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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大事要言]
牢牢把握正确的用人导向

[本刊特稿]
切实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 不断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
牢牢把握经济发展主动权 推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铸就群众满意工程

[领导专论]
逐步推进党务公开 切实发挥党员作用

[调查报告]
关于我市城市经济发展环境状况凋查
我市蔬菜产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专题报道]
强化机关建设 加快林业发展

[企业巡礼]
技术创新为东贝插上腾飞的翅膀---东贝技术创新的路径选择

[工作研究]
地方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制度建设的探究
疏通干部出口 加强队伍建设

[理论学习]
北大学习感悟

[磁湖观潮]
“挫折教育”更是爱

[政策文件]
黄石市“十一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实施纲要
中共黄石市委关于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实施意见

[黄石史话]
血染鄂南

[市情通报]
2006年1-7月份全市主要经济指标

 
 
2006.09/总第32期
 
 

中 共 黄 石 市 委
关于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若干意见》(鄂发[2006]13号),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不断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正确把握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总体要求
1、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指导思想。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党的建设的实际,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这一主题,进一步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2、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基本原则。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必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党的先进性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党的先进性建设全局,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党的先进性建设放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中去谋划,紧紧围绕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来开展,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根本价值取向。必须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从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实际出发,找准党的先进性建设的着力点。必须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工作领域、改进工作方法,使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
3、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目标要求。通过进一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使全市各级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不断提高,真正成为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坚强领导集体,始终发挥表率示范作用;使全市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真正成为改革发展稳定的政治核心,始终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使全市广大共产党员的综合素质不断提高,真正成为“三个代表”的忠实实践者,始终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使全市党的先进性建设成果不断转化,真正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巨大动力。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4、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加强农村党建工作。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这个主题,以创建“五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干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小康建设业绩好、农民群众反映好)村级党组织、“五个好”乡镇党委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县(市、区)为内容,深入开展“三级联创”活动。坚持一手抓人才选拔,一手抓素质提高,提高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建设水平。实施“领头雁”工程,按照“有本事、靠得住、群众公认”的标准,选好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加强对村党组织书记的规范化管理,完善村党组织书记的教育培训、监督约束和激励保障机制。积极推行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和村主职干部“一肩挑”,增强村班子的整体合力。鼓励引导大学生到农村基层干事创业,继续选派机关干部到村任职挂职,进一步加大城市人才、智力资源对农村的支持力度。有针对性地加强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农村党员和基层干部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本领。落实“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加强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解决农村基层干部后继乏人问题。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在全市重点抓好部分示范村建设,发挥示范村的示范带动作用。
5、以凝聚党员、服务群众为重点,加强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总结我市社区党建工作的成功做法和经验,认真研究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对社区党组织设置、社区共建、社区服务、社区党组织活动、经费保障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制订街道社区党建工作考核标准,使街道社区党建工作不断规范。以服务党员、群众为重点,健全完善社区党员联络服务站正常化、经常化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一站式居民服务中心、爱心超市等服务网络,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根据党员的数量和分布情况,适时调整街道社区党组织设置。总结推广“党员楼长”工作经验,探索建立社区党组织、党员联络服务站、“党员楼长”三级管理的社区党员管理网络。认真落实社区党建联席会制度,整合社区资源,加大社区共建力度,形成党建工作的整体合力。深入开展 “党建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不断提高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6、以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为重点,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继续抓好“两新”组织中党组织的组建工作,从业人员30名以上的要有党员,50名以上的要有党组织,使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不断扩大。按照“属地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理顺“两新”组织中党组织的隶属关系,解决好无人管和管理责任不明晰的问题。在新的社会组织中,重点抓好文化、教育、卫生、科技、民政等行业的社会团体和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组织党的建设,培植一批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三推两发挥”(推荐下岗职工党员到非公有制企业就业,推荐优秀员工入党,推荐优秀党员进入经营管理层;发挥党组织在员工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活动,不断增强党建工作的实效性和影响力。
7、以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为重点,加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完善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机制,建立以党政机构复合设置、党政职能交叉配置、党政干部双向进入为主导的新型领导体制,为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提供组织保证。开展以“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四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提高企业领导班子科学决策、经营管理、自主创新和应对复杂问题的能力,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厂务公开制度,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深入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等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发挥企业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8、以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为重点,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党建工作。以作风建设为重点,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使机关党的建设走在全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前列,始终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强机关基层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严格党内生活,强化对机关党员的教育管理。深入开展“双创”(创学习型、服务型机关)活动和“双联双推”(机关部门联村(社区),党员干部联户;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和谐社区建设)活动,不断增强机关党员的服务意识,提高机关部门的服务水平。以培养社会主义接班人为重点,切实加强学校特别是大中专院校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弘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医德医风为重点,切实加强医疗卫生单位党建工作。以推进自主创新、发展先进文化为重点,切实加强科研文化单位党建工作。
三、认真做好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9、丰富党员学习教育的内容。主要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党的先进性建设、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等重大战略思想教育;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势任务、国情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的纪律和反腐倡廉教育;市场经济知识、法律知识、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教育。
10、拓宽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方法途径。采取举办培训班、专家辅导、专题研讨、事迹报告会、考察学习、实践锻炼等方式,有计划地组织好党员的理论教育、传统教育、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各级党校的教育培训资源和新闻媒体、信息网络、电化教育、现代远程教育等手段开展党员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开展经常性谈心活动,沟通思想,相互启发教育。引导党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搞好自学。坚持以人为本,从政治、思想、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爱护和帮助党员,寓教育管理于服务之中。
11、完善和落实党员教育管理的各项制度。坚持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述学、评学、考学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搞好自学,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学习体会或理论文章;每年定期给所在单位党员或联系点单位党员干部讲党课或作形势报告。建立党员经常性的学习制度,每月确定一天为党员学习教育活动日,每年确定一周为党员学习教育活动周,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党员每年参加所在党组织集体教育活动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其他党员累计不少于6天。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每年各党支部要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5年由县级以上党委安排,集中开展一次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认真落实党费收缴的有关规定,要求广大党员按时、按比例交纳党费,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建立健全党员队伍纯洁机制,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及时帮助教育,促其改正;对经教育不改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12、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总结先进性教育活动期间实施党员“安家工程”的经验,建立党员流动报告制度、跟踪管理制度,力争使党员“安家工程”工作制度化、经常化。按照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流动党员发挥作用的要求,创新管理方式,落实管理责任,构建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密切配合、有机衔接的流动党员管理机制。流出地党组织对外出党员要进行登记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掌握外出党员的流动去向、外出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等情况。对外出地集中的,可以建立党组织,对外出党员进行集中管理;对外出地分散的,与外出地党组织联系,委托其管理。流入地党组织要做好外来流动党员身份确认工作,将外来流动党员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组织他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及时将外来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反馈给流出地党组织。流动党员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外出前应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后应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并参加党组织生活、交纳党费;主动与流出地党组织保持联系,每年至少汇报一次外出期间思想、工作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情况。
13、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把发展党员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上,努力把社会各方面的先进分子凝聚到党组织的周围,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宏观调控,坚持改善结构,保持均衡发展,注意做好在生产和工作一线、高知群体、青年以及党的力量相对薄弱的地方的发展党员工作,积极稳妥地做好在新的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工作。坚持发展党员工作方针,严格标准和程序,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
四、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提高各级领导班子的执政水平
14、建好配强各级领导班子。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把那些政治坚定、能力突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班子中来。按照改革领导班子配备的要求,在精简领导班子职数、适当扩大交叉任职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重视做好“一把手”的培养选拔工作,加强县(市、区)、乡镇党政“一把手”管理。在乡镇、村、社区党组织中普遍推行“两推一选” (群众推荐、党员推荐确定提名候选人,组织考核确定正式候选人,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领导班子成员),逐步使“两推一选”成为选配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基本方式。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力度,实现领导班子年龄结构的合理梯次配备。认真做好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工作。运用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办法,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历史和群众检验的政绩。
15、提高党委总揽全局的能力。改革和完善党委领导方式,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党委与同级人大、政府、政协和人民团体的关系,支持人大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支持政府履行法定职能、依法行政,支持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基础上,突出抓好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和廉洁施政的能力和水平。
16、完善党委工作运行机制。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完善党委的内部运行机制,不断强化党代会和全委会的功能,探索发挥党代会和全委会作用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完善党委决策机制,建立健全决策信息公开制度、民主科学决策的程序和保障制度、决策评估系统和纠错改正机制、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不断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借鉴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经验,规范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管理,增强领导干部解决自身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落实上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和指导下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
17、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促使广大党员和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坚持党员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制度、礼品礼金登记制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三个代表”、“两个务必”、“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以及“八荣八耻”等要求,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好大喜功、贪图享受、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深入开展纠风治乱工作,抓好政风行风评议活动。认真查处大案要案,严惩各种腐败行为。
五、积极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18、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作风。继承和发扬党的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艰苦奋斗等优良传统和作风,发扬光大在改革开放新时期培育和形成的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发扬民主、依法办事等时代新风。坚持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工作制度、党员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与普通党员定期谈心制度、深入基层调研制度。严肃查处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违纪违法案件。纠正在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违法排污和在企业重组改制、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拖欠建设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
19、健全联系服务群众的网络体系。在街道、社区,依托基层党组织建立党员联络服务中心(站),在做好服务本地党员和外来流动党员工作的同时,认真开展服务群众的工作。在乡镇、村,依托基层党组织建立村民服务中心(站),组织农村无职党员开展“设岗定责”活动,为村民提供各个方面的服务。整合各类联络服务中心(站)资源,探索建立一站式服务中心(站)、居民(村民)事务代理中心、爱心超市等服务网络,形成联系服务群众的网络体系。重视并发挥好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及各类群众组织在联系和服务群众中的桥梁、纽带作用。
20、组织党员开展联系服务群众实践活动。在机关党员中,深入开展“双联双推”活动,市、区直部门主要联系社区,县(市)直部门主要联系村。在联系对象的安排上要与先进性教育期间的安排保持一致,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在在职在岗党员中,开展“志愿者服务”、“结对帮扶”、“送温暖、献爱心”等各种形式的便民、利民、爱民公益活动。在无职党员中,全面推行“党员服务承诺制”,普遍开展“设岗定责”活动。大力开展农村党员“双建双带”、企业党员“先锋岗”、社区党员“责任区”活动。
六、认真落实管党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党的先进性建设的领导和指导
21、切实落实管党职责。县(市、区)委、部门党组(党委)对本地区本部门党建工作负总责,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县(市、区)委要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党委统一领导,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县(市、区)委党建工作联系会议制度、县(市、区)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和各级党组织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制度、党委书记履行管党职责工作日记和上级党委定期调阅下级党委书记工作日记制度、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研党建工作和办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
22、改善党建工作环境和条件。认真落实鄂发[2003]2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委组织员队伍建设和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市、县(市、区)委组织部门从事基层党建工作的干部,一般不少于本单位人员总编制的25%;党委组织员要专职专用,其职数一般为本单位从事基层党建工作人员的30%,可按照下一级党委正副职的职级配备。高度重视并配齐配强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社区专兼职党务人员。认真研究解决国有企业、“两新”组织、村、社区党务干部的待遇和保障问题,调动基层党务干部的积极性。采取培训、轮岗、交流、挂职等方式,有计划、分层次培训党务工作者,每3年要安排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到县级以上党校轮训一次。各县(市、区)财政要按照一定标准,预算、划拨党员教育管理经费;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建立党员教育管理经费的正常增长机制。组织部门要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保证专款专用。企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经费,在管理费中列支。加大经费投入,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设,2008年前基本解决我市部分村无办公活动场所的问题。
23、加强党建工作舆论宣传和理论研究。注意培养、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市委每两年命名表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充分发挥党报党刊和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开设专题宣传和经常宣传相结合的方法,有计划、有重点地宣传党建工作的重大部署、重要精神和基层创造的好经验,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氛围。成立全市党建工作研究会,加强对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注意理论研讨成果的转化运用,不断提高党建工作水平。
24、建立党建工作考评机制。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业务工作一并进行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对抓党建工作业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和重用;对抓党建工作不力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或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领导班子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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