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会维权社会化工作实践与探索
何玉澜
黄石市是湖北省重要的老工业基地,是中国近代产业工人的发源地之一,大中型企业多,产业工人相对集中。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产权制度改革,企业所有制从单一的国有、集体经济转变为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格局,近10万职工下岗、失业,由此引发的劳动纠纷也很多。面对新旧矛盾交织,劳动关系复杂的严峻形势,黄石市总工会积极探索社会化维权工作新机制,摸索出了一条顺应时代要求、符合工会工作实际、具有黄石特色的社会化维权新路子。
一、黄石市工会维权社会化的主要特点
(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支持
职工维权社会化工作的关键是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多年来,黄石市委、市政府一直非常重视工会工作,特别是在全市国有企业改制力度不断加大,非公有经济迅速发展,各种利益关系、劳动关系和社会矛盾日益复杂化的新形势下,市委常委会多次听取工会工作的情况汇报,主要领导专门到市总工会调研,对加强工会工作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要求工会积极参与、妥善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协调好改革进程中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关系。根据胡锦涛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为支持工会维权社会化工作,市委、市政府连续颁发和转发了《中共黄石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工作的意见》、《黄石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劳动关系协调处理工作的意见》和《黄石市总工会关于创新维权机制构建和谐黄石的实施意见》;成立了“创新维权机制、构建和谐黄石”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任正副组长,市直14个与职工权益维护相关的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负责日常工作。
(二)各有关部门主动积极配合
职工维权社会化工作的核心是部门的参与配合。按照市委转发的《黄石市总工会关于创新维权机制构建和谐黄石的实施意见》要求,全市“创新维权机制、构建和谐黄石”工作领导小组14家成员单位,将职工维权社会化工作纳入了本部门的工作日程,制定了职工维权工作方案,签订了职工维权工作目标责任书,严格做到分管领导、工作人员、工作职责和联络方式“四落实”。
(三)维权工作机制健全
职工维权社会化工作的重点在于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两年来,黄石市在开展职工维权社会化的工作中,制定并坚持了以下几项工作制度:一是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全市“创新维权机制、构建和谐黄石”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日常工作难以解决,需要各部门协调配合解决的重大问题;研究解决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并提出下一阶段职工维权工作的重点。二是情况通报制度。全市“创新维权机制、构建和谐黄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编发维权简报,通报职工维权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工作职责,强化解决措施。三是责任追究制度。市纪委监察局出台了职工维权社会化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办法规定,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向市纪委监察局和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各成员单位维权工作综合考评结果,凡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违反有关规定,侵害职工权益并造成一定后果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工会组织对其进行组织处理、行政问责、取消有关荣誉称号或给予纪律处分。
(四)维权渠道畅通有效
职工维权社会化工作的落脚点就是要拓宽解决职工诉求的维权渠道。为确保职工维权社会化工作的有序推进,我市采取热线服务维权、活动现场维权和法律援助维权等多种方式,搭建了维权平台,畅通了维权渠道。
一是热线服务维权。去年9月13日,在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的大力支持下,由市总工会牵头,市直14家单位和部门共同参与的全国劳模潘兰英职工维权服务热线正式开通,并与全国工会“12351”职工维权服务热线并网,既打出了全国第一个以全国劳模命名的职工维权热线品牌,又整合了职工维权“12351”热线的资源,畅通了职工的利益诉求渠道。热线开通以来,平均每个工作日接待职工来信、来访、来电10多起。通过这一载体,变“职工个人与组织之间的行为”为“组织(工会代表职工)与组织(有关部门)之间的行为”,职工的诉求更加有序,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秩序和稳定大局。
二是活动现场维权。在市维权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从今年起,黄石市推出了“5·18”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活动日,并作为制度固定下来。活动日前后期间的主要活动有,市人大组织开展职工权益落实情况视察,劳动部门开展劳动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劳动就业部门和工会联合开展就业帮扶,企业主与职工代表协商对话,维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法律专家和志愿者现场法律、政策咨询服务等。同时,《黄石日报》还开辟维权专版,黄石电视台举办维权在线访谈,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注和维护职工权益的良好氛围。
三是法律援助维权。黄石市总工会成立了法律顾问组,顾问组5名成员均为本市知名法学人士和专家学者。工作职责主要是为市总工会代表职工参与本市有关文件、政策的讨论制定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定期参加热线接访,依照法律、政策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支持和法律援助,必要时支持和援助职工诉诸法律以解决维权问题。市总工会还设立了职工专项维权基金,与市法院联袂打造职工维权“绿色通道”,健全了有队伍、有资金、有通道的法律援助维权手段。
二、黄石市工会维权社会化取得的主要成效
1、变被动维权为主动维权。黄石市总工会坚持把维权的关口前移,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职工,了解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从源头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一是坚持完善向市委常委会汇报和市政府的联席会议制度,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对工会工作的重视与支持,帮助解决工会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如在2005年市政府与市工会的联席会议上,市政府同意市总工会增设较高规格的“职工维权办公室”。二是建立与市人大、市政协的联系会议制度。由人大、政协每年有重点地对《工会法》、《劳动法》及《集体合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视察,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保障职工的各项权利;同时,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每年“两会”期间,就职工权益保障的重大问题形成议案、提案。三是建立健全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由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市企业家协会组成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针对企业和职工普遍关心和影响劳动关系稳定的重大问题,在制定有关调整劳动关系的政策法规、推进企业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签定劳动合同、处理劳动争议和群体性事件、清理拖欠职工工资和医药费、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促进再就业、指导企业改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变个案维权为群体维权。过去的维权工作一般是属于信访形式的,重在解决职工的单个诉求。实行维权社会化以后工作的重点转变为群体性维权。去年,黄石市总工会联合市民政、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对市城区特困职工(居民)的生活、就医、住房、就业及子女入学等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社区、居民家庭进行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为此,市政府召集有关部门,连续召开十多次协调会,制定了《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特殊困难群体实施社会救助的意见》,深受广大职工群众好评。
3、变帮扶救助为全方位服务。在社会化维权过程中,黄石市总工会依托潘兰英职工维权服务热线,把“职工有困难找工会”的承诺在《黄石日报》等媒体上进行公告,维权内容涉及职工生活、就医、住房、就业、社会保障及子女入学等诸多方面,做到接待一起,受理一起,调查一起,处理一起,反馈一起。截止目前,“潘兰英热线”受理职工来电、来信、来访1100多件,替职工追讨工资、生活费和补偿金达430多万元,培训下岗工人及其子女4000多人次,为3200多名下岗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推介了就业岗位,帮助100多名困难职工子女圆了大学梦。
(作者系市总工会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责任编辑:刘小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