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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有效防治腐败的新机制
中共黄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胡德春
今年8月,我有幸参加了中纪委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聆听了吴官正同志的重要讲话。联系当前反腐倡廉工作存在“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得力、惩治不到位”等滋生腐败重要原因的实际,建立新时期有效防治腐败的新机制,我认为,必须以维护党章为己任,以服务发展为目标,以《实施纲要》为主线,以深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领域的防治腐败工作为重点,着力推进特色创新,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水平,着力查办大案要案,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全面构建思想道德教育体系、权力运行制约体系、科学严密的监督体系和从严治腐的惩处体系。
一、构建思想道德教育体系。思想道德教育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针对市场经济给人们思想观念带来的冲击和反腐倡廉教育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立有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当前要切实抓好三个方面:
首先,在教育的组织实施上,要发挥好全党全社会的作用。要按照建立大宣教格局的要求,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主管部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纪委组织协调,社会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统筹协调机制。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之中,贯穿到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奖惩的各个环节,作为党课教育、党校培训以及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建立督办检查、考核评比、表彰激励等工作机制,确保教育任务落到实处。
其次,在教育的对象和领域上,要处理好突出重点与覆盖全社会的关系。开展廉政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重点。当前应切实纠正廉政教育领导干部到位率低、“领导有病让群众吃药”的现象,抓住关键环节和重点时机,切实搞好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如对新提拔的年轻干部,及时进行权力观和党纪条规教育;对不久将退休的干部,引导算好政治帐、经济帐、亲情帐,提醒他们过好“59”关,保持好晚节。同时,注重教育的广泛性和社会性。如开展公民权利意识教育,鼓励公民抵制索贿行为;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报道,让群众熟知公务员应遵守的职业道德及不良行为的投诉举报途径;大力推广商业道德,宣传商业贿赂的危害性和违法性;等等。
再次,在教育的方式方法上,要坚持求变求新。既继续用好讲党课、培训班、报告会等传统形式,又探索行之有效的新方法和新载体。近年来,一些地方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办书画展、唱廉政歌、选“廉内助”、设廉政网、读书思廉、公益广告等新的教育活动方兴未艾,这些都值得在实践中不断总结和推广。
二、构建权力运行制约体系。历史和现实经验一再证明,失去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要防止权力蜕变和滥用,仅靠领导干部的自律是不够的,还必须从机制和制度上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当前重点要大力推进权力运行机制的改革。
第一,改革的方向。应做到“三定”,即定位:把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咨询权进行分立,使这四个方面相互独立、相互制约;定点:把办事程序和环节作为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切入点,用ISO9000管理模式,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及环节进行制约监督;定性:体现公开性、公平性、公正性、透明性。
第二,改革的目标。应从体制和机制上限制权力主体的自由裁量权,形成有效的权力运行管理和制衡机制:一是科学合理地配置权力,以适度分权来限制绝对权力,防止越权和滥用权力行为;二是健全权力运行程序,规范决策、执行、监督、咨询等权力行使的过程;三是完善权力运行控制制度,加强对权力行使特别是决策和执行环节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
第三,改革的核心。一方面,要做到权力与责任挂钩:在权力授予环节,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做到慎授权;在权力运行环节,推进民主和公开,督促慎用权。同时,通过运用考核手段,把权力行使的结果与责任直接挂起钩来。另一方面,要做到权力与利益脱钩: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尽可能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防止利益冲突。
第四,改革的模式。要因地、因时制宜,不强求统一,“一站式”网络服务体系、电子政务、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服务中心、中介组织、市场化运作、集体票决制等,都可以探索。如针对“一把手”
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近年来一些市、县出台文件,推行部门单位“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和基建的制度,这种作法值得借鉴和推广。又如,针对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流于形式的问题,把收入申报是否真实作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对收入申报不失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惩戒。在规范申报的基础上,可建立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电子档案库,以方便查询核对、加强日常监督。
三、构建科学严密的监督体系。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建立有效防治腐败新机制的题中应有之义。当前,我认为应进一步强化七个方面的监督:
一要强化党内监督。建立健全党员权利的保障机制,完善民主集中制,健全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和党员的民主监督。
二要强化人大监督。以宪法和法律为依据,以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全面保证国家法律统一实施,保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
三要强化政协和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把人民政协和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作为科学决策的重要环节和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渠道,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扩大监督范围,丰富监督内容。
四要强化行政监督。发挥监察、审计等政府专门机关的作用,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五要强化司法监督。完善检察、审判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内部监督制度,加强各司法机关的工作协调,提高法律监督的效率和质量。
六要强化群众监督。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保护群众,把专门机关的监督与群众民主监督结合起来。
七要强化媒体监督。对典型的案例、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依法依规加大媒体监督的力度。
四、构建从严治腐的惩处体系。建立有效防治腐败的新机制,要把惩治腐败作为重要手段。只有惩治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威慑力,才能为治本提供条件。在具体工作中,我认为要抓好“八项制度”的建立和落实:
一要建立有效的案源制度,着力整合信息资源。重点推行信访监督、领导集中接访、信访举报办事公开、实名举报“三优先”等制度。
二要建立有效的程序制度,严格规范办案环节。可运用ISO9000管理模式,对信息、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审理、复查、复审、处分、执行等环节提出具体的、可操作的质量达标定性要求,不断完善办案程序,规范办案行为。
三要建立有效的回避制度,努力维护办案公正。在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处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人员回避制度,确保办案工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四要建立有效的保密制度,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在信访举报工作中,对接访方式、材料管理、情况核实等要制定详细的保密规定;在办案过程中,对办案人员要进行严格的纪律约束,防止跑风漏气。
五要建立有效的责任制度,坚决防止错案漏案。不仅要建立案件主办检查员的责任制度,还要专门建立错案、漏案责任追究制度,这样,既可以强化办案人员的责任,保证案件质量,又可以防止案源流失,有效利用案源。
六要建立有效的奖励制度,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凡向纪检监察机关提供案件线索和对突破重大案件有重要贡献的个人包括办案人员,可给予其一定的物质奖励。
七要建立有效的协调制度,合理整合办案力量。重点要加强与检察、审判、公安、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查办案件的协作配合,形成惩治腐败的合力。
八要建立有效的案管制度,深入推进案件管理。坚持把检查、督办和协调贯穿于案件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实现信访、初核、立案、调查、审理、处分直至结案的动态管理;坚持一案一析制度,做好办案的“后一半”工作,将办案的成果循环至教育、制度、监督等各个环节,发挥其最大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王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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