强区战略,精心部署中心城区、江北管理区和“两桥”区域三大板块,突出发展商贸服务业、现代制造业和现代物流业。
大力实施“三产立区”战略,突破性发展商贸服务业。发展第三产业是我区的立区之本,应该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政策扶持,加快发展。利用区位和资源优势,结合旧城改造,在颐阳路——湖滨大道——芜湖路——黄石大道区域内,构建“三横五纵”为基本骨架的中心商务区,以各专业市场和特色街为依托,形成特色化与大众化相结合的商贸新格局。加快一轴、一橡等片区的搬迁改造,分别在胜阳港、黄石港片各建一个功能齐全的大型购物中心,形成对鄂东南地区的辐射力和凝聚力。以红旗桥、胜阳港片为中心,建设商务楼宇大厦,吸引省内外知名企业总部或区域性总部进驻我区,大力发展“总部经济”。依托我区区位优势和我市资源、产业优势,大力培植生产资料、生产要素市场,以此放大我区商贸中心功能,形成更强大、更持久的吸纳能力和辐射能力。按照“一条街、一个市场、经营一类商品”的模式,规范建设劳动路品牌服装、武汉路电子商品、芜湖路休闲娱乐、延安路纺织制品等八条特色街;大力引进国内外名店、名牌、名商入驻特色街,提高规模档次,增强聚集效应。抓住鄂东长江大桥建设及后河堤拆迁机遇,建设立足黄石、辐射鄂东南的多功能大市场,将“两桥”一片建成集货运枢纽、物流配送、货物仓储于一体的现代物流基地。开发利用文化旅游资源,加快环磁湖、青山湖景点建设,把长江外滩——青山湖——凤凰山建成特色旅游线路。同时,要加快改造提升商贸、餐饮、住宿等传统服务业,大力培育金融保险、网络通讯、会计审计等新型服务业,积极发展家政、托幼、养老、保健等社区服务业。
大力实施“工业兴区”战略,高质量发展现代制造业。发展工业经济是我区的兴区之策。今后五年,我们要把江北管理区作为工业发展的重要基地,用好每一寸土地。要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思路,加快区间道路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区内配套设施;要变“招商”为“选商”,引进高投资强度、高科技、低污染、多税收的现代制造业项目,充分利用现有菜地和水域,积极引进生态观光农业和垂钓休闲项目,力争五年内,把江北管理区建成融现代制造业基地、生态农产品基地、垂钓休闲中心于一体的现代化工业园区。同时,要完成贝通标准厂房、新港工业园区建设,加快项目建设步伐,吸引科技型工业项目聚集园区发展。坚持引进吸收与自主创新相结合,引进技术和资本,嫁接改造生物制药、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大力支持纺织、食品、饮料等传统产业实施技术改造,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原则,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和废物利用,延长技术链和产业链,发展循环经济。
建立项目建设激励机制,大力加强财源建设。牢固树立全区抓经济、经济抓项目、项目抓财源的意识,把项目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好。完善招商引资激励机制,建立项目建设目标考核、风险抵押、利益分成制度,强化部门责任,增强街道办事处、江北管理区项目建设的动力。坚持项目建设与财源建设相结合,重点培植骨干财源,稳步发展群体财源,强力发展梯级财源,超常规发展替代财源。
进一步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不断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加大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步伐,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参与企业改制重组,推动城区内一批企业“退二进三”,退城进园,加快发展。大力实施“特色强区”战略,牢固树立品牌意识,依托特色区位、特色资源、特色产业优势。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盘活国有资产,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进一步完善财政体制改革,理顺区、街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参与黄金山新区开发建设,加强与“武汉经济圈”友好城区的交流合作,承接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的资本产业转移。积极培育外贸出口企业,扩大对外贸易,提高贸易质量。
(二)加大城市建设管理力度,进一步提升城区魅力
作为中心城区,我区是集中展示全市山水园林城市建设成就的窗口。城建城管工作必须以规划为龙头、旧城改造为重点、城区管理为关键,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
城区功能要进一步优化。按照把黄石建成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总体目标,发挥我区在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中的中心地位和主体作用。根据这一方向和定位,坚持把城区改造建设与提升商贸服务业态相结合,促进第三产业突破性发展;与调整城市功能、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能相结合,实现城区环境面貌的根本改变。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整体规划、抓大活小、分步实施的思路,加快磁湖北岸、市建村开发建设步伐,逐步启动人民街、胜阳港、谭家桥、大众乐园等片旧城改造,规划好黄石大道、湖滨大道、颐阳路、芜湖路区域内用地,构建融吃、住、购、游、乐于一体的多功能中心城区。
城区品位要进一步提升。加大道路建设力度,规划建设延安路、湖滨西路等主次道路改建扩建,完成辖区主要道路的“刷黑”,基本实现主次干道路面无破损、排水畅通的目标。完善公用事业设施,配合实施青山湖污水截流工程,加快老城区下水管网的改造步伐,完成青山湖污水截流管网连通。配合搬迁沿江货运码头,建设新的水运中心,规划建设滨江公园,拆除后河堤,建设现代物流中心。加大背街小巷下水管网、公厕、路灯改造力度,力争五年内,背街小巷实现管网畅通、道路亮化。
城区环境要进一步美化。深化城维体制改革,理顺关系,完善职能,建立区街社区上下联动、职责明确、相互配合的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统一领导、条块结合、区为主导、街为基础”的城管格局。深入开展创“三城”活动,加大拆违、清占及主次干道立面整治力度,营造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管,加强磁湖、青山湖综合整治,严格控制新污染源产生,使我区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城更美,由人口密聚的老城区变为集中展示黄石改革开放新风貌、城市发展新风采的靓丽窗口。
(三)统筹社会事业发展,进一步激发社会活力
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在坚持第一要务、致力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的同时,必须更加注重社会事业发展,更加注重先进文化建设,更加注重社会的全面进步。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打牢思想道德基础。坚持以社区为重点,以家庭为单位,大力实施全民学习工程,创建学习型家庭、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城区。发掘历史文化遗产,整合历史文化资源,擦亮城区名片,打造黄石港区特色文化品牌;着力构建公共文化体系,不断巩固群众文化阵地,加强文艺队伍建设,完善基层文化网络。
优先发展科教事业,增强可持续发展动力。坚持“自主创新、重点突破、支撑发展、培植后劲”的原则,建立科技创新机制,打造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科技创新项目,转化科技创新成果,把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继续加大基础教育投入,不断整合教育资源,
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
全区中小学硬件建设力争达到国家标准,在动态均衡中推进基础教育的整体发展,建成全省基础教育强区。
统筹推进各项事业,实现社会全面进步。树立以人为本、注重素质的计生工作新理念,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深化医疗卫生单位产权制度、人事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加强社区文体活动设施建设,满足居民群众健身、休闲、娱乐需求。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国防动员和民兵预备役工作再上台阶;深入开展双拥创建工作,争创全国双拥示范城区。完善社区硬件设施,提高规范化水平;推进居务公开,强化社区自治;规范“一楼两长”管理模式,健全社区组织管理体系。着力抓好防汛、防火、防疫工作,加快农林水利建设。继续加强残联、统计、人防、审计、保密、档案等工作,推动各项事业的协调发展,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
(四)加快和谐城区建设,进一步增强社会凝聚力
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的突出问题。
广开就业渠道,优化就业服务,加强就业培训,重点帮助“4050”人员、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解决就业问题,保证群众充分就业。加大《劳动法》实施力度,巩固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大力推行集体协商制度,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强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医疗保险的协调与管理,全部解决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医疗保险问题;加强老年人社会化管理和服务,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争创全省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区;认真落实城低保政策,完善城低保管理模式,提高保障水平;积极筹建区级救助储备中心、区级慈善会,形成融大病救助、社会援助、最低生活保障于一体的社会救助体系。
努力形成促进社会和谐的工作机制。
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回访工作制度,不断健全及时排查、教育疏导、信访听证、调解矛盾的维稳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高度关注企业改制、旧城改造、重点项目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合理合法诉求,及时处置各类群体性突发事件。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不断创新社会治安群防群治机制,深入推进“平安黄石港区”建设,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安全检查和整治,严防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切实保障群众民主政治权利。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区有机统一起来,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加强对人大的领导,坚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支持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重要人事任免权和监督权。加强对政协的领导,支持政协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两大主题,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宗教、对台和侨务政策,加强与工商联和各界人士的团结合作。加强对政法工作的领导,支持审判、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确保司法公正。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作用,支持他们依法依章开展工作。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证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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