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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大事要言]
贯彻六中全会精神 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本刊特稿]
充分发挥两个作用 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领导专论]
建立有效防治腐败的新机制
关注这项惠及老百姓的事业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调查与研究

[招商引资]
我市赴长三角(温州)经贸洽谈项目招商情况综述
黄石市产业招商工作的思考与对策

[调查报告]
健全规范运作机制 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我市重点建设项目 周边治安环境状况的调查

[迎接党代会专栏]
黄石经济社会发展步入快车道
黄石区域中心城市建设步伐加快

[学习红军长征精神]
长征精神对加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启示
弘扬长征精神 加快黄石发展

[专题报道]
治理商业贿赂 预防职务犯罪

[企业巡礼]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坚持可持续发展

[政法战线]
创建“平安黄石”对策研究

[社会经纬]
工会维权社会化工作实践与探索

[工作研究]
县(市)区实行党委常委会分工负责制后的一些新变化
加强信息网络建设完善工资统发机制

[城市建设]
关于加快发展我市园林绿化建设的思考

[卫生战线]
加强医患沟通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政务工作]
突出“六性”要求 实现“六个成为”

[磁湖观潮]
花的遐想

[黄石史话]
刘朋来与白求恩的故事

[市情通报]
2006年1-9月份全市主要经济指标

 
 
2006.10/总第33期
 
 

创建“平安黄石”对策研究

刘相军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创建张力持久难。随着平安建设工作的深入推进,有的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创建热情难以持久,有的仅对影响本地本单位稳定的突出问题较敏感,一旦这些问题得以解决,就只顾抓发展、抓业务工作。创建张力持久难还反映在投入普遍不足,特别是财政困难的区、县,对平安建设投入严重不足。同时,平安建设宣传发动也存在热一阵冷一阵的情况,影响了平安建设的深入开展。
    2、创建合力形成难。平安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有关方面共同参与。然而现实中,一部分单位和群众认为平安建设只是政法机关的事情,存在着“你治我安”的思想。有的民营企业只讲经济效益,把企业矛盾推向社会,对创建工作热情不高。有的综治委员单位在“两手抓”上表现为一手硬一手软。有的行政执法部门为了经济利益,出现管理上的缺位、越位和错位,该管的事情没管好。
    3、创建手段深入难。表现为工作部署多落实不够,会议多督办不够,创建成效不明显。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是平安建设中的重要课题,涉及学校、家庭、社会(社区)等多方面,但工作中断档、缺位的事经常发生。学校重升学轻德育,对“双差生”的教育管理不够,有的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一部分未上学未就业的闲散青少年更是教育管理的盲区,“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对青少年健康成长造成的危害极其严重,怎样有效治理、解决?这些是平安建设中亟待解决的现实难题,
    4、突出问题解决难。当前平安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是社会稳定压力大、群众上访问题多,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社会转型时期利益格局调整造成的。当前城乡之间、行业之间收入差距扩大,低收入群众生活比较困难,就业压力大等都成为深入推进平安建设的障碍。但这些问题又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解决,尤其是象黄石市这样的老工业城市,源头问题一时难以解决,平安建设任重道远。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与思考
    1、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一是要树立新观念,把平安建设作为重要抓手。要进一步拓展“发展环境”的内涵,在坚持依法行政、热情服务的同时,要为经济建设营造更加安定有序的环境, 打造治安品牌,把加快发展与维护一方平安有机结合起来。在农村,要把农村平安建设纳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规划。各级党委政府在研究经济工作时,要自觉将平安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平安建设工作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要坚持舆论先行,为平安建设宣传造势。平安建设必须依靠有力的宣传发动和正确的舆论引导。各级综治委、政法委、综治办要与党委宣传部门加强合作,认真做好平安建设的宣传工作。要大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掀起创建热潮。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标语、广告、文艺演出、知识竞赛、网站等媒体,大张旗鼓的宣传动员,把广大干群的力量引导和凝聚到平安建设上来,使平安建设的理念深入人心。要加大投入,为平安建设提供保障。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大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经费的保障力度。将应由政府承担的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投入。要切实解决基层综治部门编制、人员等实际问题,确保平安建设在基层有人抓、有人管。
    2、进一步健全创建机制。一是平安建设工作要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协调,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与平安建设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研究、同落实。要把平安建设作为文明单位评比的前提条件,凡未达到平安创建标准的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在开展平安单位评比时,可借鉴文明单位评比的做法,实行中央、省、市、县(区)四级标准,逐级申报,建立起与四级文明单位评比相适应的四级平安单位评比标准,形成规范完善的工作制度,不断激发平安单位创建热情和创建动力。二是平安建设工作要与基层党建工作相结合。随着大量的“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社区承载着大量的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同时,随着经济结构调整,民营经济和非公经济组织大量出现。如何在这些领域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是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课题,也是平安建设深入扎实开展的重要方向。维护稳定、保一方平安是基层党组织的重要职责和任务,因此要把平安建设纳入基层党建工作中,通过开展党建进社区(村组)、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凸显党组织的组织功能。加强基层党组织对平安建设的领导,进一步凝聚社区(村组)、企业、学校平安建设合力,形成党的领导、政府支持、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平安建设格局。三是平安建设要与干部政绩考核相结合。要建立科学的干部政绩考评体系。把平安建设作为考核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把平安建设的成效作为检验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重要标准,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干部晋职晋级和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加强督促检查,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地方和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出现重大群体性事件、恶性治安案件和重大灾害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3、要进一步强化社会管理。一是坚持社会参与。在治安管理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强化管理,针对那些单纯依靠政府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要通过激发和调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采取政府引导、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方式进行管理。如流动人口管理问题。过去的管理办法是,通过基层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民警进行摸查,对外来人员实行办理暂住证纳入视线管理,这样做的弊端是作为管理对象的外来人员对办证管理工作不支持不配合,导致办证率难以提高,管理工作流于形式。如果变管理对象为服务对象,在一个社区或单位成立“外来人员之家”之类的组织,通过为外来人口提供创业指导服务,搭建创业平台调动外来人口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就会起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的效果。二是坚持市场引导。运用市场机制的激励作用和制约作用来加强平安建设和社会管理。如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群防群治工作,可通过组建专业化、正规化的安保服务队,实行服务承诺,通过为居民提供优质的安保服务来赢得居民的支持,也可通过社会力量组建多元化的保安服务公司,实行保安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双向选择。在平安建设的考核制约措施上,可试行经济领域的经营责任制,搞治安承包责任制。在落实单位安全防范责任时,可试行风险抵押金制度,以此加强单位的治安防范责任,提高治安防范意识。针对一票否决对民营经济组织制约乏力的问题,可利用企业对市场的依存度高的特点,将否决对象公开曝光,并通报给银行、工商、税务等部门作相应的处理,增强民营企业平安创建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三是坚持依法治理。应将所有的社会成员纳入有组织的管理之中,不能有游离于社会管理之外的“自由人”。对于越来越多的“社会人”,要按属地管理的原则由社区管起来;对于重点场所、出租屋、特种行业,要实行“谁经营(审批、主管)谁负责”的制度。对因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都必须严肃追究责任。要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切实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防止和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现象。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及时发现各种矛盾纠纷,建立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切实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4、要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一是在组织机构上,要加强基层综治、维稳、信访、司法等力量的整合。县(市、区)一级,综治办主任可由党委政府负责人,实行综治办与信访办、维稳办“三位一体”的运行模式,避免现实中有时出现的推诿、扯皮、信息沟通不畅的问题。乡镇、街道一级,由综治办牵头,将司法、信访、维稳、公安、法庭的力量整合在一起,内设司法所、信访办、维稳办、警务办,全天候备勤,把各类影响治安稳定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化解。二是在警力配备上,可实行交警、巡警、社区民警“三警合一”,统一管理,集中调度,充实一线,服务基层,进一步提高群众的见警率。三是在专群结合上,切实加强社区警务工作,发挥基层民警组织、指导群防群治工作的重要作用。四是在基层“创安”上,要切实抓好县、市、区特别是乡镇、街道的平安创建工作。可实行省级命名表彰县(市、区),地市级命名表彰乡镇、街道的做法,提高命名档次,增强荣誉感和覆盖面,提高基层组织对平安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作者系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责任编辑:王贤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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