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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华新公司水泥出口的对策
张明辉
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公司),近年来在开拓国际市场中重新焕发了青春,显示出强劲的国际竞争力。然而,正当华新公司出口蒸蒸日上之时,出口退税的不能到位制约了企业出口的增长,影响着企业国际化战略的实施。今年1~11月,公司实现出口3391万美元,预计全年出口有望突破3600万美元,华新公司当期应退税款近3000万元,目前仅退40%左右。由于出口退税的滞后,公司的资金占压较为严重,给资金周转带来困难,对出口造成较大影响。
出口退税不能到位。主要原因:一是出口退税基数较大。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中央与地方出口退税机制的通知》(国发[2005]25号文件)和湖北省政府《关于完善出口退税负担机制的通知》(鄂政发[2005]30号文件)精神,以各地2003年出口退税为基数,在核定的基数内,出口退税由中央财政100%负担;超过核定的出口退税基数部分,由中央、省、市(州)县(市)按照92.5:2.5:5的比例共同负担。华新公司从2005年恢复出口,2003年的出口基数为零,因此对其出口退税,均属超基数部分。假定华新公司今年水泥均能在12月14日前报关出口,出口额为3600万美元,以水泥出口退税率为13%、2006年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为7.85:1计算,初步估算,我市将配套承担退税金额约为(3600×7.85×13%-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5%≈183(万元)。按照华新公司的发展规划,随着与瑞士HOLCIM公司的战略合资,今后几年华新公司出口将成倍增长,地方财政配套支出亦将成倍增加。如果华新公司均为一般贸易出口,当其年出口额突破1亿美元时,从理论上计算,则出口退税额将接近1亿元人民币,地方财政配套支出将达500万元。二是出口退税集中在黄石。由于华新公司总部在黄石,生产基地虽遍布省内外,但为给黄石外贸出口多作贡献,目前华新公司在黄石(包括阳新)基地生产的水泥,以及在周边基地生产的水泥熟料在黄石加工后,均以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编码出口。这种出口方式每年可为黄石增加几千万美元的出口创汇额,但由于企业所得税主要在生产基地的所在地缴纳,我市出口退税和财政配套退税资金的压力,则明显增加。可以预见,随着华新公司出口潜力的释放,这种矛盾将更加突出。
目前华新公司正在考量明年的出口方式。倘若华新公司出口退税问题不能很好地解决,势必影响到黄石的外贸出口和在全省外向型经济发展中的地位。2005年华新公司出口占我市出口增量的20%以上,今年1~11月华新公司的出口增量占我市出口增量的22
%。随着我市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能力不断增强,类似华新公司出口的情况将逐渐增多,对此,必须未雨绸缪,认真应对,方能起到出口拉动地方经济增长和促进企业自身发展的“双赢”效果。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1、采取有效措施,将华新公司出口全部归口黄石。出口是一个地区开放度的标志。黄石与武汉等大城市及沿海城市相比,出口总量不够,后劲依然不足。因此,应结合我市实际,认真贯彻国发[2005]25号文件和鄂政发[2005]30号文件精神,积极向上争取,增加国家、省对我市的出口退税额度,“做大蛋糕”,扩大地方配套支出,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华新公司作为黄石本土企业,如产品出口能全部归口我市,那么,“十一五”期间的黄石外贸出口,将会由量的增长带动质的飞跃。
2、“免、抵、退”多管齐下,缓解出口退税压力。作为一个总部在黄石的企业,华新公司虽生产基地遍布各地,但其主要税收仍在黄石。华新公司水泥在黄石出口,其产品增值税在黄石,促进口岸建设发展、带动物流、资金流在黄石的形成,这种“公司+基地”的生产经营模式,有利于黄石作为资源型城市的经济结构转型,其带动效应与地方配套支出相比,是“大账”和“小账”的关系。因此,即使是该公司周边基地生产的水泥熟料在黄石加工出口,只要其上交我市的增值税能与地方财政配套支出大体相当,就可采取“免、抵、退”等多种办法,减少企业资金占压,为企业扩大出口创造有利条件。
3、加强出口竞价的核算,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随着人民币的升值,为增强出口产品的价格竞争力,我市不少企业已把出口退税计入利润再对产品进行定价。作为我市一家上市企业,华新公司应加强对出口竞价的核算,充分考虑退税率调整及退税周期的影响,力争“不依赖出口退税创利润”,为自己预留一定的利润空间。同时,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降低成本,加大研发和技改力度,开发更多具有较高附加值和科技含量的水泥产品,不断增强国际竞争力,加快向国际化、现代化大型水泥企业的发展进程。
(作者单位:黄石贸易促进会)
责任编辑:王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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